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的第三天,宋亚轩开始收拾东西。不是想通了,是不得不。杭州的剧场催他报到,九月十五号之前,机票已经订好了,九月十二号,上午十点。他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行字——“已出票”,看了很久。拇指在屏幕上划了一下,又划回来。那行字还在。他关掉手机,把它放在枕头旁边,然后坐起来,看着这间住了快一年的宿舍。其实不是宿舍,是张真源的宿舍。他搬进来才三天,东西还摊在地上,两个纸箱,一个行李箱,一个双肩包。衣服从纸箱里冒出来,皱巴巴的,像一堆被人遗忘的旧报纸。
他站起来,走到纸箱前面,蹲下来。他开始叠衣服。T恤,牛仔裤,外套,袜子。他把它们一件一件地叠好,码进箱子里。叠到一件白色T恤的时候,他的手停了一下。这件T恤是刘耀文的。不是他故意拿的,是搬家那天混在一起的。他的衣服和刘耀文的衣服在同一个衣柜里挂了快一年,左边是他的,右边是刘耀文的。中间没有隔板,他们的衣服常常混在一起——他的T恤会滑到刘耀文那边,刘耀文的衬衫会垂到他的衣架上。他们已经分不清谁是谁的了,也懒得分。现在他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刘耀文的T恤,白色已经洗得发黄了,领口有点松,袖口有一道铅笔划过的痕迹。他把T恤举到鼻子前面,闻了一下。没有味道了。洗衣液的味道,铅笔屑的味道,阳光晒过的棉布的味道,全都没有了。只剩下一股淡淡的灰尘味,和所有放久了的旧衣服一样的味道。
他把T恤叠好,放进行李箱的最底层。不是要还给他,也不是要留作纪念。只是不知道该放在哪里。扔了舍不得,还了没借口,留着又没用。那就带着吧。带到杭州去,压在所有衣服的最下面,永远不穿,也永远不扔。
手机震了一下。刘耀文的消息。
“今天画了一天的图,手酸。”
宋亚轩看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他打了几个字:“注意休息。”又删掉。又打:“手酸就少画一点。”又删掉。又打:“我也是。”又删掉。他把手机放在地上,继续叠衣服。叠完衣服叠裤子,叠完裤子叠袜子。叠到最后,箱子里只剩一样东西——那双手套。深蓝色的,一左一右,并排放着。手套的边缘已经起球了,掌心那块磨薄了一层,指尖那块有点发白。他们只戴过一次,去年冬天,去看海的时候。那天很冷,风很大,刘耀文光脚站在沙滩上,把鞋脱给他穿。他们一人戴一只手套,左手套在他手上,右手套在刘耀文手上。后来手套就一直放在出租屋的书桌上,并排放着,像两个很小的人,并排坐着,等一辆永远不会来的车。
宋亚轩把手套拿起来,放在手心里。很轻,轻到像没有重量。他把左手套戴在左手上,右手套空着。他看着那只空着的手套,想起刘耀文说——“以后每片海,都带你来看。”他们只看了一次。冬天的海,灰蓝色的,很冷,风很大。他穿着刘耀文的鞋,刘耀文光着脚。他们在沙滩上走,他把脚踩进刘耀文的脚印里,一步一个,一步一个。刘耀文说——“记得你把脚踩进我的脚印里。”他记得。他什么都记得。记得太清楚了,清楚到每个细节都像刀子,在心上划一下,划一下,又划一下。
他把手套摘下来,放进行李箱的夹层里。不是最底层,是最里面。和最底层不一样,最底层是压着的,最里面是藏着的。压着的东西总有一天会翻出来,藏着的东西不会。藏在最里面,拉上拉链,就再也看不见了。看不见了,就可以假装忘了。
下午,张真源回来了。他推开门,看见地上的纸箱和行李箱,看见蹲在地上的宋亚轩,看见他手里的那件白色T恤——刘耀文的,领口松了,袖口有一道铅笔划过的痕迹。
“你在干什么?”张真源问。
“收拾东西。”
“收拾东西干嘛?”
“去杭州。”
张真源看着他,没有问“你不是已经分手了吗”或者“你还要去杭州吗”。他知道答案。去杭州和分手是两件事。分手了也要去杭州,去了杭州也改变不了分手的事实。它们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也永远不会消失。
“需要帮忙吗?”张真源问。
“不用。快收完了。”
张真源走到自己的书桌前,坐下来,打开电脑。他没有写论文,只是坐在那里,看着屏幕,手指放在键盘上,没有动。他没有看宋亚轩,但他的耳朵竖着,听着身后的每一个声音——衣服被叠好的声音,拉链被拉开的声音,纸箱被胶带封住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一首很慢的曲子,没有旋律,只有节奏。一深一浅,一快一慢。
“真源。”
“嗯。”
“你有没有什么东西,想扔又舍不得扔,留着又没用?”
张真源想了想。“有。”
“什么东西?”
“一封信。高中同学写的,说喜欢我。我没回。后来他转学了,再也没有联系过。信我一直留着,压在抽屉最下面。不是还想他,是——”他停了一下,“是舍不得扔掉那段被人喜欢过的日子。”
宋亚轩低下头,看着手里的T恤。白色的,洗得发黄了,领口松了,袖口有一道铅笔划过的痕迹。“被人喜欢过的日子”,五个字,像五颗石子,一颗一颗地投进他心里的那口井。井很深,石子落到底,声音传不上来。但他听见了。不是用耳朵听见的,是用骨头听见的。那声音从他身体的最深处传上来,震得他整个人都在发抖。
“真源。”
“嗯。”
“你后来还会想起他吗?”
“偶尔。走在路上的时候,看见某个背影很像他的人,会多看两眼。但不是他了。永远不是了。”
宋亚轩把那件T恤叠好,放进箱子最底层。不是最里面,是最底层。最底层是压着的,压在所有东西下面,永远翻不到,永远看不见。他拉上拉链,把箱子立起来,靠在墙角。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阳光涌进来,照在他脸上,很亮,很暖。他眯着眼睛,看着楼下那棵梧桐树。叶子黄了大半,有的已经掉了,地上铺了一层落叶,金黄色的,被风吹得到处跑。他想起去年这个时候,叶子还是绿的。他和刘耀文第一次去看海,回来的时候在公交车上,他靠着刘耀文的肩膀睡着了。梦里也是一片海,灰蓝色的,冬天的海。刘耀文站在沙滩上,光着脚,朝他伸出手。他走过去,把手放进他的手心里。刘耀文握住了,握得很紧。然后海浪涌上来,把他们淹没了。
现在他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落叶。风把叶子吹起来,又落下,吹起来,又落下。有一片叶子飘到了窗台上,金黄色的,边缘有点焦了,像一只很小的蝴蝶,飞不动了,停在那里休息。
宋亚轩打开窗户,把那片叶子拿起来,放在手心里。很轻,轻到像没有重量。叶脉很细,一根一根的,从中间向两边延伸,像一条一条很小的路。他不知道这些路通向哪里,但他觉得,如果他是这片叶子,他会选中间那条最宽的,一直走,走到边缘,然后飞起来。飞到空中,看见整棵树,看见整条街,看见整座城市,看见那个在城市的另一端、正在画图的人。看见他低着头,铅笔在纸上沙沙地响。看见他的手酸了,放下铅笔,甩了甩手腕。看见他拿起手机,打开对话框,打了一行字,又删掉,又打了一行字,又删掉。最后什么都没发,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画图。
宋亚轩把那片叶子夹进五线谱本里,夹在《无名》那一页的后面。和那张写着“十月十二日”的纸放在一起,和刘耀文画的那个小房子放在一起。他把本子合上,放进行李箱的最里面。不是最底层,是最里面。最底层是压着的,最里面是藏着的。藏在最里面,拉上拉链,就再也看不见了。看不见了,就可以假装忘了。
晚上,宋亚轩一个人坐在宿舍里。张真源去食堂了,问他去不去,他说不饿。其实他饿了,但他不想动。他坐在床边,抱着靠枕,靠枕的边角上那个小房子还在,烟囱歪了,门开着。他盯着那个小房子,手指在烟囱上画了一圈,又一圈。
手机震了一下。刘耀文的消息。
“今天画图的时候,忽然想起你。你站在厨房里切菜,刀落在砧板上,笃笃笃的。你切菜的声音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是‘哒哒哒’,你是‘笃笃笃’。慢一点,重一点。我每次听见那个声音,就知道你在家。”
宋亚轩看着这条消息,眼泪掉下来了。不是哭,是眼泪自己掉下来的。从眼眶里滑出来,顺着脸颊,滴在靠枕上,滴在那个歪了烟囱的小房子上。他用手背擦了一下,又擦了一下,擦不干净。他干脆不擦了,让它们流。流到下巴,滴在衣服上,洇出一小片深色。
他打了几个字:“你还记得我的切菜声?”又删掉。又打:“你连这个都记得?”又删掉。又打:“我也是。”又删掉。最后他什么都没打,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上什么都没有,白的,平的,空的。他盯着那片空白,想起刘耀文说——“你切菜的声音和别人不一样。”他不知道自己的切菜声和别人不一样。他从来没有注意过。但刘耀文注意了。他在画图的时候,在改方案的时候,在想着荷载和应力的时候,耳朵里还留着一个声音——笃笃笃,慢一点,重一点。那是他切菜的声音,也是他在家的声音,也是他在他生活里的声音。现在这个声音要消失了。不是马上消失,是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消失。像一片落叶被风吹起来,在空中飘很久,飘得很高,很远,但最后还是会落在地上,被人踩碎,被雨泡烂,被泥土吞掉。消失得干干净净,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他拿起手机,打开和刘耀文的对话框。打了几个字:“你还记得我的切菜声,那你还记得别的吗?”
发出去。
刘耀文回得很快:“记得。你走路的声音,两步重一步轻。你翻书的声音,喜欢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书页,然后翻过去,有时候会翻两页,再翻回来。你喝水的声音,喝得很慢,一口一口的,像在品什么。你笑的声音,很短,嘴角弯一下就收回去了,但眼睛会弯很久。”
宋亚轩看着这些字,眼泪流得更厉害了。他用手背擦,擦不干净。用袖子擦,擦不干净。用被子擦,擦不干净。他干脆不擦了,让它们流。流到手机屏幕上,把那些字洇湿了,变得模糊,像隔着一层水在看。
他打了几个字:“你记得这么多,那你怎么不记得我爱你?”
发出去。然后他后悔了。他盯着那行字,想撤回,但手指没有动。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许在等他回复,也许在等手机暗下去,也许在等自己睡着。睡着了就不用等了,不用等他回复,不用等手机暗下去,不用等天亮。睡着了,什么都忘了。忘了他在北京,忘了自己在南方,忘了他们已经分手了,忘了那行字还亮在屏幕上,像一盏没有开关的灯,一直亮着,一直亮着,永远不会灭。
刘耀文回了一个字:“我记得。”
宋亚轩看着这个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打了两个字:“那就好。”
发出去。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面朝窗户。窗帘没拉严,路灯的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橘黄色的线。他盯着那条线,等着它消失。他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消失——凌晨四点。但他不想等了。他闭上眼睛,强迫自己数羊。一只,两只,三只。数到一百二十七的时候,他听见手机震了一下。他没有看。他把被子拉过头顶,蒙住脸。被子里很黑,很闷,呼吸变得又热又潮。他睁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很慢,很沉,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敲鼓。
手机又震了一下。他没有看。又震了一下。他没有看。又震了。他把被子拉下来,拿起手机。屏幕上有三条消息,都是刘耀文的。
“你去了杭州,要好好吃饭。”
“别熬夜。别失眠。”
“还有,别忘了我。”
宋亚轩看着这三条消息,看了很久。他打了三个字:“你也是。”发出去。然后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上什么都没有,白的,平的,空的。他盯着那片空白,想起刘耀文说——“别忘了我。”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不会忘”太假了,时间会冲淡一切,总有一天他会忘了他的切菜声,他的脚步声,他翻书的声音,他喝水的声音,他笑的声音。总有一天,他想起他的时候,不会再流泪。总有一天,他想起他的时候,心里不会再疼。总有一天,他想起他的时候,就像想起一个很久以前认识的人,一个名字,一张模糊的脸,一段记不太清的故事。那时候,他还会记得他吗?还是只记得“记得他”这件事本身?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现在,此刻,这一秒,他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他的切菜声,他的脚步声,他翻书的声音,他喝水的声音,他笑的声音。每一样都在。每一样都清清楚楚的。他闭上眼睛,把被子拉过头顶,蒙住脸。被子里很黑,很闷,呼吸变得又热又潮。他睁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很慢,很沉,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敲鼓。咚,咚,咚。一下一下的,不快不慢,像一只钟摆。他听着那个声音,慢慢地,心跳变慢了,变沉了,变得像一个人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停下来,站在原地,等着什么。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许在等天亮,也许在等路灯熄灭,也许在等一个人回来。但他知道,那个人不会回来了。就像路灯不会等天亮才熄灭,它会在某个你注意不到的瞬间,悄悄地、无声无息地熄灭。等你发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