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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构塑世界

养诡吃仁

  喜欢你,这是我一辈子也说不出的秘密。

  “村长啊,那个篮子里……”

  陶君和左然直接闯了进去……

  森中领就在他们面前,面对这个甲级战犯。

  左然第一反应是“抓!!”

  森中领见到是左然,立马跳窗而逃……

  左然身为青联第一富豪,风度翩翩的左然总是以完美的贵公子形象示人。然而他真实的一面,是秉承坚定信念的战士,他那“不惜一切守护青联”的意志犹如火焰般炽热,令他能以恐怖的攻势,毫不留情地将一切敌人击溃。

  天空上,紧闭双目的左然,眼眸微微颤抖,瞬间后,双眸骤然睁开,原本漆黑的眸子,一青一白,极为诡异...

  脸色略现凝重。左然一声低喝。手中重尺猛然对着不远处地森中领狠狠劈下。

  “焰分噬浪!”

  喝声。响彻天空。一道足有三丈宽大地弯月形状地白色能量刃。自玄重刃顶暴射而出。

  巨大地白色火焰能量弯月刃。飙射天际。一闪而逝。那股骤然而来地炽热之感。几乎让得场上地人犹如处于火浪之中一般。

  弯月刃带起一道道刺耳地音爆之声。划破天际。那股一往无前地强悍威势。甚至是有种要将天空横劈为两半地势头。

  同样是施展同一种斗技。可这一次地焰分噬浪。

  左然强横了将近十倍不止!而这。便是本身实力所早就而成地差距!

  弯月刃划破长空,最后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与那道闪电而来的白色能量线条,轰然撞击在了一起,霎那间,雷鸣般的巨响,在蔚蓝的天空上炸响而起,恐怖地能量冲击波,自碰撞处暴涌而出,那股庞大的压力,竟然是将村中一些站立的人,直接给压爬了下去。

  “嘭!”森白火焰砸上白网,竟然并未一击而破,反而是被其上那柔软的触感给弹射而回。

  “果然有几分诡异...”轻咦了一声,森中领手掌挥动,再度召唤出一团森白火焰,然后紧紧的黏附在白网之上,此次,火焰并未再被弹射而回,炽热的温度,使得白网,略微有些虚幻了起来。

  “想走?哪有这般容易!”就在白网即将被焚烧出漏洞时,背后却是响起左然冷喝之声,随着冷喝而来的,还有一道夹杂着音爆之声的磅礴劲气。

  瞬间转身,森中领望着那道急射而来地白色能量匹练,袖袍挥动,一大团森白色火焰自袖中暴涌而出,旋即最后竟然是在面前快速凝固成了犹如冰块般的冰镜,只不过,在那冰镜之上,还粘附着一袅袅白色火焰,冰火相融,互存一体,看上去极为诡异。

  森中领动用了他的异能——构塑世界

  你刚醒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身处何处,来自何方。低头一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几乎透明的身影。你的周围是一个无尽的白色空间,前方是一块大屏幕。

  屏幕上显示的图标写着:“构建你的世界,从这里开始”。

  

  你点击它,一个窗口弹出,展示了世界的特性、描述和规则的清单,以及你将出生的社会是如何运作的。清单上的每一项都有描述,你可以选择打开或关闭。你阅读并选择你将生活的社会的条件、法律和规章制度、人和群体如何被对待、拥有的权利、如何被援助、允许和禁止什么,财富、物品和劳动力如何分配和再分配等等。

  但很快,你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你不知道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是黑人、白人、亚洲人、西班牙人,还是其他?你不知道自己会是男还是女,是残疾还是健全。你甚至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你的性取向是什么,你是否会出生在高收入还是低收入的家庭。你关于自己一无所知。

  你迅速决定,最好的做法是确保你创造的世界对每个人都尽可能公平和友好,这样,无论你出生为何种身份,即使是最不幸的,你都有公平的机会过上愉快和富裕的生活。完成后,你对自己的创作感到满意,然后点击最后一屏的完成按钮。

  这是美国哲学家John Rawls在他的书《正义论》中提出的“无知之幕”或“原始位置”的思想实验的一个版本。Rawls用这个思想实验来说明社会的成员、创始人和领导者为了评估和确定公正的规则和原则,必须努力采纳的中立观点。尽管这个思想实验显然为我们如何考虑并追求公正和公平的社会提供了非常有用的理想,但我们很快就发现,真正达到这样的位置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Rawls自己也认为如此。他写道:“原始位置纯粹是一个假设情境。原始位置的概念不是为了解释人的行为,而只是试图解释我们的道德判断,并帮助解释我们为何有正义感。”

  

  但是,当涉及到公平和中立的观点时,我们面临着第一个哲学问题:公平性问题。在一个每个人都只能从偏见、部分、自私和非原创的立场做出决策和确定规则和原则的世界里,我们如何定义并实施公平性?公平真的可能吗?

  “无知之幕”不仅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问题,还提出了运气的问题。我们实际上不知道或选择我们将出生为什么样的人,或者我们将出生在哪个社会。因此,我们是否出生为某个特定社会的被宠爱者,完全是靠运气。此外,我们一生中发生的所有不受控制的事件,无论我们是谁,无论我们出生在哪里,也都是运气的产物。这导致了我们的第二个哲学问题:道德运气问题。

  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姆斯在1976年首次提出了“道德运气”的术语,然后主要由美国哲学家托马斯·纳格尔进一步发展。从广义上讲,道德运气指的是一个道德主体因为某种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道德责备或称赞,但该个体对这种行为、其后果或影响他们受到的道德责备或称赞程度的个人情况都没有控制权。为了明确起见,这里的道德主体指的是具有权责观念、能够决定相应行动的个体。在他的文章《道德运气》中,托马斯·纳格尔指出了四种道德运气:结果运气、情境运气、本质运气和因果运气。

  其中,包含结果道德运气的情境是,一个人受到的道德责备主要基于他们行为的后果,而非行为本身,而这些后果大多是偶然造成的。例如,考虑一条街上的两家酒吧。在第一家酒吧,有一个叫汤姆的男人;在第二家,有一个叫拉里的男人。汤姆和拉里都是相对体面的人,但那晚,他们都与酒吧里的某人发生了争执。

  这些争执逐渐升级为肢体冲突,这种酒吧斗殴在全球每天都无数次发生。在一次冲突中,汤姆朝另一个人挥拳,并击中了他的脸。另一个人也反击了汤姆几拳,然后斗殴被酒吧员工制止。两人都被赶出酒吧,汤姆带着几处擦伤和充满了肾上腺素的身体走了另一条路回家。

  与此同时,在拉里的酒吧,他也在冲突中挥拳,并以相同的速度和力量击中了另一个人的脸。但这个人倒退并撞到了头。那晚,由于头部创伤,该人被宣布死亡。拉里因过失杀人被捕并被判入狱数年。拉里和汤姆犯了完全相同的行为,但只是基于偶然发生的后果,拉里受到了严重的道德指责,而汤姆几乎没有。

  

  情境、本质和因果的道德运气彼此相似,因为它们都是指某人的运气或不幸,导致他们犯了被视为道德或非道德的行为,或相对于犯了相同行为的另一个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道德责任或赞誉。

  例如,在情境道德运气的情况下,考虑同一条街的第三家酒吧。那里有一个叫马库斯的男人,他也与别人发生了争执,最后变成了肢体冲突。但就在他准备挥拳时,酒吧的火警响起,使马库斯和另一个人完全分心,斗殴的氛围随着他们和其他顾客被赶出酒吧而消散。马库斯本打算像拉里那样重击对方,但由于情境的运气,他并没有这么做,因此他没有受到任何道德责备。

  再让我们去另一家酒吧,这次我们看到了斯蒂芬妮。那天晚上,她也卷入了酒吧斗殴。在冲突中,她也朝另一个人挥拳,击中了他们的脸,导致他们倒退并撞到了头。那个人那晚也因头部受伤而死。但斯蒂芬妮没有被判刑,因为在审判中,人们发现她小时候曾遭受严重虐待,最近被诊断为重度边缘人格障碍,导致她过度地发展出攻击性,并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因此,她只是暂时被送往精神健康设施。在这种情况下,斯蒂芬妮经历了构成性的道德运气,因为尽管她的行为和后果与拉里的相同,但是造成她这样的生活状况影响或减少了她受到的道德责备。这个案例看起来斯蒂芬妮至少受到了较少的道德责备似乎是合理的。但让我们回到拉里。拉里小时候并没有受到虐待,他的生活并没有经历什么特别的事情,也没有被诊断出患有任何精神疾病。那天晚上,他只是有点累,一般来说他有点自私且好斗。

  乍一看,拉里似乎是更有道德过失的人。但是拉里选择那天晚上累并处于边缘状态吗?谁会选择这样呢?拉里选择略微自私和普遍好斗吗?拉里不是拉里的原因。使他变成这样的原因只是他无法控制的一系列外部环境,例如他是由谁抚养大的,他接触到了什么,他经历了什么,以及由他的基因造成的行为倾向,他也从未决定或控制过。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拉里为什么会比像斯蒂芬妮这样的人更有道德责任,因为他那天晚上参与了酒吧斗殴?

  

  根据纳格尔的理论,拉里的情况包括最后一种道德运气或不幸:因果道德运气。考虑到这一点,如果一个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需要有能力评估是与非,并据此做出决策,那么如果他们的行为无一例外地是由其他行为和事件造成的,而这些行为和事件并非他们自己的,他们从未参与或控制过,那么任何人真的可以对其行为承担道德责任吗?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有后果,可以且应该有后果,但这并不否定之前的观点。

  考虑一个凶猛的狗,我们通常不会把狗视为道德主体,因此我们不会认为一个凶猛的狗是不道德的。我们可能认为最好是安乐死这只狗,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会因为要给狗分配道德责任而决定这样做。

  同样,考虑一下龙卷风。当然,龙卷风是极其危险的,如果我们可以控制或许可以杀死龙卷风,我们会这么做,但再次,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不需要给龙卷风分配道德责任。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对自己这样做呢?难道我们真的那么自负,以为我们是唯一与自然分开的事物,超越它,是唯一能够逃脱自然为我们推动的命运的生物吗?

  我们是有意识的,但是什么形成了我们的意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写道:“一个人是由我们称之为宇宙的整体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他将自己、他的思想和感情视为与其余部分分开的,这是他意识的一种光学错觉。”

  这引出了我们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哲学问题:道德知识的问题。什么是道德?我们应该基于什么来确定它?关于道德有什么客观真实的东西吗?这个问题起源于经典的哲学问题——是应问题,该问题首先由18世纪的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当我们试图基于事实(世界是什么样的)来提出伦理声明(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在其中应该如何行事),这时问题便随之产生。休谟指出,要得出任何形式的伦理声明,事实需要与伦理假设相结合。但是,我们是如何得出这些伦理假设的呢?答案似乎只在于我们的主观解读,因为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哪些依据可以用来建立和形成我们的解释呢?

  实际上,我们只能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道德原则:宗教或精神教条、情感反应以及科学与理性。但问题在于,所有这些方法在从精神或宗教来源中推导出道德原则时,都依赖于假设、主观性或两者兼而有之。关于宗教教条的问题是,为了使这些教条客观地成立,其背后的宗教本身也必须是客观真实的。那么,我们又有哪些证据可以得出这一结论呢?

  再者,基于情感来确定道德性的问题在于,情感与个体的主观感知密不可分,受到我们的文化背景、性格、教育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后,看似最强有力的为道德原则提供依据的方法是通过科学和理性。在其作品《道德地形》中,哲学家萨姆·哈里斯认为,我们可以从关于世界如何存在的科学知识中得出道德价值观,因为道德价值观是关于有意识生物的幸福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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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萨姆和其他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在其中悄悄地引入了一个“应当”:我们应当将幸福最大化,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如何为这一主张找到依据呢?如何能够将主观的有意识体验的繁荣用作提供客观真理的标准?

  实际上,似乎没有明确的方式来解决这一“是与应”的问题,除非首先悄悄引入一个“应”的假设,这关于现实应该是怎样,而不是它是怎样。也许,关于公平、幸运和道德的问题的唯一解决方案,更多地在于与其寻找完美的公正或客观的对与错,不如努力理解、宽恕和对所有荒谬之事的同情。

  在历史的长河中,无论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应该对看似好的、看似坏的人或事物持有同情之心。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对一切持有全然的容忍态度,我们仍可以惩罚、对抗或抵制我们认为是错误的人或事物,同时对他们的境况持有同情。

  事实上,没有人选择来到这个世界,也没有人设定规则,我们也从未真正有过发言权。但我们现在都在这里,而同情似乎是,如果不是唯一,至少是贯穿历史的唯一纽带,它支撑着积极的变革,接受并宽恕我们过去和未来无疑会继续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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