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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个未来

我想和你穿山越岭来相爱x

8

我和庞莱分手时是2017年的冬天,我们毕业的第三年,恋爱第五年。

他到之前,我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约会。那天从早上开始星星点点地飘雪,他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后,雪下得紧,地面,房子和天空又灰又白连成一片。我感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浪漫——在寒冷的雪地,揣着一颗热乎乎的心等待某人出现。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穿过茫茫大雪朝我走来,在背景犹如黑白电影一样的世界中,他手里的一小块黄色格外惹眼。那一小块黄色,就是后来摆在我床头的黄色玫瑰花形状的小闹钟。分手礼物。黄色玫瑰的花语是离别,送钟谐音送终。然而在这里双重否定不是肯定,双重否定是加强语气。庞莱没这么多花样,创意想必来自他那位小女友。我也没这么多花样,反应了好一会儿,看到他一脸抱歉的表情才明白过来。

很奇怪我觉得这一切都顺理成章,尽管片刻之前的浪漫心情被这只小闹钟敲得比雪还碎,我仍然毫无障碍地接受了现实。好像意识里某个地方早就做好了准备,只等这刻到来。

庞莱毕业后留校当辅导员,他自己大概都没留意从某天起,他总是不经意提起一个叫王沁芳的女学生。又从某天起,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着王沁芳这个名字。

又是一个王沁芳,我遇见太多叫王沁芳的姑娘,这一个我们姑且称她为王沁芳B。

这之前早两年我就见过王沁芳B,一个青春洋溢的女孩。直言不讳跟我说,庞莱哥哥是我的菜。她声音像刚出锅发酵充足的大白馒头,热气腾腾地柔软。我十辈子都学不来。

我说,放尊重点,他是你老师。

大白馒头笑,不算啦,辅导员不算老师。她把那张粉嘟嘟的脸转向庞莱,对不对啊,庞莱哥哥,你是我的老师吗?

庞莱坐我旁边,脸上没有表情。他在克制。身体却骗不了人地在发烫,像加热到位的电熨斗,稍不留意按了哪个键,欲望就会像熨斗里的蒸汽噗噗噗地喷出来。

电熨斗不说话,用力攥着我的手。我妥协了,跟大白馒头说,你说不算就不算吧。

王沁芳B撅起嘴,嗯,不过我也挺喜欢我们系子健学长的,他也是我的菜。

电熨斗像被拔了插头,烫还是烫的,动力被卸掉了,手从我手上滑下来。

我心里一凉。我的男朋友庞莱,恋爱了。他在和别的女孩玩爱情游戏,有点入迷。就是那个时候,我和庞莱同时意识到了什么。我增加了对王沁芳B的好奇,而他则减少了提起王沁芳B频率,他的手机也是从那时起变得神秘。

你女朋友长得很一般啊庞莱哥哥,气质也怪怪的,看人的眼神和说话语气都鬼鬼祟祟的不坦率,让人感觉有点猥琐。

用庞莱手机点外卖时收到这条王沁芳B发来的信息。他试图阻止我,晚了一步。那是第一次有人说我气质猥琐。如果她在我面前我会揍她,我生气不是因为感到冒犯,是因为她的准确。那甚至连批评都不是。那是一种打量,一种对我的居高临下的审视和定义。她那么年轻,第一次见面就准确地判断了我的来路和本质。我的过去很窘迫。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过去很窘迫。聪明人就算看出来也不会直说。视而不见是最顾全面子的做法。她是聪明人,她当然明白这一点,她只是不想顾全我的面子。尤其在庞莱这里。

庞莱迅速删了信息,但安慰我的话说得实在是词不达意。从那之后一想到气质,我会下意识跟上猥琐两个字。我想过知难而退,没退是想着我也许有赢面。我的赢面是旁人到达不了的,庞莱和我对彼此最深层次的理解。

我跟庞莱一个村的,知根知底。他妈羊癫风,他从小被人叫“那个羊癫风的儿子”。我见过他妈发病。小学四年级,开完家长会,教室外的走廊上。庞莱跑过去,熟练地抱着倒地抽搐的母亲,将她头侧向一边,同时快速把一本书塞进她嘴里。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熟手。

他妈嘴里的白沫浸湿了那本书的边缘。围观的人可以清楚看到书本封皮上写着语文二字。据我观察,此后整整半学期,没人摸过庞莱的语文书。

我有个走丢了的哥哥。我哥走丢那年十九岁,我刚上初中。我哥脑子没毛病,干农活一把好手,就是性格有点内向,跟家人能说上话,外人面前人家说啥他都一脸傻笑。我哥六岁时,我爸对这个儿子很不满意,找熟人开了智障证明。老大残疾可以生二胎,这才有了我。结果我是个女的。我爸好生气,用我妈的话说恨不能当场给我塞回去,但没办法,终究是塞不回去。只好认命。

从我记事起,“傻子他妹”这称号就一直跟着我。小时候不懂事,谁叫我都乐呵呵答应。人就笑着说,傻子他妹长大了别也是个傻子。我若是不笑,他们又评价,叫她她都不知道应一声,傻子一样。我的反应被夹在别人的评论里,左右不是。所以我从小不喜欢出门,不爱跟人打交道,见了人能躲尽量躲。身体躲,眼神也躲。

我哥走丢第三天,我妈哭得肝肠寸断,我爸很务实,说辛辛苦苦养了十九年不能白养,总得落下点回报,就到处找。贴广告,报派出所,什么法子都试过,没一点儿消息。有回村里王棉裤从广州回来,说在那边见着一个小伙,像我哥,当时隔条马路,等红灯上数字跳完再过去,就找不着人了。我爸当晚收拾行李去广州。此前他到过最远的地方是跟村长去市里接受劳模表彰。从广州回来之后我爸变得有点疯癫。专程赶到广州带他回来的村长,回村后在村广播站喊了一周:传销是违法的。

我爸找我哥的那两年,没心思种地。那么个劳模,丢了儿子,生活没了奔头一下子变懒汉了。我妈还算清醒,知道日子得继续过,鼓动着我搭手跟她干活。初中三年,我所有课余时间都交给了家务和农活。我体内流着农民的血液,外表也趋向于一个农民,双手粗糙,手纹深刻,肱二头肌因为长期的重力劳作显得格外发达。

我妈从前爱打扮我,我爸去广州那半年我妈说,家里没爷们儿,咱娘俩得夹着尾巴做人,免得遭人欺负。我说我看村里人互帮互助还可以的。我妈说你懂个屁,总之以后不要打扮得花枝招展,路上见了男人,不管老小,不要眼睛直勾勾看人家。全世界我跟我哥关系最好,我妈排第二,娘俩好到她说话我能随便顶嘴的程度,处得跟姐妹似的。那回她是真急,威严拿出来一亮,妈到底是妈,说的话我得听。

上到初三,村里人都说我跟我爸我哥越来越像,从头到脚的老实本分。老实本分用来形容男人,是个好词。用在女人身上,多少有点敦敦实实的褒贬不明。后来考上大学进了城,城里姑娘的轻盈、曼妙让我十分向往。毕业后我致力于往那个方向努力。日韩风,欧美风,防晒隔离加彩妆,一样一样地模仿。有次回家被我妈评价土狗扎个洋狗势。我爸说你撒泡尿照照自己,成个什么样儿了。

我羞于提起我的生长环境。若不得已说起家乡和从前,便神色游离,躲躲闪闪,这气质不是猥琐又是什么。

我家情况庞莱知道。他懂。他家情况我知道,我也懂他。这是我们后来建立恋爱关系的前提。大学我们考到一起,那时他还是一台敦实的蓝色拖拉机,劳动蓝的蓝,也是天空的蓝。拖拉机的车斗里载着他童年的一点不幸。大二那年又载上了我和我的不幸。他曾经为了配合我变得城市一些,还挑染了蓝色头发,扎了耳洞。但他不同于我,他变化的不止外表。村里人后来都富裕了,他爸去建筑工地干活,人比较会来事儿,没几年拉拢人脉混成工头,承包一些小工程,在村里变得富裕起来的人里尤其富裕。他家有钱了,他妈被领着到处去看病,癫痫好转了很多。他的不幸随着家底逐渐雄厚成了忆苦思甜的谈资。他没有了负担,不用再做一台笨重的拖拉机,他一点点改变,一点点缩小,从内到外轻盈灵巧起来,最后变成一台洋气的蒸汽熨斗。

而我的不幸还在。我哥没找回来。我爸卸下责任尝到了懒惰的甜头,再也不肯出力。我上了大学,我妈用早年的理发手艺在镇上开了个理发店。一家人就这么凑合着过,等我毕业。

我的不幸,对拖拉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一个蒸汽熨斗,实在是无法承载。我和庞莱那最深层次的理解早已经过时了,而我却没有及时意识到这种变化。这正是我失败的地方。

决定回到这里是因为分手几年后的某天,我在街头偶遇庞莱,他说,和你分手那天我内心真的很煎熬,你怎么都没有挽留一下就答应分手了呢?

他这话让我心跳得厉害,也撩拨得我悔恨不已。我一直以为我和庞莱分手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不是我不想开口挽留,和王沁芳B站一起,正常人都会选她而不是我,那太明显了。所以连句为什么都没敢张口问,我就坦然接受了。

重逢时他说那番话我内心颇为得意了一番,却没顺势提出复合。应该是自尊心在作祟。众所周知,对内心自卑的人来讲,自尊心是护体金刚罩,不可能丢掉。

眼下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自尊心不再构成威胁。我重新来到这一刻,我想如果我在大雪纷飞的黄昏留住了庞莱,那么浪漫的感觉就不会被拍得粉碎。

依然是背景灰白,他穿着那件黑色运动型羽绒服远远朝我走来。他的样子不如记忆中那么让人心动,我有些泄气,眼神从他身上挪开。这么冷的天,树上竟然有麻雀。再远一点,庞莱身后,王沁芳B竟远远跟着。上次有她吗?我没印象,大概是只顾着看庞莱了。

事情还像上次一样在重演,直到我从庞莱手里接过黄色玫瑰小闹钟,总觉得它熟悉得很诡异。似乎不止在这个雪天以及我自己的床头见过。端详闹钟时,我余光瞥见王沁芳B停在不足百米的一棵大树旁,猛然升起一股强烈的胜负心,仰起头装作一脸天真地问庞莱,给我个闹钟干嘛?

我的计划是先为难一下他,在他解释的间隙,层次递进地表达我的不舍。恰好王沁芳B也在,简直是老天的安排,让她亲眼看看她是怎么败给一个气质猥琐的女人。

待我话音落,却看到一只灰蓝色小麻雀来回跳跃在我和庞莱之间,掀起呛人的粉尘味。那是不耐烦。我们不约而同地咳嗽几声。我们两个都不耐烦。我的不耐烦一经出现,立刻压倒了想要王沁芳B失望的决心。

他的不耐烦我立刻就理解了,他四年后那番话只是一种寒暄,糖吃腻了想起那点儿微苦。我这只苦瓜会因为格外懂事,绝无可能撒娇耍横气得她妈癫痫重新发作。他见到我,就像见到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他跟我说的只是一种假想的遗憾和精神寄托,是他生活起了挫折时想要逃避的自我安慰剂。煎熬也许存在过,但绝不是在分手的时候。煎熬就算真的存在过,跟我说过之后也就消失了。事后他没有联系过我就是很好的证明。而我却当真了。

他的不耐烦是因为此时此刻一心只想分手,不想节外生枝。可我的不耐烦又凭什么?

如果我真的想挽回他,重逢那天难道不是最好的时机,而我却想都没想过要去修改那天。因为那天遇到的那个他,已经和大部分中年男人一样,像一个好漆上了一遍又一遍的木制雕像,散发着成品的光泽。他才不到三十,已经不在自己身上留有修饰的余地,也没有了跳跃的欲望。我不喜欢没有余地的人和事。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出现在我那些沮丧之中,他不在我原本修改的计划内。我被一个又一个接连不断小小的修改的胜利冲昏了头才会做出这个决定,我不是真的想要挽回他,我只是想证明我具备了挽回他的能力。也许是这样的吧,也许还有别的原因。我总觉得我被什么条件限制着,对自己缺乏全面的了解。如果说庞莱这件事有什么帮助的话,那就是帮我更深层更宽泛地看到了自己,他让我看到了披着后悔外衣的不悔。这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好像更了解自己了,我似乎原本就比自己想象中自信。

王沁芳B就是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几秒之前她还在百米开外,几秒之后就能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无所谓了。

不要浪费时间。她对我说。

什么?我扭头看庞莱,他已经走了。他是个尝到了轻松生活甜头的男人,甩开了我这最后一个负担,步伐格外轻盈。

快,不要浪费时间了。她像一条摇曳的紫红色章鱼,伸出一只触角缠住我的手腕,快点离开这里。

世界变得鲜红,雪片密得像沾着血的鱼鳞,浮在空中。天空和地面弯成曲面,在近处连接,缩小,变成一条通道。又是红色通道,360度镜面,雪片因为空间缩小而凝结,漂浮或坐落于通道中。

我顺从地跟着她跑。有时跳跃,翻过障碍,像百米跨栏。有时低头躲过障碍,像超级玛丽。我知道自己不会受伤或死掉,随时留意着镜子里面我的跑步姿态。和王沁芳B相比,躯干还是不够舒展。

当主角真好,逃命都不一定要拼尽全力。

打碎那些镜子,王沁芳B说。

什么?

救我。

什么?

镜子里只剩下我。通道中只剩下我。红色雪块凝固,膨胀,变成一堵红色的墙。四周很安静。外部传来的声音,嘀,嘀,嘀,嘀,纯净得像计时器,在通道中遥远地回响。

我不怕,我只觉得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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