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的苏州老巷还浸在薄雾里,青石板路被洒水车润得发亮。庄恕站在巷口那棵百年银杏下,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西装口袋里的丝绒戒指盒——这套定制西装是他半个月前特意飞米兰选的料子,藏青色暗纹在晨露里泛着低调的光,衬得他肩线愈发挺拔。巷内忽然传来董学斌爽朗的笑骂声,夹杂着程母指挥贴红囍字的絮叨,他仰头望向二楼那扇亮着暖黄灯光的窗,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
接亲的队伍早把巷口堵得热闹,陈绍聪穿着花衬衫挤在最前面,举着手机直播:“家人们看这里!咱们仁合医院‘冰山男神’今天要渡劫了啊!”话音未落,二楼阳台“哗啦”泼下一把花瓣,陆晨曦的声音裹着笑意飘下来:“陈绍聪你再贫,门都别想进!”
庄恕拾级而上时,程母正把一碗红枣莲子羹往他手里塞:“趁热喝,早生贵子!”他刚要道谢,里屋突然传来一阵忙乱——陆晨曦的头纱勾在了梳妆台的水晶灯上,董学斌踩着凳子解救,反倒带倒了一架子礼服。“别动!”庄恕推门进去时,正见陆晨曦踮着脚够头纱,婚纱裙摆铺在地板上像朵盛开的白玫瑰,她转头看过来,脸上还带着未干的妆,睫毛上沾了片调皮的珍珠碎,“你怎么进来了?”
“接我的新娘。”庄恕走过去,指尖轻巧地解开缠绕的纱线,目光扫过衣柜里挂着的四套礼服——香槟色鱼尾裙、月白色旗袍、酒红色刺绣长裙,还有件他从未见过的薄荷绿短款礼服,“这件是?”
“给晚上回家穿的。”陆晨曦脸颊微红,“陈绍聪说婚礼上要换三套,我怕累,偷偷多备了件舒服的。”话音刚落,程母举着相机冲进来:“快!新郎新娘对视!”庄恕顺势揽住她的腰,鼻尖几乎碰到她的发顶,婚纱上的铃兰香气混着她惯用的柑橘味洗发水,在鼻尖酿成一阵微醺。
接亲车队驶离苏州时,朝阳刚漫过护城河的拱桥。陆晨曦靠在副驾上补觉,庄恕握着她的手,视线掠过窗外飞逝的粉墙黛瓦——二十多年前他离开时,也是这样的晨光,只是那时口袋里揣着母亲的旧照片,如今掌心握着的,是余生的温度。
城外酒店的草坪已被装点成白色海洋,拱形花门下,陈绍聪正对着流程单念念有词。他今天穿了件湖蓝色西装,领口别着朵香槟玫瑰,见庄恕牵着陆晨曦过来,突然压低声音:“哥,我准备了杀手锏。”庄恕挑眉时,他已经蹦到音响师旁边,屏幕上瞬间跳出张照片——那是三年前在急诊室,陆晨曦累得趴在诊台上睡觉,嘴角还沾着半截没吃完的巧克力,庄恕站在她身后,正用棉签替她擦嘴角,背景里陈绍聪举着手机,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这张是我偷拍的!”陈绍聪对着话筒嚷嚷,台下顿时爆发出笑声。陆晨曦拽了拽庄恕的袖口,耳尖红得像熟透的樱桃:“他怎么什么都存着?”庄恕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熨帖着她的指尖:“还有更糟的。”果然,下一秒屏幕上出现庄恕当年在国外做实验时的照片,白大褂沾着不知名的绿色液体,头发乱得像鸡窝,正对着显微镜傻笑。
“从仁合医院的第一次针锋相对,到后来在急诊室并肩作战,再到为了真相一起对抗风暴……”陈绍聪的声音忽然低了些,“我见过庄大夫为了晨曦在办公室通宵查资料,也见过晨曦偷偷给庄大夫的白大褂缝补袖口。他们俩啊,就像手术刀和无影灯,少了谁都不行。”
风穿过草坪,卷起陆晨曦的头纱。她望着庄恕,突然想起那年他从美国回来,在医院走廊里拦住她,说“我是庄恕”时的样子。那时他眼里裹着化不开的冰,而现在,那片冰湖正映着她的影子,漾起细碎的光。
“我以前总觉得,手术刀比情话可靠。”陆晨曦接过话筒时,指尖微微发颤,“直到遇见庄恕我才明白,原来有人能看穿你所有的坚硬,还能把你的柔软妥帖收好。我脾气急,爱较真,有时候还会蛮不讲理……”她吸了吸鼻子,突然笑了,“但谢谢你,愿意把余生的手术台,留给我做搭档。”
庄恕的誓言简单得像份手术记录:“陆晨曦,从今天起,我的排班表永远有你的名字,我的急救包永远为你留着位置。无论手术室的灯亮到几点,家里的灯永远为你开着。”他单膝跪地,将戒指套进她的无名指,铂金圈碰到指节时,陆晨曦突然想起他第一次给她戴听诊器的样子,也是这样小心翼翼,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付博文坐在第一排,看着这对新人,浑浊的眼睛里泛起泪光。他身旁的杨帆正给程母递纸巾,这位曾经在手术台上雷厉风行的院长,此刻西装上别着程母给的小红花,嘴角的笑纹里盛着暖意。Leo举着相机跑来跑去,他特意从美国飞来,胸前别着庄恕送的襟花,嘴里不停念叨:“庄,你应该早告诉我她这么美!”
敬酒环节像场没有硝烟的战役。陆晨曦换了身香槟色鱼尾裙,踩着高跟鞋穿梭在宾客间,庄恕始终护在她身侧,替她挡下大半杯酒。遇到当年的实习医生,小姑娘红着脸说:“陆老师,您结婚那天,我们科室都在打赌,庄大夫会不会哭。”庄恕刚要反驳,陆晨曦已经笑着接话:“他哭了,在接亲时看到我穿婚纱的瞬间,睫毛都湿了。”
傍晚的余晖给草坪镀上金边时,宾客渐渐散去。陆晨曦窝在休息室的沙发里,庄恕正替她揉着脚踝。“还疼吗?”他的指腹带着常年握手术刀的薄茧,力道却温柔得像春风拂过湖面。“没事。”她蜷起脚趾,看着他低头时脖颈处的淡青色血管,“陈绍聪把黑照发群里了,现在全院都知道我偷吃巧克力。”
“我也看到了。”庄恕拿出手机,屏幕上是陈绍聪刚发的九宫格,最后一张是他俩在花门下的合影,他正低头吻她的额头,她的婚纱裙摆被风吹得鼓起,像只振翅欲飞的蝶,“挺好看的。”
回到家时,客厅还亮着灯。程母和董学斌留了满桌的菜,保温罩下的糖醋排骨冒着热气。陆晨曦换了那件薄荷绿睡衣,洗去妆容的脸颊透着自然的粉,她靠在厨房门框上,看庄恕把剩菜分门别类装进保鲜盒。“今天累坏了吧?”她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下巴抵在他的肩胛骨上。 “还好。”庄恕转过身,顺势把她圈在怀里,“就是没想到你能说那么多话。”“那是因为……”陆晨曦抬头吻了吻他的下巴,“有些话,我想了太久了。”
收拾完客厅已是深夜,月光透过纱帘洒在地板上,像铺了层碎银。两人并肩躺在床上,谁都没说话,却能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在寂静的夜里合着相同的节拍。陆晨曦翻了个身,枕着庄恕的胳膊:“庄恕,我们真的结婚了啊。”
“嗯。”他收紧手臂,鼻尖蹭着她的发顶,“从今天起,你是陆晨曦,也是庄太太。”
窗外的风掠过树梢,带来远处公园的桂花香。陆晨曦往他怀里缩了缩,听着他胸腔里沉稳的心跳,忽然觉得那些年在手术台上熬过的夜、在急诊室流过的泪、在真相面前受过的委屈,都在这一刻有了归宿。她想起婚礼上陈绍聪说的那句话——手术刀和无影灯,本就该是天生一对。
黑暗中,庄恕轻轻吻了吻她的发旋。他想起母亲临终前攥着他的手说“要好好活着”,想起在美国独自面对实验室的深夜,想起第一次在仁合医院见到那个穿着白大褂、眼睛亮得像星星的姑娘。原来所有的等待,都只是为了此刻——身边有她,心里有光,往后的岁月,无论是手术台还是柴米油盐,他们终将一起走过。
月光漫过床头柜上的相框,里面是今天拍的第一张合影。照片里的陆晨曦笑得露出小虎牙,庄恕的眼里盛着化不开的温柔,背景里的白玫瑰开得正好,像极了他们终于等来的,这场迟到了太久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