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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富士山下

青春有你2:阉女

时间倒退回三天前。

 

破碎的啤酒瓶遍地都是,地板黏糊糊的,缝隙间塞满了口香糖,人几乎无法在此地立足。面对这样的环境,淑就好似生活在下水道里的老鼠一般安逸。只见她脚踩恨天高,步履稳健地从二楼的旋梯下来,整个人笼罩在自头顶天窗投下的强光之中,手边的老式烟枪一下一下地敲击扶手,尘埃倏倏掉落,抑或烟灰。

 

此情此景宛若20世纪的黑白电影,不需要对话与旁白,全靠女演员对镜头动人心魄的掌控能力。

 

她来到酒吧内唯一配有门锁的储物间换衣服。四周堆满杂物,空纸箱和汽水筐,架上还有半瓶开过封、不知是否过期的牛奶。

 

淑换上香槟色的流苏裙,整理了一下袖口的垫肩,在锁骨处大面积地泼洒廉价香水,最后举起酒瓶审视自己的妆容,从唇边窃来一抹鲜红涂在颧骨上。一手拎起高跟鞋,路过架前还不忘取下那瓶牛奶一饮而尽,满口酸涩。走向酒吧中央那座简陋的小舞台。

 

她晃着麦克风支架,沐浴在足以致盲的灯光下低吟浅唱。眼前的空间突然从三维变成了二维,人们的脸变得扭曲。眼睛、嘴巴、鼻子等脱离面部的束缚,随机漂流在空气中。空气似潮水一般,耳畔响起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雪碧的气泡在阳光下破碎的声音。

 

台下,有人抱柱哭嚎;有人拼命拨开挡路者,在冲往卫生间的中途对着那块五颜六色的绘有“Blind fish”字样的灯牌吐了一地;有人寻衅滋事,将啤酒瓶砸在旁边那桌人的脚下,被人拳打脚踢的间隙却只顾蜷缩成一团,捂住自己的胸口大喊:“你们打死我吧!”......

 

而淑却似什么也没看见,操着不够标准的英语,一开嗓就是连串的花腔女高音,瞬间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

You see, man made the cars

你瞧 男人制造汽车

to take us over the road

载着我们在马路上驰骋

Man made the trains

男人制造火车

to carry heavy loads

运送沉重的货物

Man made electric light

男人制造电灯

to take us out of the dark

让我们摆脱黑暗

Man made the boat for the water

男人制造了乘风破浪的轮船

like Noah made the ark

就像诺亚建造了救世方舟一样

This is a man's, a man's, a man's world

这是个由男性主宰的世界

But it wouldn't be nothing

然而它将变得索然无味

nothing without a woman or a girl

如果缺少了女人或女孩

......”

这时候有风灌进来,能听见衣物擦过门槛的窸窣声。进来一位身着驼色风衣的男人。只见其带着皮手套,鼻尖红彤彤的,似是刚骑摩托车兜风回来。

他先是径直走到吧台前开了瓶啤酒,对着墙上的镜子整理衣襟。然后就看到那名站在桌上跳舞、被众人簇拥的女子,与其四目相对的瞬间,对方还冲自己眨了下眼。

那举动似是在说:“无处不在的偷窥者,我们又见面了。”

没错,自那日无意撞见孔孝文毫不掩饰的贪婪目光,淑便明白了。她见过太多这样的神情,一般都是好胜心过重的男人。恨不得隔着栅栏、隔着马路、隔着玻璃将自己吃干抹净。先是侵占自己的身体,进而侵占自己的心灵,似发狂的黄蜂在其内里横冲直撞,将卵产在任何目光所及之处。

而且她能感受到,对方是同道中人。在其怀里躺过的女人不少于沉湎于自己这个温柔乡里的男人。这让淑体会到一种久违的兴奋。

于是她矫健地跳下桌,穿越人群,朝那位坐在高脚凳上,用打量猎物的目光凝视自己的身影走去。

“给这位小姐倒杯酒。”

“我自己来,”淑侧身冲酒保打了个响指,道:“老样子,新加坡司令,你知道我有多爱那颗小樱桃。”

那人点头,递给她一支盛在香槟杯里的红色稠状液体。淑首先将樱桃挑出来塞进嘴里,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没多久就用舌头打出一个完美的樱桃结来。能用舌头打出樱桃结的人,通常都很擅长接吻。接着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孔孝文,如同一名小孩试图引起大人的注意。对方立刻领会了她的意思,冲其竖起大拇指,道:

“刚才我听到他们叫你Nora,而吧台旁的黄胡子酒保告诉我,这里的人大多称你为‘淑’。这是你的艺名吗?”

“算是吧。”

“那么小姐,您希望我如何称呼您呢?”

“我姓关。”

“关小姐,幸会。”孔孝文举起酒杯。

一位始终不愿透露全名的女人好比一张白纸,连最善于观察、精通演绎推理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也一筹莫展。

淑与其轻轻碰杯,杯沿略低于对方。

二人沉默了一会儿,正当孔孝文试图将话题转移到那本令其印象深刻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上来,一旁的淑突然起身,向其伸出手。天花板上挂着的魔球灯的光芒刚好打在她身上,宛若一名从天而降的天使,“我们去跳舞吧!”

蓝紫色的灯光笼罩着整个舞厅,给人置身海底之感。淑闭着眼,舞步奔放,彻底投入到音乐中,随节奏撩拨自己的头发。孔孝文端详着面前这名女子:心形脸,方下颚,刻意上挑的眉毛,一双圆溜溜的狐狸眼,眼尾狭长,清纯与妩媚兼具。那人已经在自己的梦里蹦跶了三天三夜,却仍摸不透她的为人。

但淑有一点好,从不挑剔自己的舞伴。正如此刻她自由自在地穿梭在舞池中,时而与一名萨克斯手背靠着背左摇右摆,时而挽住一名年轻女孩的胳膊面对着面转圈,裙摆上的长流苏花朵一样盛开。她将手搭在孔孝文肩上,与其紧紧相拥。一边喝酒一边在他的怀里逡巡,似一条刚从水里捞起、在手中不断挣扎的抓不住的鱼。

酒过三巡,淑的脸涨得通红,贴着对方的耳朵喊:“我认识你,大名鼎鼎的孔孝文孔律师。我还认识你的妻子——苗汐,她倒是个没心眼的好人,邀请我参加孩子下周的生日派对。你女儿是不是叫雪儿?这几天她隔三差五地往我家跑,真是想不知道都难。”

“你到底想说什么?”

淑嗤笑出声,“我是说,如果把你的心比作一所公寓房子,那里恐怕早就没有地方留给我了吧。”

“还是有空房间可供招租的。”孔孝文被其浓烈的香水味呛得不行,揉了揉鼻子道。

淑仍是笑,眼里添了一丝嘲讽的意味。

“实在不行,为了你,拆了重盖也可以。”他补充道,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急切,事情开始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

然而话音刚落,淑就不着痕迹地推开他,整理好裙摆,“孔先生,您误会了。”

“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我这所单幢的公寓房子,十年前便丢了大门钥匙。至此,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也出不来。”

“连备用钥匙也丢了吗?”

“是的。”她斩钉截铁地回答。最后望了他一眼,冲其礼貌地笑了一下,算是道别,随即转身离开。他望着那人纤细的背影,走到一半突然停下来,将手里提着的高跟鞋放到地上,穿好,继而消失在员工通道的尽头。

后来孔孝文又来酒吧找过她两次,都不见人影。然而愈是如此,其内心的火苗燃烧得愈热烈。致使他夜夜趴在自家阳台的栏杆上,与对面的窗牖遥遥相望。整个人沉浸在烟草的迷雾中,用手指描摹那人的眉眼。

宛如盖茨比独自站在码头,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朝幽暗的海水伸出双臂,试图抓住对面那盏从黛西家传来的影影绰绰的绿光。他开始反思自己是否无意间说错了话冒犯到那人,以致于淑刻意躲起来不见他。

然而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淑再怎么讨厌他,也不会跟钱过不去。于是,在孔孝文第三次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步入酒吧时,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令其朝思暮想的身影。

只见淑背对着他坐在红皮凳上,右手拈着一根烟,大声尖叫着与人划拳。双腿岔开,好几次险些漏出裙下风光,时不时迸发出风摇百叶窗般的笑声。孔孝文缓缓靠近,停在距其两步远的地方,背手观赏。

与上次相比,她又瘦了些,面颊凹陷,下颌骨愈加尖刻。头发剪短,烫成那种老式波浪卷,金灿灿的,似一颗生机勃勃的花椰菜,生命的活力皆凝聚于此。

周边的人群尽数散去,那人独自坐在原地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仰头的瞬间不断有液体自脖颈淌下来,没入领口,痕迹全无。孔孝文缓缓起身,坐到她旁边,向酒保要了一杯威士忌。

“你来啦!”看到他,淑毫不意外,语气里隐隐透着雀跃。

“我前几天来找过你......”

“嘘~”淑竖起一根手指放在他唇边,微微蹙眉,“别吵。”

“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她表情夸张,一字一顿地讲完了这句话。随即拉着他的手就往门外飞奔。

奈何起势过猛,刚跑到十字路口,淑就扶着路灯呕吐,孔孝文一手帮她提着头发,一手拍着她的背。

十分钟后淑又开始大笑,掐着脖子尖叫,一路上面对什么都好奇得不得了。路过巷口遇到一群提着音响在街头跳舞的女孩,淑非要凑热闹,混到她们中间,手忙脚乱地模仿她们的动作,逗得孔孝文捧腹大笑。

闹够了,她又提出骑单车。先是一人骑一辆,他们在空无一人的街巷内穿梭,你追我赶,幼稚地较着劲。没过多久淑就嚷嚷着累了,耍赖般跳上孔孝文的后座。风自身侧呼啸而过,听见淑在背后哼唱邓丽君的歌:

“......她在轻叹,叹那无情郎,想到泪汪汪,湿了红色纱笼白衣裳......”

孔孝文不禁低声附和,霓虹灯照在脸上,一切恍然如梦。

二人就这样心照不宣地开始约会。淑把他带到自己家里,正准备拉窗帘,孔孝文就一把从背后抱住她,道:“谈谈你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吧。”

手上的动作突然停滞了,淑勾起嘴角,将手搭在那人的手背上,“好啊。”

整个下午,她窝在他的怀里,躺在沙发上念完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生平,死在一只曾带给他无上荣耀,却油嘴滑舌、傲慢横行的鹦鹉手里,被迫成全了一段跨越半个世纪的黄昏恋,这样的人生堪称传奇。

后来他们还一起读完了《赎罪》、《广岛之恋》和《伤心咖啡馆之歌》,甚至一起模仿《简爱》里的经典对白:

“爱德华,做你的情妇我会成什么了?靠人施舍,成了一个没地位的寄生者!我没权力在这儿,所有权力在你那儿,根本不在我这儿!”

演这段的时候,淑的胸膛一起一伏,却并非出于悲愤。而孔孝文微笑着看她,夹烟蒂的手指微微颤抖,“权力!你说话像个律师!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你还要什么呢?”

“......我要再来找你的话,就不是作为与你同等的人存在了,我不能如此,即便是面对我爱的人。”

“唉,你是想从此我们各走各的路了!”

“没错。”

“不能这样!我们做什么没有人会在乎的!”

“我在乎!你的妻子她还活着!”

当淑吼出这句话时,气氛陡然沉默。一直以来横亘在彼此之间的遮羞布被揭开了。孔孝文尴尬地咳嗽一声,揉了揉太阳穴,道:“今天就到这儿吧,我该回去了。”

淑从那人的怀里抽离,将书放回架上,“再见!”

后来逐渐转变为孔孝文主动登门拜访,拎着一篮刚烤好的松饼,或是挽起袖子,“请问是这家水管坏了吗?”。淑一路跑过去,哗地一声将铁门大大地拉开来。惊天动地的声音在寂静的空气里振动,似一大群飞鸟自林间倏而惊起,然后掠过田野,飞向天边。

刺眼的午后阳光照在空荡荡的门廊上,照亮阴影中男人的容颜,手中攥着大束翠绿的枝叶,喷香雪白的花苞在罅隙间绽放,是从石桥边的小摊子里买来的栀子。她一边换鞋一边与之接吻,吻得难舍难分,直至双双倒在铺好毛毯的沙发上。

有一回淑忘了锁门,孔孝文进门后在客厅、卧室和厨房四处找寻那人的身影,最终发现她在后院晾头发。

头枕在板凳上,发尾淅淅沥沥地滴着水,完全依靠阳光将其晾干。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栀子香,淑躺在那里,闭上眼一动不动,看上去很享受。

孔孝文随手折了根狗尾巴草撩她的眼皮。淑努努嘴,睁眼看到他,笑得整张脸皱成一团,宛如一颗饱满多汁的橙子。

孔孝文发现那人的小腿隐没在草叶中,已被蚊虫叮了好几个包, 零零星星的,泛着暧昧的粉红。他开始嫉妒一只蚊子,那么小小的不堪一击的身躯,朝那片白皙的肌肤插进细细的吸管,吸吮牛奶般的甜蜜汁液。

“好看吗?”淑偏头看他,似笑非笑。

“好看。”

“这样呢,”她猛地掀起茶歇裙的下摆,露出膝盖,那里坐落着一片碗大的伤疤,暗褐色的,已经形成岩石般龟裂的纹路,边缘处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针线的痕迹。

“还好看吗?”

“怎么回事?”孔孝文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硬硬的毫无弹性,跟死掉了一样。皱眉道。

“车祸。粉碎性骨折。差不多有半年时间,我都是在轮椅上度过的。还有呢,这儿,这儿......”她解开裙带,露出腹部和腰,那里有着同样的伤疤,同样触目惊心的针脚,好似一只只大蜈蚣盘踞其间。她拽着他的手摸向自己的后背,腰椎处凸出来一块,硌人得很。

“好看吗?”

“淑,我不知道你过去都经历了些什么。但......”

“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重新了解对方,共同创造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对吗?”

淑望向孔孝文的眼睛,后者不置可否。

“你把这一切想的太简单了。”她说着,朝厨房走去,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水一饮而尽。头发还在滴着水,打在地板上清脆可闻。然后转过身,对落地窗外仍待在原地的孔孝文说:

“正是那些过去,造就了现在的我。就像存在于我身上的丑陋伤疤一样,它们将伴随我一生。而这些都是你无法理解,更无法感同身受的。所以你瞧,我们根本不合适。你说你愿意为了我,将整幢公寓房子拆了重盖,但那承诺就好像飞鸟的喙与鱼的唇行将交接之时,横亘在彼此之间的空气。除了短暂地令人感动一下,毫无意义。”

两周后,同样的对话再次出现,只不过地点不是在淑的家里,而是在孔雪儿的生日派对上。并且在二人对手戏的基础上,还多了两名不请自来的观众。

首先是孔孝文拿腔捏调地开嗓,拉开帷幕,“关小姐,不知孔某能否有幸在今日之后再与您私下一聚?”

“这我可说不准,”淑马上进入角色,一手端着高脚杯,欣赏起自己新做的美甲,配合道:“毕竟我可是很忙的。”

“那么关小姐,喝杯酒的时间总该有吧?”孔孝文从身后掏出一杯香槟,上前殷勤地为其倒满。

淑发出做作的惊叹,不再吝啬自己的笑容,“叫我淑。”

她说着,拽住孔孝文的领带往自己身边一扯,“一般来说,对于你这种作风正经、讲话文绉绉的男人,我是没什么兴趣的。但看在我今天兴致不错,便权当开胃小菜了。”

她仰头,将手边的香槟一饮而尽,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红。齿缝间漏出低低的嗤笑,开到胸口的衣领一抖一抖地往下掉,露出薄雾般美妙的双肩。她推开他,朝不远处开满月季的凉亭走去,迈着踉踉跄跄的步伐,直往人怀里倒。

“吻我。”淑摸索着坐上藤椅,闭上双眼命令道。

孔孝文别过头不去看她,用食指抵住她的唇,“您误会了关小姐,哦不,淑。”

眼前的淑如同一头受了惊吓的小鹿,澄澈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他,在其心间跳跃。孔孝文在脑海中斟酌了一番词句,道:

“......我的意思是......淑,我不只是和大多数人一样想要得到你,我还想要......爱你。”

闻言,淑先是愤怒,恶狠狠地瞪了孔孝文一眼。接着转头不看他,神情略有哀戚。向前走了几步,又开始狂笑不止。只见其弓起身子,酒精在脑海翻涌,胃酸倒流,没过多久便跪在地上呕吐,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而孔孝文纵使心中有万般不解,也只能先将这位醉得不轻的女人扶起来,看着她揉了揉眼睛,问道:

“你听过西西弗斯的永罚吗?”

孔孝文点头。他小时候在希腊神话里看到过,西西弗斯原是科林斯的建立者和国王,因绑架死神而触犯了众神。为了惩罚他,诸神命其将一块巨石推上山顶,再眼看着它滚落。

西西弗斯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进行着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如同此时此刻,淑坐在凉亭旁边的藤椅上拿起一盘吐司,一遍遍地做着抹黄油的动作。

直到吐司上的黄油满得快要滴下来,淑才心满意足地收手,将其递给孔孝文,道:“我想说,别做傻事。我才过来三个月,还挺喜欢这儿的,短时间内不想搬家。”

说这话时,她双手捧住那人的脸,如同一位母亲面对犯了错屡教不改的婴孩,接着拍拍他的肩,准备离去。

在其转身的一刹那,孔孝文突然化身丛林间嗅到血腥味的野兽,只见其双眼通红,猛地掐住淑的手腕,逼她正视自己。

“淑,我得提醒你,我的耐心是有限的。像你这样的女人满大街都是,不就是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耍几招欲擒故纵的把戏,妄图在男人身上讨得便宜吗?说白了都是生意,我出钱,你出卖身体,等价交换罢了。小心身价抬得越高、摔得越惨!”

听到这样的恶言詈辞,淑却一点也没有感到冒犯,反倒松了一口气:“你能这么想再好不过。生意而已,讲究的是萍水相逢、你情我愿。若是掺杂了某些黏糊拉唧、过于感性的东西,就不好收拾了。”说着,她开始抚摸他的头发,做出一副伤脑筋的神情。

淑知道孔孝文受不了她这样,以她过往的经验来看,没有一位男人受得了。

这样明目张胆的诱惑,如同将一颗鲜红透亮的苹果凑到你嘴边,蛇在耳畔低语,“嘶嘶”吐信。他们会发疯,用遒劲如老树根的胳膊牢牢箍住她,眼底只剩下占有,不顾一切地刺破粗糙的表皮,侵略那片无辜的洁白,沾上自己的气味,篆刻自己的图腾。到底是怎样的傻子,才会选择放着到手的猎物不要,花数年的时间融化一座心灵的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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