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芙中午醒来时,父母已经出门上班了,杰拉尔德今天有审计,凯特琳被叫去顶早班,他们以为她只是在周末赖床,还留了张字条在厨房:“亲爱的,我们去加班,微波炉里有早餐。别惹祸。——妈妈。”
妮芙看完字条,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伤口,心情复杂。
她来不及吃早饭,套了件外套就往外冲,她要去镇子上最大的教堂,把这本破本子丢进圣水里,让神父念八百遍驱魔经。
她连头发都没好好梳,现在那团红发乱蓬蓬地堆在脑袋上,像刚被风吹过二十公里的野草。
结果出门没多久,她就被两个巡逻的警察拦住了。
“站住。”
一个年轻的警察叫住她,手按在腰间的对讲机上
“你怀里抱的什么?”
“是、是毛巾!”
“毛巾里呢?”
“书。”
她顿了顿
“还有十字架。”
“大白天的,抱这么多十字架干吗?见不得人?拿出来看看。”
“不行。”
妮芙抱得更紧了。她脸色发白,额角冒着虚汗,怎么看怎么像刚磕了什么东西。
1994年的德里,街头巡逻的人对任何看着紧张的人都保持警惕,尤其是一个独自行动、穿着不整、怀里抱着不明物的红发少女。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朝她逼近一步
“小姐,我们需要检查一下。慢慢把东西放下。”
妮芙转身就跑,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大概是担心笔记本伤人的缘故,可她这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反而更像偷摸交易的瘾君子。
她跑起来的样子也很难看——一边胳膊夹着那捆毛巾,另一只空袖子在空中乱甩,十字架在毛巾里互相撞击,发出像风铃一样叮叮当当的响声。
“站住!”
警察在后面喊。
妮芙哪里敢停,她拐进一条小巷,猫着腰钻过一道半人高的铁栅栏,又翻过一堵矮墙,落地时膝盖磕在石头上,疼得她龇牙咧嘴。
她顾不上看伤口,一瘸一拐地继续跑,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渐渐远了,她也不敢回头看。
然而,没多久她又撞上一队巡逻的英国士兵,他们从一辆绿色的“萨拉森”装甲车旁边转出来,一个两个穿着迷彩服,枪带勒在胸前。
其中一个端枪的朝她喊了句什么,她没听清,只看见对方的手往枪带上一动,还处于胆战心惊状态的她腿一软,拐进一条小巷,心脏狂跳,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巷子又窄又湿,墙皮剥落得像得了藓,她靠在那儿喘了足有一分钟,才重新迈步。
德里今天的巡逻格外多,市场街和布切巷附近都设了临时检查站,橙白相间的路障像孩子的积木一样横在路中间。
几个士兵正在抽查车辆,车主们双手叉腰站在一旁,脸色阴得像这天气。
空气里有股烧轮胎的味道,不知从哪条巷子里飘出来,混着雨水和垃圾的气味。
妮芙远远地绕开了检查站,她现在怀里抱的东西,一本旧得不像话的日记本、五个十字架、一瓶只剩一半的圣水,还有她那张写满恐慌的脸——谁看了都会觉得她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准备去搞什么邪教仪式。
等她到教堂时,整个人已经心力交瘁,像是踩着棉花在走路。
真是倒霉,妮芙心累的想道。1
妮芙这也太倒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