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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银斗篷客栈

真八支舞者

下了一整天的濛濛细雨,将近傍晚的时候忽然停息了下来,但是也没有起风,浓云仍旧黑沉沉地压在头顶上。

一辆载满货物的四轮马车吱吱呀呀地驶过布满泥浆和积水的大路,停在了一栋黑黢黢的房舍前。

这是一个三岔路口,大路往北通往艳阳城,往南则可直达玫瑰王国的中心玫瑰王城,而朝东方的那条又是曲折迂回又多坑坑洼洼的长路却是联通着玫瑰王国的重要港口城市绿港。

如果不是阴雨连绵,这个路口必定交通十分繁忙。路边散落的几栋陈旧的房舍都是客旅店铺,门口停满了南来北往的车辆,有四轮的大车也有两轮的小马车,还有几部黑色的石机车,都盖着草编的雨披。

气温虽然有些下降,但仍旧十分潮湿闷热。

车夫并没有下车,因为那家客店门口确实也没有停车的位置,虽然并没有挂出“客满”的标牌。他从车棚下探出半个脑袋,向站在小门廊下的伙计试探性地问道:“还有客房吗?”

瘦瘦的伙计两个胳膊轻松地架在胸前,无奈地摇摇头。

“啪!”车夫猛地甩响了一鞭子,三匹看似已经疲惫不堪的马,湿漉漉的身体都不约而同颤抖了一下,于是在泥泞中迈开了步伐。

马车吱吱呀呀地驶过,一个瘦高挑身材的黑影出现在门廊前。这人原来肯定是坐在马车货物的后边的。

他在门廊石级上蹭掉了靴子上沾着的湿泥,然后一步跨进了小门廊里。伙计想拦住他:“没客房了,吃饭的话……”

乱糟糟还不时滴着水珠的头发下,射出两抹无形的寒光,伙计像刚才那三匹听到响鞭而禁不住颤抖的马儿一样,浑身也打了个冷战,他赶忙侧过身,下意识地伸手撩开了沾满灰土和油污的黑牛皮条做的门帘。

这人并不急于走进门内,而是站在门口向室内观察了一下。

客店的前厅,正对门的不是通常的柜台,而是一根撑起房梁的大圆柱子,发黑的木材表面裂了无数条缝隙,布满各种磕磕碰碰和刀削剑砍的外伤。差不多一人高的地方。镶嵌着一块铜质铭牌,大小仅相当于成年人的手掌,深深地嵌在木材里面,看上去年代久远却又十分牢固的样子。铭牌两侧各挂着一盏四角灯,灯窗玻璃擦得还算干净,灯顶的提手做成鹤的头颈形状,鹤的长吻上吊着一枚樱桃大小的白铁铃铛,一有风从门外吹进来,两只铃铛就会发出枯燥的铃声。

虽然光线够充足,但铭牌已经发黑发暗,上面刻写的古老的铱锡迦字体几乎难于辨认,但假如一定要去辨认的话,还是能够拼读出来的。它写的是一句古代谚语:风不与旅者之便,即要施加阻隔。

柱子的左边靠内墙的是客店的柜台,典型玫瑰平原的式样,不足半个苏尺宽度的台面是分为两层的,外部层有一个半苏尺稍高一些,内部也就一个苏尺零两个奴尺的高度,便于店长书写和记录。外侧的转角上有一个猫头鹰的木雕,大约三个奴尺的高度,雕工不是十分精致,加上经常人为的磨损,所以差不多仅剩个轮廓。只是猫头鹰的眼珠是活动的,两颗圆圆的灰绿色玻璃眼珠十分好奇地注视着来往客人。猫头鹰在玫瑰平原上通常被认为是守护旅途平安的使者,所以客旅店铺喜欢拿它来作为吉祥物放在店里。

柜台内有一个漆黑的拱形门洞通往内室。隔着一个方形的承重石柱,是通往楼上客房的阶梯,坚实的木板都早已被磨圆了棱角,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泥土。

店长是一位油腻腻圆脸膛的中年男子,唇上蓄着仔细剪裁过的髭须,显得十分圆滑事故。他正拿了一支粘饱墨的芦管笔,自顾自地誊写账簿,丝毫没有注意门口的那人。

从店长身上收回目光,这人又转向柱子的右方。这边显然是个饭厅,面积很大也很深,摆着七、八张笨重的餐桌。光线不是很亮,有几个客人咕噜噜地抽着水烟,灯影下烟雾缭绕,弥漫着一股劣质玫瑰水的味道。

因为已经过了晚餐时间,饭厅里除了抽水烟的人,还有四五个小诸夏的旅人,他们的方格子短袖单翻领的薄羊毛外套已经标明了他们的来处。他们围着一张桌子,大杯喝着客店自己酿的苦啤酒,在玩一种叫“翻龙爪”的骨牌游戏,显然庄家已经连输了好几把,他正没好气地催促下家出牌。

在他们后面,墙角靠窗的一张桌子边坐着一个贝贝奴人,他虽然没有穿着他们民族的长衫,但他浅棕褐色的皮肤和短短的红色卷发在昏暗的灯影中还是有些引人注目。这个人就是当初从艳阳城铁坊市场上出来的三个贝贝奴人中幸存下来的那位。

他面前摆着一大方盘混合着风干羊杂和胡萝卜的炒米饭,还有一碟腌渍成乌黑色的橄榄当佐餐。

连吃了几大勺炒饭,他拿起了白边黑瓷酒杯,轻轻晃了晃,然后抬起眼睛,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几眼刚刚走到自己桌前的陌生人。

来人身上散发着一股湿漉漉的霉味,好像在某个几十年没有翻动过的草垛里呆了一辈子刚出来似的。

“怎么就你一个人?”

陌生人说着从桌下拉出一把山杨木椅子,双手扶着桌子,缓缓坐下。他头发散乱,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瘦削尖锐的下巴上长满乱糟糟的胡茬,明显还有几根草茎挂在上面。

贝贝奴人脸上绽出丝僵硬的笑意,把酒杯举到唇边又停下了。

“喝一杯。”他放下酒杯,转脸向正靠在通往厨房的门洞边上闲聊的两个伙计说道:“再来一满杯干烧酒。”

伙计答应着,很快端上来一个和贝贝奴人手中一摸一样的白边黑瓷酒杯。这种杯子比一个成年人的拳头还要高,圆底方边的杯身四个面上各有一只盘角觝羊做装饰,所以这种大容积的专用于喝烈酒的杯子也叫公羊杯。

陌生人抓过酒杯,放在尖耸的鼻头下嗅了嗅,“是地道铁船城的干烧酒,没错。”他把嘴唇伸到杯子边沿,然后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将满满一杯酒全部喝进了肚里。用手背抹了抹嘴,又打了一个酒嗝,他接着说道:“我没记错的话,你是那三兄弟的老大,你叫杜绒,对吗?”

“哼!”贝贝奴人不屑地朝一边吐了口唾沫,他说:“他们判决你死刑,却不知道你是谁,铁马兰,这真好笑啊,哈哈。”

“你觉得这个很好笑?”那人笑了一下,无意识地用舌尖添了下上嘴唇。“可我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笑。你的兄弟们呢?不要告诉我他们都被那丫头给干掉了?!”

杜绒死死盯着对方的脸,那人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整个额头和黝深的眼眶,只露出尖耸的鼻头和瘦削的颧骨被灯光照亮。

“做生意遇到难缠的买家时,我们贝贝奴人喜欢说:这个送你了,神会让我们去在下一家那里赚回来。所以,我们不喜欢与人争论。也因此,你能冒着‘非常、非常巨大的’危险跑来这个约定的地点见我,我很满足了。至于我的兄弟,这个不算在生意上。我想我的兄弟活着的时候跟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一共两百个布耳,一次性结清,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可是,我并没有拿到我要的东西。”铁马兰摊开双手,又故意在贝贝奴人左右看了两眼,“而且好像,你还弄丢了那张纸片儿……”

“切,”杜绒恶狠狠地发出一声,“你当我是傻子吗?我看你今天这副穷酸样,也拿不出来我们约定的数目。”

“呵呵,”铁马兰出人意料地笑了几声,然后他压低了声音:“你,”他抬起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在自己的尖鼻头上点了点,“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跟铁马兰开玩笑,千万不要这样。”

“哼哼哼……”杜绒也闭着嘴笑了起来,干巴巴的皱纹堆满了他的瘦长脸,看上去就像个晒蔫的茄子。“你想在这里杀了我,虽然会被不少眼睛看到,但可能凭借你的能力,你还是能够一溜烟地跑掉,可是你急死忙活想要的东西,你就永远也别指望得到了。”

一抹阴冷的凶光从铁马兰黝深的眼窝里飞射出来,他薄薄的嘴唇不由自已地抽搐了几下。就在这个时候,对门的柱子上突然传来一阵沙哑枯燥的铃声,有三个年轻人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

带着浑身上下的潮气,完全不介意投射到他们身上的各种目光,一进门,其中一个就大声嚷嚷起来:“店长,你有没有客房我们不管,但今晚你必须让我们住下!”

跟在他们后面进来的伙计几步跑到他们前面,想给柜台后的店长做个解释,但他还没站稳,已经被说话的那人一把推开了。

“可是,我们确实没有多余的客房了。”店长不慌不忙地合上了账簿,扶着柜台站了起来。“最快也要到明天午饭后才有空房。”

“啊哈,”年轻人叫了起来,他用右手撩开对襟大衣,伸向自己的后腰。“我该让你看样东西,”唰地一下,他从后腰里抽出了一只单管火枪,枪口直接顶到了店长的脖子下面。“现在,你应该说还有客房,对吗?”

店长扫视了火枪一眼,又打量了对方几眼,发现这人大概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一头自然蜷曲的黑色长发,乱糟糟地披到肩膀上,唇上蓄着同样乌黑的短须,嘴角趾高气扬的微微上翘着。

“呵呵”他淡然地轻轻笑了两声,说:“年轻的客人,你大概还不知道这里是银斗篷客栈吧?在这里……”

“我当然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又不是瞎子!”对方急促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任何地方,对我桑达来说都只不过是个射击的靶场!”

他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咔哒一声,击发火燧擦出了几个明亮的火星。然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接着又是接连咔哒、咔哒两声。

“你个蠢货,”他后面的一位同伴忍无可忍地咒骂道:“你枪里的火药早就湿透了!”

“可我的火药很干燥……”通往客房的楼梯道上忽然传来一个宏亮的女声,轰隆一声,随着一团耀眼的火光,站在柜台外面的那个客人惨叫了一声,仰面躺倒在了地上。

“我刚才的话没说完,”店长平静地笑了笑,继续说道:“年轻的客人,这里是银斗篷客栈。银斗篷客栈的规矩就是,在这里不要亮出你的武器,后果自负。”

打牌的那群小诸夏的客人随声附和着发出一阵粗鲁的大笑。

一个身材中等,穿着米白色束腰长裙的女子,手里提着一支雕花木托柄的长枪从楼梯上走下来。看她年龄大概在四十六、七岁左右,头发是深棕色的,在头顶上随意挽了个发髻,鹅蛋形的圆脸,皮肤很白皙。

她并没有理会躺在柜台前,捂着血流不止的肩膀痛苦呻吟的那位,而是转向站在不远处的另两个年轻人。

这两人都差不多二十四、五的年纪,一个和倒在地上的那位穿着大致相同。另一位,身体稍嫌单薄些,暗蓝色的短披风下穿了一件深绿色质的纤麻短上衣,三个黄铜纽扣十分抢眼,纽扣表面都有一个大眼睛的浮雕。腰上的宽皮带两侧各挂着一只枪套,但里面却什么也没有。与此同时,对方也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我是诺丽玛,溶铅的诺丽玛。”女子把手里的枪递给了后面的伙计,然后说道,“这是我家的客店,这里不欢迎你们。”

“哦哦,”穿深绿色短上衣的那位眼里忽然闪出光来,大声叫道:“溶铅的诺丽玛?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是弹无虚发的溶铅-诺丽玛,你就是弹无虚发的溶铅-诺丽玛!?我的神哪!真神啊,我知道路上会遇到神奇的人物,我有预感,我真的有预感,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们,你们这两个只配吃干草的蠢货!”

女子脸上却没有显露出任何表情,只是淡淡地看着这人。

“哈哈哈哈,”那年轻人依旧难掩兴奋,继续说道:“曾经是诸夏的勇士团最后的神射手,我完全没想到的是,居然让我在这家偏远的客店里遇到,真是太神奇了!”

“那个倒霉的佣兵团散伙的时候,恐怕你还没有出生吧……”

“哈哈,出不出生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年轻人跨前一步,将右手放在胸前,深深地行了个礼。“尊敬的女士,请允许卑微的在下做个自我介绍,鄙人是黑云山城的顺加……”

这个名字一说出来,抽水烟的和小诸夏的客人中,立刻响起了几声抑制不住的惊呼。

“啊,是本廷家的顺加!”

“当今第一的神射手顺加,是他吗?”

“这么年轻,看上去不像啊……”

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浮现在女主人诺丽玛的脸上,“我的名字人们早已遗忘,”她十分平静地说道,“可是现在的你却风头正盛,我听说他们都叫你‘神的感叹’。但是,你的枪套里却没有枪……”

“啊?哈哈哈哈,”下意识地摸了摸空荡荡的枪套,这位叫顺加的年轻人有些尴尬地笑了起来。“其实这个,空枪套,这个不是重点。我要说的重点是……”他抬起左手,比划了一个开枪的手势。“今晚,我将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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