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半,厨房飘来的焦糖香准时钻进被窝。我揉着眼睛推开门时,朴综星正站在灶台前转着锅铲,晨光从他身后的玻璃窗斜切进来,把他发梢的碎金都晒得发亮。
“醒了?”他回头时围裙带子松了半截,沾着点面粉的指尖在我鼻尖上轻轻一戳,“再等十分钟,你最爱的焦糖吐司就好。”
我靠在门框上看他忙碌。这家伙总说做饭是解压,可我知道他光是研究我的口味就记满了小本子——比如我不吃蛋黄边缘的硬壳,他煎蛋时总会用小勺把热油往蛋白上浇,让边缘保持软嫩;我嫌市售泡菜太酸,他就自己买白菜腌,坛口贴的便利贴上写着“第三十天,尝尝酸度”。
去年冬天我重感冒,嗓子肿得吞不下东西。他守在厨房熬了整整三小时梨汤,把川贝碾成粉一点点筛进去,最后盛在蓝花瓷碗里端来,勺子碰碗沿时发出叮当轻响。“慢点喝,”他坐在床边替我掖好被角,掌心贴在我额头上试温度,“我加了点蜂蜜,不苦的。”
其实他做饭也有“翻车”的时候。上个月尝试做寿喜烧,糖放多了发苦,他急得抓着头发转圈,最后把肥牛卷单独挑出来,拌着新买的辣酱重新端给我:“就当吃韩式烤肉了,嗯?”我咬着肥牛笑他傻,他却突然红了耳根,说“不想让你吃不好的”。
傍晚他常带我去逛菜市场。老太太们认得这个总帮着挑新鲜蔬菜的漂亮男孩,塞给他一把小葱说“给你女朋友加个菜”,他从不解释,只是把小葱举到我面前晃悠:“今晚做葱油面?”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他提着装满食材的袋子,另一只手总不忘牵着我。
此刻吐司的焦香混着牛奶的甜气漫满屋子。他把餐盘摆上桌,煎蛋的蛋黄颤巍巍的,吐司边烤得金黄,淋的焦糖在灯光下闪着琥珀色的光。“快吃,”他替我拉开椅子,眼底的笑意比焦糖还甜,“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咬下一口吐司,脆壳裂开时发出簌簌的响。原来最动人的味道从不是什么复杂菜式,而是二十多年来,他把“我喜欢”刻进日常的每一份用心。窗外的麻雀落在晾衣绳上,他正低头替我倒牛奶,阳光漫过他的肩膀,把这一刻酿成了永远喝不腻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