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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家

唐晓翼同人:烨枝

“宋朴!”秦卿在我身后叫我,我终于回过了神,转过身时,秦卿正好结束了和兰斯洛特长长的离别诉衷情,向我跑过来。边跑,她边嗔怪我:“叫你那么多声‘小朴’都不应我,非要我连名带姓地叫你,你才肯理我一下对吧?”

我笑了一下,掩饰尴尬,挽着秦卿的手臂,一起往教学楼走去。

因为怀孕和生孩子,我延后了一年才到大学报到,这当然是走了后门的。让我惊讶的是,和我一起考上上京师范大学的秦卿也延后了一年才来,当我问起原因,秦卿的反应很大大咧咧:“我和兰斯洛特在度蜜月啊,一度就度了几个月,干脆延后一年再来上学。”

她又盘问我我的原因,我实在是招架不住,加之秦卿确实是我相当要好的朋友,所以我就告诉她,我有孩子了。

秦卿先是惊了,然后握拳,愤愤不平:“什么啊!你这叫什么?未婚先孕?宋朴,你不地道哦,生孩子这种事情都不告诉我,我要做干娘的啊!”

我本以为她愤怒的点在于“未成年少女生子”,但我没想到她竟然是在愤怒我没有通知她、导致她没有做干娘。我只得安抚她:“好好好,你就是我儿子的干娘,满意了吧?”

秦卿这才收手,拉着我开始跟我讲她这几个月里的见闻。

大学生活展开得平常自然,我和秦卿都选的物理系,只是在选修课程上有细微的不同。平时也都住在宿舍里,只不过周末时我会回唐家去看儿子,秦卿有时也跟着来,抱着我儿子哄。

等到白禧会说话了,她就要白禧叫她,干娘,干娘。我推开秦卿,笑着说我儿子都不会叫我呢,还叫你,想得美。

因着我平日里多在学校里,而唐晓翼也多在国外,抚养白禧的工作就交给了唐迁和陈家姐妹。

让我有些不自在的是,比起叫爸爸妈妈,白禧更早地会叫叔叔和姐姐。他明显对唐迁和陈家姐妹亲近得多,对我这个母亲反而多了疏远,至于他远在大洋彼岸的父亲……我吃不准唐迁和陈家姐妹是怎么教育白禧的。

寒暑假时我便整日地陪着白禧,他对我也从一开始的疏远发展到了后来的亲近。我的白禧从小就是特别懂事的孩子,知道不给大人添乱,他很少哭闹,连孩子气的霸道都没有,才一两岁就知道安静地一个人玩。

他很少接触电子产品,不如说是整个园林都很少有电子设备,虽然无线WiFi全覆盖,但园林里的人都很少用手机,就连我,一旦进了园林,也会自觉地减少玩手机的次数。白禧不沉迷玩手机,他更喜欢看书,虽然年纪还小,但捧着书看的姿势十分标准。我悄悄对比了一下白禧和唐晓翼的看书姿势,发觉这俩父子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本质里我并不希望白禧像唐晓翼,后者性格缺陷来自于成长环境,而白禧——我想给他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一个正常的原生家庭。

我甚至都不求什么“幸福”不“幸福”了,唐晓翼对待白禧的冷淡态度我看在眼里,这样一个爹不疼的孩子,只有接收到更多来自于母亲的爱才可能不会导致心理失衡——当然,就算以后白禧真的出现什么心理问题,我也可以接受。毕竟,还可以解释成有家族病史。

比起和我玩,白禧更喜欢黏着唐迁,因为高大温和的阿迁叔叔可以把白禧举高高,让白禧骑在自己脖子上,伸长手臂去摘枝头的果子。唐迁弥补了白禧成长中父亲的空白,虽然是以叔叔的身份。因为这个,我对唐迁始终存了一份感激之心。

我曾旁敲侧击地问过唐迁,是否有成家的想法。他当时正领着白禧学写字,闻言只是“啊”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唐迁比唐晓翼还年长,活了一百多年的人了,始终都没有成家的想法,这说明了什么?

我觉得我纯粹是咸吃萝卜淡操心,自己家里还没整明白,还去关心人家。

等到白禧会说话了,能糯糯地叫人了,我就逗他。我屈起手指去刮他的鼻梁,他鼻梁随他爸,混血基因,生得高挺笔直。白禧软乎乎的小手挥着来抓我,握住我的手指,清亮亮的黑色眸子看着我,像光滑的宝石。

小嘴开开合合,稚嫩的童嗓叫出第一声尚显含糊不清的“妈妈”时,我怔愣住了,旋即鼻子一酸。颤着声音应一声后,我就背过了身,捂住了嘴,压抑住了即将宣泄出口的哭声。

我不知道这股哭泣的冲动究竟从何而来,我一直都无法适应为人母这个身份,看待白禧也像看待别家的孩子,只是单纯的喜爱之情。

但当他说话、他叫我妈妈时,我才终于意识到,我的的确确是一位母亲了,我有责任也有义务,我要如何爱他、要如何待他。

这宕后觉醒的为母意识令我对白禧怀有深深的愧疚感,我总是想要做点什么来弥补他,比如纵容宠溺他的任性。可我的白禧真的是天底下最乖巧的小孩,从不做出格的事情,最过分的要求就是划船去莲花深处玩儿。

他一天天地长大,说话变得流畅清晰,步伐变得坚定稳当。当他来拉我的手邀请我去看花时,我才发现,白禧那原本小小的犹如一团软雪的手,已经有我的手掌一半那么大了。

孩子的长大,往往在一眨眼间就完成了。

而我的时间,却永远地停滞在了十七岁那年。

虽然身份证可以证明我的真实年龄,但当我上大三时,仍有很多人不相信我已是大学生。

“他们更不知道你还是个妈妈,孩子都两三岁了。”秦卿刚帮我打发走了几个询问我是否需要复读的教育机构人员,挽着我在校园里散步,“三年了,你遇到这种情况多少次了?要么是问你要不要复读,要么就问你要不要补课。天,他们要是知道他们问的对象正是16年浙省理科状元,真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表情呢。”

我却心神不宁,不住地看手机。当秦卿问我为什么时,我说:“……唐晓翼说要把我接出去住。意思是,不住在本家,我们自己在外面住。”

她的关注点却在于:“他要回来了?”

“应该是的吧,”我再看了眼手机,熄屏,“你也知道的嘛,他这些年在国外进修,最近正准备博士的毕业论文,也没什么事,干脆回国来了。”

秦卿拿起手机:“你等一下,我跟兰斯洛特说一声。你家投行做得挺好,兰斯洛特一直想分一杯羹,现在正是个好机会,谢谢财神爷小朴。”

“这可不是我说了算的啊。”我说,“关键还是看唐晓翼同不同意。”

她朝我抛了个媚眼:“哎呀,这还不是小朴你吹吹枕头风的事情嘛。”

在这方面,我倒没说谎。

唐晓翼这人意外的很公私分明,而我是个不懂金融的小白,所以家族产业这方面,我既不了解也不感兴趣。兰斯洛特就是真的想和唐家做生意,我也顶多只是引荐一下,至于成不成功,那就与我无关了。

秦卿和兰斯洛特通完了电话,摁下挂断键,重新挽上了我的手臂:“话又说回来,我真的觉得你和唐晓翼是奇葩,一年到头聚少离多,你放假的时候他没放假。真是难以置信,你们两个居然在一起了这么久,甚至连孩子都有了。”

“所以连分手都不好找借口,毕竟这么些年都过来了,还有了孩子。”我开玩笑似的说道。

倒不是说孩子会成为分手的绊脚石,而是孩子可以证明,这么些年千难万险都这么走过来了,实在是再也找不到什么理由谈分手。

此时我和秦卿已经上完了年级大课,且下午的剩下时间里都没有别的课程,于是我们两个沿着走廊上丰盛热烈的初秋阳光一路漫步过来,边走边谈着些漫不经心的话题。光落在我的脸上,额头上却能感觉到微风滑过的痕迹,呼吸都放松。

走到大门口,我先是看见了秦卿的保镖,几个穿着西装、平均身高都在一米八五以上的大汉,负手站在树荫里,墨镜营造出铁面无私、毫无感情的形象。今天秦家大小姐要拨冗回娘家吃每月一次的例行晚餐,用秦卿的话来说,就是——“每个月一次的受刑。”

安抚式地拍了拍秦卿的手,大小姐撅起嘴巴,挎着包大步流星地走向保镖们。他们众星捧月般地把秦卿簇拥在中心,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向大门口。上京师大校园内不允许行车停车,接大小姐回宅子的加长林肯车委屈地待在限时免费车位上。

我目送着这行人消失在道路拐弯处,才想起来看手机。站在教学楼的阴影里,我拿起手机,一摁开关机键,跳出来的一条短信是:请宋小姐看一下您的右手边

往右边看去,在花架下等候的身影瞬时跃入我的视野范围内。

我习惯了这人做事的风格,把书往上托了托,抱着它向唐晓翼走去:“什么时候来的呀?等了多久了?”

他正在接电话,我也不需要他答我,自然而然地挽上了他的手臂。上京师大的绿化做得非常好,沿着人行道一路走过来,晒不到多少太阳,高大植株伸展开来的宽阔华盖为行人开辟出了成片的阴影。

上了大学,我学会了穿带跟的鞋子,但鞋跟也不会太高,三四厘米,于是我和唐晓翼依旧存在显著的身高差。

我正低头数着地砖,手忽地被人握住了,十指相扣。抬眼看唐晓翼一眼,他还在讲电话,但眼睛是看着我这边的,他对我笑了笑,我握紧了他的手。

出了学校大门,他直接领着我往右手边走,而停车场在左边。我想到了他应该是先找好了房子,但我没想到房子离学校这么近,步行就可以到。

走了不到十分钟,我们拐进了一个社区。这个社区其貌不扬,但我在这边活动了近三年,差不多知道附近居民区的特征。

现在我们进来的这个社区,表面上普普通通,实际上有很多社会知名人士居住在此,社区的基本设施很完善,出门就是地铁站,拐弯就是大型超市和便利店,小巷里甚至还有这一片很出名的菜市场。

一般来说这个社区的房子是很抢手的,唐晓翼能租到这边的房子,我想我可能得重新审视我丈夫家的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了。

是低矮的楼梯房,我们住在三楼,不潮湿,也避免了忍受太阳的毒辣照射。

唐晓翼终于挂断了电话,他显然心情很好,上楼梯都是连蹦带跳的(?),开门把我迎进去时,表情十分骄傲:“这是我们的家。”

潜台词类似于“快来巡视你的私人领域”。

我脱了鞋,觉得铺的木地板很温润可喜,索性赤脚踩了上去。在上京这种地方,地暖和空调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只要我想、地板够干净,一年四季我都可以在家里光着脚走,当然厨房除外。

这间公寓面积不大,不会超过一百平方米,两厅一室一厨一卫,空间很紧凑,自然的有很强烈的“家”的感觉。装修虽然是现代风,但边边角角都透露出男主人的老年人趣味——譬如茶几上的茶具、小巧玲珑的精致香炉、在窗台上长势甚佳的绿植。

客厅与餐厅之间隔着一道装饰墙,墙上挂电视,一张宽大舒适的布艺沙发,枕头很软,可靠可抱。沙发和茶几下铺着浅灰色的羊毛地毯,与深色木地板形成对比。整个公寓的装修主色调偏深色,期间夹杂着些许浅色,起点缀作用,不使整体风格看起来过于深沉。

至于卧室——我躺在床上来回滚了几圈,感觉自己像是被软乎乎的床榻和温暖的被子纠缠住了,根本起不来。我埋在被褥间,发出满足的喟叹:舒服,太舒服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会产生优质睡眠的地方。

唐晓翼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我坐在床边,他站在我面前,握着我的手。我歪头看着他,他笑着说道:“喜欢这里吗?”

“喜欢的啊,”我答得干脆利落,“很容易让人放松下来,感觉在这里生活会很开心,有家的感觉。”

“现在你应该知道为什么我不回家住了。”唐晓翼说的“家”指的是园林那边,“那里缺少这种感觉。”

他把手抽出来,抚上我的脸庞:“当然,最重要的也许是,缺少了一样东西。而我如此喜欢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有这样东西。”

我笑了起来:“我吗?”

唐晓翼点了点头,他蹲下来,双手捧起我的脸:“是啊,这里是我和你的家啊。”

只是我们两个的家。

不包括唐迁、白禧、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不包括过去的一切的,只属于当下的、宋朴和唐晓翼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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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再回忆起来,大三那年的确是我最快乐的一年。

不仅仅在于学习上的顺畅,更多的快乐来源于生活。那一年唐晓翼一直都陪在我身边,我们生活在一起,有摩擦也有争端,但更多时候还是温柔幸福的。那一座小小的公寓,承载了那么多的喜怒哀乐。我们在公寓里一起学习、看电视、打游戏、做菜,在那张床上共眠、聊天、交丨媾。

在外面遇上了再多的难过,回到了家,关起门来,那些事情就与我再无关系。温暖的家里有我的爱人在等我,和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一起,等着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有时人毕生追求的,也不过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劳累时可以歇息的港湾。

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上京下起了瓢泼大雨,大雨连绵不绝地下了一个星期,饶是再好的排水设施和下水道布局,社区里也涨起了水,水面高处能淹到人小腿肚,浅处也没过了脚背。

当时我正要去上课,唐晓翼也要去办事,正站在楼道口一筹莫展之时,我身边的男人突然脱了鞋子,弯下腰把裤子挽到膝盖以上,示意着要背我。

我被他吓到了:“你干什么啊?”

他倒是很坦荡:“快点啊,你不是急着去上课吗,我背你过去,那边人行道应该没被淹。”

我从没见过这么没包袱的帅哥,真的,就算是我家养的,我也被这份不需要形象的豁达震惊到了。

幸好这会儿社区里没什么人,况且丈夫背妻子也不算特别丢人,于是我撑着伞,唐晓翼背着我,走进了水里。

真的好特别一男的。

伞够大,我努力把握着它,防止它被风吹跑了或者掀翻过来。尽量利用它遮蔽着风雨,至少不能让我们身上被雨水打湿。我把下巴搁在唐晓翼一边肩膀上,手的重心放在他另一边肩膀上,尽力撑着伞。

一路上我们没说话,只有呼吸此起彼伏,他走得很稳,这一步站稳了才迈出下一步,水流从他脚踝侧面奔涌而过,被他背着的我却只感觉到平稳,这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踏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其实,在唐晓翼身边,我一直都是感到踏实的。他给予了我足够的安全感,是我疑神疑鬼、思虑过多,徒增烦恼。而当我回望过去,我会对少女宋朴产生怜悯而又喜悦的感情。她是如此的纤细敏感,把自己的一颗真心小心翼翼地包藏起来,生怕它再次被伤害。

如果当时的她就已经知道,眼前向自己伸出手的栗发少年会在今后的岁月里以温柔以耐心相待,她是否会变得更加勇敢一点,早点打破隔阂,投入对方的怀抱呢?

即使时光倒流,过去的我拥有了未来的记忆,我可能也依然像上一回一样,一步一试探,被驳回伤害了就把自己藏起来。我始终都学不会“豁出去”的做法,我始终是“不作为”的一方。

在现在这个大雨倾盆的上京,我以一把伞遮蔽风雨,背着我的男人有着宽厚的肩膀、可靠的手臂。在我们眼前的是涨水泛滥的社区,再往前、目光再放长一点,就是可以随意忖度的将来。

我想他也许早已看见了终焉。

而此时此地的我,只想偏过头,亲一亲唐晓翼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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