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身上负伤,不能喝酒。每每看见大叔趁着黄昏自饮自酌,还是很羡慕的。有时候忍不住想,若是我回到俞家当真不能适应士族女子的生活,不如逃出来,隐居在这山林里,和大叔为伴也好。
可……那文才兄呢?他不可能陪我。
他还有很大的野心和抱负,驰骋沙场扬名立万是他的梦想。我深切地晓得那滋味,就如同我梦想着仗剑江湖做大侠。可不一样的是,他的金戈铁马终有一天能实现,我的快意恩仇不过是个泡沫般的美梦。我能够甘于平凡,隐居在深谷中,恳一亩田地种种菜, 或者干脆从俞家多偷一些银钱来作为下半生饱足的保障。而且自从来了书院我的骑射也有长进,还可以猎一些野味去卖……我没有什么“非如此不可”的执念要实现,所以注定会活得比他轻松。2
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走江湖。乱晋的乱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若说我真有什么执念……大概就是回家罢。我真正的亲人和朋友,只要想起来心就疼痛,远胜我“还没得到他就要失去他”时的那种伤情。
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唯一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也许是因为这样才能够彼此依偎取暖,可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在一起会是互补,还是像刺猬抱团一样,不见就想,见了又疼。他大概是初尝情滋味,喜欢上了,就任性地想要得到,从没深切考虑过以后,可我不是为情不顾一切的那种人,越理智思考越觉得我们来日崎岖坎坷。
承诺他回书院,有我的考虑。如果事实证明我们的确合适,我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他罢。
“孜临啊,在想什么哪?”大叔见我靠着门发呆,走过来问我。文才兄对我的种种举措他都没有看到,也不晓得他已经知道我是女扮男装了,所以但凡有文才兄的时候,他还是叫我孜临,或者小兄弟。
“我在想要是有一天我老了,也找这么个清净地方,挺不错。”我顺口就说。
“哈哈哈哈,”大叔笑起来,“你这个小兄弟啊,还真跟别的年轻人不一样。”
待到大叔走后,文才兄才凑过来,皱着眉敲敲我额头:“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就算你老了,也应该是和我在一起,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来做什么。”
我想到我的担心,问:“哎,要是我们哪天闲下来,就找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搭一个小房子。谁要是先走了,就埋在旁边,陪着另一个人好不好?”
他揉揉我的头发:“好好好。”
听着他的敷衍,我淡淡笑笑。
“我知道不可能,我只是随便说说的,放心罢。”我眺望着远方轻声道。金乌西斜,浅浅的金光笼罩在山间。
想想月余前,莫说怀想和他一起白头偕老,就是出书院后让他记住我,我都不曾奢望。谁能想到今日竟然能在这里恬静地和他说这个。
这货果然是腹黑的。按照他的说法,他早就对我有好感了,就是一直做得滴水不漏,我这样敏感的人都只能是猜测,完全不敢确定。
我们就这样在陶大叔的地方住了一些日子。从头至尾我都没问他,那天找到我时身上脏兮兮的是怎么弄的。
他活该。
我差点断了一条腿,他不过就蹭了点灰尘泥垢,便宜他了。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