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周秉昆表现得格外乖,勤快又懂事的样子跟变了个人似的。
给郑娟妈倒水、给郑光明夹菜、给郑娟递筷子……殷勤得李素华都看不下去了,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郑娟全程低着头,偶尔抬起来看周秉昆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去。她的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笑,像春天的风,柔柔的,吹得人心里头软绵绵的。
吃完饭,小九送郑娟一家出门。走到巷子口的时候,郑娟忽然拉住了她的手。
“小九,”她叫了一声,这是她第一次没加“同志”两个字,“谢谢你。”
月光照在郑娟的脸上,把她的眉眼照得格外柔和。
小九看着她,想起第一次在这个姑娘家门口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旧棉袄,端着一盆水,差点撞到自己身上。
那时候她觉得这个姑娘好看得像山泉水洗过的。
现在她觉得,这个姑娘快要成为周家的人了,成为她的嫂子了。
“谢什么,”小九拍了拍她的手,“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别说两家话。”
郑娟的眼眶又红了,但这次没哭,吸了吸鼻子,用力地点了点头。
小九站在巷子口,看着郑娟扶着弟弟、挽着母亲慢慢走远的背影,在月光下拖着三条长长的影子。
她把手插进棉袄口袋里,向远处眺望。
也没什么好看的,但就是感觉心情舒畅。
也不知道远在京城的爷爷还好不好。等过两天,到了清明的时候,去看看他吧。
小九心想。
家里灯火通明,李素华在洗碗,周秉昆蹲在灶台边烧热水,嘴里哼着不知道什么调子,那调子跑得离谱,但透着藏不住的欢喜。
小九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他们一眼,心里头涌上来的东西太多,满满当当的,堵在嗓子眼,说不出来。
她没说,转身进了里屋,趴在桌上,在煤油灯下铺开信纸,提笔给北京的爷爷写信。
“爷爷:秉昆的婚事定了。姑娘叫郑娟,红星胡同的,人好,长得也好看。大姑很喜欢。等日子定下来,我再给您写信。您在那边好好的,多吃肉,别省钱。”
写到“多吃肉”三个字的时候,她的笔顿了一下,想起爷爷上一次来信里说自己“肉吃多了,腻了”。那肯定是老头子骗她的,她知道的。
北京那边的供应也不比吉春好到哪里去,老爷子嘴上说腻了,其实就是不舍得吃,把钱省下来给她寄。
“今年清明,我想回去看看。爷爷,我好久没回家了,也好久没见您了。”
她把信写完,折好装进信封,贴好邮票,压在枕头底下。
明天去邮局寄信。
-
周秉昆结婚的日子定在三月十六,黄历上说宜嫁娶。
“要是搁以前,那不得请个先生看看日子,现在啊,也就只能自己偷摸看看黄历了。”刘素华叹息。
小九想想最近刮得太急的风,叹了口气,“现在都勒紧裤腰带悄默声的猫着呢,谁敢啊……”
“对了,大姑。”小九突然想起来,“供销社那边给我分房子了,一室一厅的格局,我在秉昆结婚之前搬过去。”
李素华很惊讶,“这就给你分房子了?你自己一个人住安全不?要不你来跟大姑挤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