暴雨是在夜里十点半倾盆而下的。
豆大的雨点砸在柏油路上,溅起半尺高的水花,模糊了整座城市的霓虹。丁程鑫蜷缩在巷子口的垃圾桶旁,浑身湿透的校服紧紧贴在皮肤上,冷风灌进骨头缝里,让他止不住地发抖。
十分钟前,他还在丁家那栋富丽堂皇的别墅里。水晶吊灯晃得人眼晕,继母尖利的声音像针一样扎进他的耳膜:“一个赔钱的Omega,连个花瓶都看不住!留着你还有什么用?”
那只价值六位数的青瓷花瓶,是继母今天刚收到的生日礼物。丁程鑫只是擦桌子时没站稳,手肘轻轻扫到了瓶身,它就骨碌碌滚到地上,碎成了一地冰凉的瓷片。
“把他扔出去!”继母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别让我再看见这个贱种!”
两个佣人架着他的胳膊往外拖,他的额头撞在玄关的大理石台阶上,血顺着眉骨往下淌,混着雨水糊了满脸。他没有挣扎,也没有求饶,只是死死咬着牙,把呜咽声咽回肚子里。
十七年了,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作为丁家见不得光的私生子,一个没有家族继承权的Omega,他连呼吸都是错的。
雨越下越大,丁程鑫抱着膝盖,把脸埋进臂弯里。雨水带着铁锈味,灌进他的领口,伤口被泡得发疼。他不知道自己能在这里撑多久,也不知道天亮之后,该去哪里。
就在意识快要模糊的时候,一束刺眼的车灯穿透雨幕,停在了巷子口。
黑色的迈巴赫低调又奢华,车窗缓缓降下,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男人穿着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装,袖口露出一点银灰色的衬里,指尖夹着一支没点燃的雪茄。他的目光落在丁程鑫身上,带着审视,却没有丝毫嫌弃。
“怎么回事?”
声音低沉悦耳,像大提琴的最低音,在嘈杂的雨声里格外清晰。丁程鑫抬起头,血和雨水让他的视线模糊不清,只能看到男人领口处露出的一点皮肤,还有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带着气泡感的甜香——是顶级Alpha的信息素。
他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把自己蜷得更紧。
后座的男人却推开车门,撑着一把黑色的伞走了过来。雨水打在伞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男人蹲下身,用指节轻轻碰了碰他的额头,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切:“流血了。”
丁程鑫的身体僵了一下,本能地想要躲开。长这么大,除了佣人偶尔的怜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温柔过。
“跟我走。”男人没有多问,只是把伞往他这边倾了倾,“再待在这里,你会发烧的。”
丁程鑫看着他深邃的眼眸,里面没有丝毫恶意,只有一片沉静的温柔。他犹豫了一秒,还是伸出了手。
男人的手掌宽大温暖,轻易就把他的小手包裹住。他把丁程鑫扶起来,半抱半搀地塞进了车里。真皮座椅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度,车载香薰是清冽的雪松味,混着男人身上淡淡的可乐信息素,让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先去医院。”男人对前面的司机吩咐道,然后转过头,递给丁程鑫一条温热的毛巾,“擦擦脸。”
丁程鑫接过毛巾,指尖碰到男人的皮肤,像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他小声说了句“谢谢”,声音细得像蚊子哼。
男人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我叫马嘉祺。”
丁程鑫的动作顿了一下。
马嘉祺。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马氏集团的总裁,整个商界的传奇人物,顶级Alpha中的天花板。他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又为什么要救自己?
“丁……丁程鑫。”他低着头,不敢看马嘉祺的眼睛。
马嘉祺“嗯”了一声,没有再追问。车子平稳地行驶在雨夜里,窗外的街景飞速倒退。丁程鑫靠在椅背上,听着雨水打在车窗上的声音,闻着马嘉祺身上让人安心的信息素,眼皮越来越沉。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一张柔软的床上。消毒水的味道很淡,混合着淡淡的橙子香——是他自己的信息素。房间很大,装修是简约的黑白灰风格,墙上挂着几幅抽象画,一看就价值不菲。
“你醒了?”
马嘉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他已经换了一身家居服,头发微湿,应该是刚洗过澡。他手里端着一碗粥,走过来放在床头柜上。
“医生说你有点低烧,额头的伤口缝了两针,没什么大碍。”他坐在床边,拿起勺子,“我喂你?”
丁程鑫的脸瞬间红了。他连忙摇头,自己接过勺子:“不用了,我自己来。”
粥熬得很软糯,带着淡淡的百合香。丁程鑫小口小口地喝着,眼角的余光却忍不住偷偷打量马嘉祺。这个比他大五岁、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此刻正坐在他的床边,眼神专注地看着他,像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为什么救我?”他忍不住问。
马嘉祺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手背,动作温柔得像羽毛:“路过,看小朋友可怜。”
丁程鑫知道这不是全部的答案。顶级Alpha的信息素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马嘉祺刚才靠近的时候,他清晰地感觉到对方的信息素包裹住了自己,带着不容拒绝的保护欲。
“你……不怕我是麻烦吗?”他小声说,“我是丁家的私生子,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马嘉祺笑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丁家?还没那个胆子。”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丁程鑫看着他深邃的眼眸,忽然就放下了所有的防备。
“安心住下。”马嘉祺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家居服的领口,“等你伤好,就跟我回别墅住,那里清静,佣人也多,能照顾好你。”
丁程鑫愣住了:“回……回你的别墅?”
“嗯。”马嘉祺点头,眼底带着浅淡的笑意,“总不能让你刚脱离火坑,又去外面租房。就当……我捡了只小猫回来养着。”
窗外的雨还在下,丁程鑫却觉得心里暖暖的。他看着马嘉祺转身离开的背影,闻着空气中残留的可乐信息素,第一次觉得,原来被人保护的感觉,是这么好。
三天后,丁程鑫出院。
黑色的迈巴赫停在医院门口,马嘉祺亲自来接他。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的休闲装,少了几分商场上的凌厉,多了几分居家的温柔。
“上车。”他拉开车门,把丁程鑫护进车里。
车子驶出市区,往半山腰的别墅区开去。沿途的风景越来越幽静,参天的香樟树遮天蔽日,偶尔能看到几只白鹭掠过湖面。
“这里是……”丁程鑫看着窗外陌生的景色,小声问。
“我的私人别墅。”马嘉祺递给他一瓶温热的牛奶,“平时我一个人住,地方大,你随便选一间房。”
车子在一栋白色的欧式别墅前停下。门口的佣人恭敬地弯腰行礼,接过丁程鑫的行李。
别墅内部比丁程鑫想象的还要宽敞。挑高的客厅里挂着水晶吊灯,墙上是价值连城的油画,脚下的羊毛地毯厚得能陷进去半个脚掌。
“二楼东边的房间向阳,给你留着了。”马嘉祺带着他上楼,推开一扇雕花木门,“里面的东西都是新的,要是缺什么,直接跟佣人说。”
房间很大,布置得温馨又舒适。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落在柔软的地毯上,暖洋洋的。书桌上放着崭新的课本和文具,衣柜里挂满了适合他尺码的衣服,甚至连洗漱间里都摆好了全新的护肤品。
丁程鑫站在房间中央,眼眶忽然就红了。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房间,一个不用担心被赶出去的地方。
马嘉祺看着他泛红的眼眶,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傻站着干什么?收拾一下,晚上给你做你爱吃的糖醋排骨。”
丁程鑫吸了吸鼻子,用力点头:“嗯!”
傍晚时分,马嘉祺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丁程鑫靠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熟练地翻炒排骨,油星子在锅里滋滋作响,香气弥漫了整个别墅。
“你还会做饭?”丁程鑫小声问。
马嘉祺回头看他,笑着扬了扬手里的锅铲:“偶尔。一个人住久了,总得学会照顾自己。”
晚饭的时候,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水晶吊灯的暖光落在马嘉祺的脸上,柔和了他的轮廓。丁程鑫小口吃着糖醋排骨,酸甜的味道在嘴里化开,眼眶又开始发烫。
“怎么了?不合口味?”马嘉祺放下筷子,伸手想碰他的额头。
丁程鑫连忙摇头,把脸埋进碗里:“没有,很好吃。”
马嘉祺看着他泛红的耳尖,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他递过一张纸巾:“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窗外的月亮升上夜空,银辉洒满了整个别墅。丁程鑫看着对面的男人,心里的不安一点点消散。
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疼爱的感觉,是这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