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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惊变

花落辰国(衡花)

最初逃出来的几人,此刻正聚在竹林前等花飞扬三人出来。这些人吃了花家二少的一顿威吓,调戏花三少的心早已没有了,纷纷想着什么借口撤退。

这时,竹林外闪过一个银盔银甲的将军,正往花无谢的院子疾步而去。

“大哥!”花飞扬惊喜叫到。

那白袍将军脚步慢了一些,却是没停,“飞扬啊!好好招待你的同窗们。军情紧急,大哥就不与你们闲话了!”

“砰!”花无谢小屋的门几乎是被那花将军撞开的。众人还没反应过来,身边陆陆续续经过了好几批人,有盔甲鲜亮的军士,也有贩夫走卒,还有从竹林顶上飞掠而过的黑衣人,这些人都是急匆匆往花无谢的小屋去的。

众人正不知所措,一队鲜明甲亮的军士簇拥着一人过来,正是兵马大元帅太尉花正坤。

“飞扬,送你的同学回家吧,今日招待不周,花某在此表示歉意了。”

既然当朝一品大员发话了,众人再有什么疑虑,也不敢再问。纷纷告辞离了。

齐衡的马车刚启动要走,忽听有人高喊:“小公爷慢走。”

马车停了下来,齐衡撩起帘子,见一名花府的小厮抱了食盒走了过来,躬身行礼道:“小公爷,府里的大爷和二爷说收到了您的礼物,他们很喜欢。二爷还说今天惊扰了您,只怕您没有吃好,特地让小的送了几盒糕点过来,不成敬意。”

齐衡示意自己的小厮不为接了,笑道,“替我谢过两位公子。今日叨扰了!”

马车在繁华街市中缓缓穿行。坐在车里的齐衡半晌没有说话。

齐衡的小厮不为见主子不高兴,拿起一本书在齐衡面前挥了挥:“少爷,您让不为拿的书都在这儿呢。”

齐衡此刻没有心思看书,他撩开帘子看外面街市,熙熙攘攘的人,岁月静好的模样,和花府里的紧张气氛截然不同。

“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少爷不用太担心,若真有什么事,过两天府里的老爷和郡主也是会 知道的,等回了家问他们就是了。”

“也是。”齐衡放宽心,同时又感叹花家兄弟百忙之中还记得给他回礼。

齐衡打开食盒,瞧见里面的糕点,竟是下午他最喜欢吃的那种,更是惊喜,拿起一块吃了起来,“这糕点真好吃,不知是在哪儿可以买的到,赶明儿问问飞扬。”

不为看到是那种赭色糕点,笑道:“这个,我看少爷喜欢,下午已经替您问过了。花府里的下人说,这糕点不是外面买的,是府里自己做的,做法倒是简单,只是材料难找。有一种材料是海外红夷泊来的,叫什么‘巧克力’。据说很贵的,十两银子一钱呢。”

齐衡被价格给吓的差点噎住。急忙拍胸脯顺了顺......齐衡家虽也是公爵,但父亲除了俸禄,没有什么额外收入。母亲平宁郡主也是不擅经营的,家里用度在贵族家里只算一般。今日在花家所见所闻,对他而言,却有许多不解。

齐衡有些自语道,“也不知他们家靠什么挣的钱?”

不为降低了音量,悄声说,“据说,花家老祖宗福惠帝姬是善经营的,花家二爷得了花家老祖宗的真传,也是善经营的。”

齐衡忍不住好奇问:“你怎么知道的?”

“花家三爷的小厮阿洛说的。你们平日先生讲学,我俩就在外廊闲聊,约莫知道一些,也并不仔细。他只说花二爷很会玩儿,且能把那些好玩的花样都拿去经营卖钱。”

齐衡点点头,大家族里,子侄都有分工。花家看来是让大儿子继承武职,三儿子走科举的路子,二儿子是经商了。

今日,齐衡还是第一次见这个传说中的第一纨绔,真是名副其实,何止是纨绔,简直是凶残!果然善于经商的没有一个好东西?

“花家这二公子真的是——真的是——顽劣!”齐衡终于找到一个觉得最贴切的形容词。

“可是,不为觉得做他的家人挺幸福呢!”

“这是不假!”齐衡想到今日花二公子替亲弟弟找的场子就想乐,不管他如何顽劣,对家人是真的好。他以前觉得,有一个顽劣的弟弟,必然会成为花满天的拖累。只是看今天花满天匆匆闯进花无谢院子的场景,情形未必像他想象的那样吧?

真是的,跑得那样急,他都没看到小恩公的正脸,五年了,他几乎想不起湖边少年的模样了。

花府

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花府东北角花无谢的小院里依旧灯火通明。父亲花正坤和哥哥花满天刚刚离开。傍晚这么多人聚集过来,的确是边关出了大事。朝廷已经正式收到雁门关急报,擎国集结20万大军进犯。

这是二十年来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兵力集结,必然所图非小。花无谢早在一个月前已经从雁叔安排在擎国细作那里得到消息。擎国和契国基本上靠游牧为生,光靠与辰国的贸易是无法维持贸易顺差的,毕竟货品只有单一的牛羊。马匹也不敢多卖,毕竟是战备物质。而辰国的物质丰富,又没有竞争对手,在对擎国和契国的交易上基本可以漫天要价。这些年,也就靠着武力威胁让辰国提供高额的岁币,才堪堪其用。和平十几年,人口翻倍增长,草场不足,岁币也不再不够用。擎国和契国这些年为了争夺牧场,已经频繁交手。

现在两国几乎是不约而同的盯上了辰国。擎国算是率先出了手。

花无谢针对两国边境都还是悄悄做了一些准备。只是朝廷这边没有正式消息,他也不好有大的行动。皇帝这边,他探过几次口风。老家伙沉迷玩乐,跟他探讨书画比谁都积极,一谈国家大事就听不进去。朝堂上一派歌舞升平,文官们专注的,也是皇帝那一套,附庸风雅。每日早朝成了文学座谈会,一帮子武将不是装聋做哑就是随波逐流,就是绞尽脑汁捣腾一些狗屁不通的歪诗想博皇上注意。

花无谢很想啐他们,可他自己,不也是用的是“投其所好”这一招才得皇帝亲睐的?50步笑百步?

唯一有些清醒的,大约也就是他老爹花正坤,他大哥花满天以及顾侯爷一家,还有一些底层的旧部。他们想强兵,练兵也是千难万难,做少了不行,做多了怕猜忌。辰朝越富裕,兵越不好带。满营都是老爷兵,少爷兵,还有不想服役,用家奴代替的。这几年辰朝蓄奴风又起。花钱从海外买的奴隶,东洋的,高丽的,西洋的,西北的,红白黑花什么色儿都有。他大哥的兵营,分兵踢蹴鞠,衣服颜色都不用改,按肤色就能成好几队。

指望用忠君爱国思想来教育这些异族兵上战场送死几乎是不可能,唯一可能的,就是用钱砸,允诺他们自由和厚利。好在花无谢这几年拼命挣钱,大部分都砸在他父亲和他大哥的军队里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五年的心血,该是检验的时候了。军国大事商量定,天已经快亮。

花无谢接过墨墨递过来的热毛巾,敷了敷脸。抽出一张白纸,用炭笔在上面飞快的画画。

半个时辰不到,一个简笔画的少年佳公子跃然纸上,花无谢盯着画看了半晌,提笔写下几个字“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墨墨原本是在收拾行囊,看无谢放下画板和笔,赶紧过来替他解下发辫重新束紧,一边轻声问道,“二少爷画的可是齐家小公爷?”

“嗯。”花无谢欣赏着画,笑道:“昨日那十几人,偏只有他,遗世独立,卓尔不群。”

“二爷可是喜欢人家了?”墨墨问道。

“喜欢一词,哪那么容易。”花无谢叹道,“只是觉得,世间正因有像他这样美好的人,所以值得我们抛头颅洒热恤罢!”

花无谢站起身,束好衣服,系上披风:“墨墨,我们走!”

晨曦中,两匹快马飞驰出城,往西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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