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之后,洛瑾俞再没来过学校。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刘井给他的家里打电话,从来都是无人接听。
袁晴整天守着个空座位学习,班里与她关系好的都劝她换桌,她也只是摇摇头不说话。
就这样,她守了那个空座位整整一年。
高三,程昕昕从国外回来,打算和袁晴一起参加高考,半个月的暑假结束后,程昕昕转去了三中高三年级理(2)班,袁晴和刘井申请去了理(2)班。
时间是抚平伤疤最好的良药,袁晴尽量将洛瑾俞的事抛之脑后,全力备战高考。
程昕昕早就看出了袁晴的不对劲,表面不问,但在理科班中听到了关于袁晴的事,因为洛瑾俞,高二一年,她的脸上从未真心地展露出过笑容,整个人好像没有了知觉,只知道麻木地学习。
高三寒假前,理(1)班传来消息:洛瑾俞转了学,去了附中。
附中是什么地方——学生的垃圾场,老师的回收站。
简而言之,从附中出来的学生没一个好东西。
袁晴在知道洛瑾俞转去附中之后,不顾班主任的反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每天都在附中那里蹲点。
正值冬季,寒风凛冽,女孩儿站在附中生了锈的铁门外,小脸被冻得红扑扑的,带有微光的眼眸被冷风一吹便蓄满了泪水,我见犹怜。
她不停地搓着小手,围着一条蓝橙色的围巾,漆黑如瀑布的直发披在肩上,蝴蝶似的睫毛不停地扇动着。
门卫大爷问道:“小姑娘,怎么不去上学?”
袁晴抿了抿唇,“我来找一个人。”
“是你的朋友吗?”
“嗯,他叫洛瑾俞。”
“你说小洛啊”,大爷眉开眼笑的,“小洛这孩子可好了,帮了我不少的忙,不过这孩子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脸上总挂着伤。”
听到洛瑾俞受伤,袁晴的心立马揪紧了,她马上跑去附近的药店买了药水、棉签和创可贴,然后递给了门卫大爷。
“爷爷,您能帮我把这些转交给洛瑾俞吗?”
门卫大爷接过药袋,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好好,等他下课我立马就给他送过去。”
“谢谢爷爷。”
袁晴转身准备走的时候,把自己脖子上围着的围巾摘了下来,一并交给了大爷。
“爷爷,别跟洛瑾俞说我来过,这些您就和他说是您给他的。”
没等大爷答应,袁晴已经跑远了。
大爷满意地点点头,感叹道:“多好的小姑娘啊~”
袁晴前脚刚走,洛瑾俞就进了门卫室。
少年似乎比之前黑了点,也瘦了点,脸上的线条分明,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小洛,快来,把这些拿着。”
洛瑾俞结果袋子,看见里面一堆的药水、棉签和创可贴,礼貌地向黄大爷道谢。
黄大爷摇摇头,最后把蓝橙色围巾也给了洛瑾俞。
“小洛,大爷不能瞒你,这都是一个小姑娘给你的,天这么冷,这是她第七天来这里了,刚刚我接过她准备给你的东西时,发现她那双小手都冻得通红通红的,这不,她刚走,走之前还和我说不要告诉你她来过。”
洛瑾俞的嘴角勉强勾起一抹弧度,沉默着接过了那条围巾,看着手里蓝橙交接的围巾,他突然想起高二时给袁晴买过的香橙薄荷。
他抬起头,眼里含着泪花,说了句:“爷爷,谢谢您。”
黄大爷摆摆手,“谢我干啥,你真正该谢的,是那个小姑娘啊。”
洛瑾俞点点头,“是啊,是该谢谢她。”
他的心里涌起无限的的暖流,他知道,她在给他机会。
但他也只能缄口不语,却也爱了她无数个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