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不自在,一顿饭莫名吃得没滋没味。
结了账,出了大门,冰冷的寒风拍在人脸上宛若刀割。
猝不及防地就听林鹤堂就开门见山地说了句:“回舟哥,我喜欢你。”
像是忽然又把锤子敲醒了我,先前待在一起时显得过分亲密的动作都有了理由。心头涌上了一股子的荒诞和可笑,更多的是不可置信,到最后也就缓缓化成了一片平静:“小堂,你知不知道你这句话代表的意思是什么?”
他坚定地看着我,眼里燃着的是一腔没有被生活磋磨过的热血,说:“我知道。”
我无比清晰地明白我和他之间的差距,盘桓在其中的是无法跨越的鸿沟和天堑,沟壑难填,我并不想给他无望的期盼,毕竟我连爱情都给不了任何人,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
夜间凛冽的风飕飕地往脖子里灌,我残忍地在这小孩儿惊愕难过的目光下拒绝了他,随手在路边招了辆出租就回了家。
夜色阑珊,路边依次渐起的霓虹灯点缀着夜幕下声色犬马的销金窟,映亮了一方天际。
下了车,我礼貌地和司机师傅道了谢,上楼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
脑子里杂七杂八的想了不少,昏昏沉沉地就睡了过去,恍惚间回到了多年前的盛夏。
那时候的我由于家庭原因养成了一副腼腆内敛的性子,因缘际会和当时稳稳占据“校霸”之称的戚琛做了同桌。
第一次见他,我就暗暗想,这人果真长了张好皮相。那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用在他身上倒也不算可惜。
画面一帧帧地掠过,定格在他的桀骜五官上,俊美无铸的眉眼间总是带着些许狠戾气,面上泛着薄红,罕见地露出了少年特有的青涩。
树叶被携着热气的风摇乱,蝉鸣阵阵。戚琛站在树影下,平日里英语次次不及格的他倒也能在我面前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还是我最喜欢的第十八首。
于是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爱听我念这一段诗。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唯有你永恒的夏日常新,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est;”
你的美亦将毫发无损。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死神也无缘将你幽禁,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est.”
你在我永恒的诗中长存。
少年处在变声期的嗓音微哑,挟裹着夏日的汗意和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荷尔蒙躁动的气息。
外面是炙烤着大地的骄阳,树下是他覆下来的一个轻柔的吻,一个不含任何污秽的吻,织成了细细密密的网,勾缠得还懵懂茫然的我心脏微动。闻着铺天盖地将我遮盖住的薄荷味,耳尖滚烫。
从这场大梦中醒来,平静地摸了摸枕巾,指尖只触到一片干爽。完全不同于先前的几千多天,被从眼尾漫开来的水意浸得湿润发凉。
我估摸着自己是不爱那个人了吧,留恋的也只是那一点回忆。
梦境折射出来的人内心最深处的想法。
冰块滑到高脚杯中发出清脆的声响,我看着威士忌伏特加龙舌兰等酒液进行多菌种混合发酵的过程,毫无波动地思忖从前为了戚琛挡了多少酒,以至于到现在千杯不醉,想借酒消愁都难。
手机恰好叮叮当当地响起来。
我接起来:“喂?”
对面那头传来的声音纷繁又喧嚣,回应我的是道完全陌生男音,彬彬有礼的,我咂摸了下觉得还挺好听,“是孟回舟孟先生吗?您的朋友陆总在我们酒吧喝醉了,麻烦过来接一下可以吗?”
“......”我沉默了会儿,“陆一迢?”
对面还是很温和的,“是的。”
到后来是陆一迢抢过电话一通哭嚎,摆在桌上的酒一口没动,在灯光折射下反映出迷离的色彩。我拿着车钥匙发动引擎,到最后也没听懂他到底在叫个什么东西。大致意思应该是陆一迢被他追了很久的女神甩了,据说他那女神还是电影学院的校花。陆一迢又砸钱又砸资源,到头来还没捞着好,最后人看上了另一个家世完全不输陆一迢的富二代,有钱有颜,还是斯文败类那款的。
我迈入灯红酒绿的街区,走进男人说的那家叫做“慕舟”的酒吧。
一眼望去,穿过舞厅内人影晃动的区域,目光迅速锁定在躺在真皮沙发上的男人身上。
陆一迢生着一双极有辨识度的狗狗眼,眼尾下垂,看人的时候显得单纯又无辜,给人的感觉就是好骗。
我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脸;“陆一迢?陆一迢?”
这人就呆呆地看着我,猛地抱上来,像是一只大型犬,细密的浅褐色发丝蹭得我脸颊发痒,“舟舟!”
他吸了吸鼻子,委委屈屈地,“女人都是骗子!还说什么喜欢我,都是骗人的!”
我叹了口气,心中明白那女生应该是把我这发小当做提款机和工具人,嘴上还是顺着他:“是是是,我们回家好不好?”
陆一迢同意了。
我熟练地将他带出酒吧的大门,给他系上安全带。
他忽然睁开眼,眼里清明一片,转瞬即逝,快得像是错觉。
我狐疑地看了一眼陆一迢,他眼中蒙着一团雾气,双颊泛红,全然是酒醉的神态。
应当是我看错了。
我扶着这醉鬼开了门,把陆一迢放在床上,打了盆水给他洗手洗脸,顺便给他换了身睡衣,好让他睡得更舒服些。
折腾了这么一宿,我也没了心思睡觉,坐在沙发上一边撸猫一边看小说。
看到我喜欢的作者写了什么有趣的情节还会乐不可支地笑出声。
无关于任何人或事,至少我证明,我也是有在认认真真生活着的。
不管是陆一迢也好,戚琛也罢,在这最后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我想为自己而过。也许连陆一迢也忘记了,我在那一年之前,和所有人的关系都是极其恶劣的。
我怔怔地出神,用这时日无多的余生,实现与另一个人的约定。
很早之前就与她约定好,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带着她去看罗马斗兽场,去尝堪培拉的特色美食,去一览富士山下开得烂漫的樱花。
距离安澜十七岁生日还有三个月。
还来得及。
作为一个不合格的兄长,这是我能为她做到的最后一件事了。
把我生命中剩下的那点时间留给她,去陪陪她,也是圆了我的心愿。
当年为了戚琛叛经离道,只身与他在繁华的大都市闯荡,从此鲜少见过我小妹一眼。
走到今天,也算是我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