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殇
下方躺着一个刚才以为自己撞大运的青年,无力瘫软,不知死活。
江千夜木呆呆的看着前方那人,身高相貌和江千夜有些相似,也是腰佩长剑,身着素衣。久久没有说话,这便是张灵运为这人特地准备的吗?
在那人眼中,灵运是最美的,是这世间的壁人,是未来的良妻,是他年少时的梦。
“余生,求你安好。”
江千夜看着前方的美人,那是自己以后潜藏心底的人儿。
礼花齐鸣,夕阳的余光洒在张灵运的脸上,伴着烟火,在那少年的眼中,她便是他今生的信仰,余生的追求。
烟火很美,转瞬即逝,一直持续到深夜。看得出,张家很重视。
洞房花烛,红帘红衣红仙子,醉心醉人醉梦魇。
“陆冰,你回来了?我……”
陆冰是这次的主角,是张草地的义子,在其年少时便离家,四处游历,一身傲视的的功力,是个德才兼备值得托付终生的人。
“我等你。”陆冰温柔的说,“今后我就是你的依靠。”
红枕佳人,佳人有泪。
“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你不知我有多辛苦,你离开了,我再没有人能依靠。一天天,一夜夜,直到你的容貌模糊,你的糖人儿融化……”
灵运说着这些年的遭遇,近来的情劫,对陆冰好有个交待,同床共枕,怎可有异梦?这人是灵运的伙伴啊,青梅竹马,半路遗失。
江千夜宿醉,紫华轻语:“或许你该去看看,去了也算是对大家有个交代。”
这个样子的人怎么可能没有点故事?
张草地内心是真正的高兴,怎么也没想到是这小子回来了,这灵运的未来算是真正的有着落了。而且凭借陆冰和灵运的手段,这未来未必不可骑骑皇帝的马儿。虽然十多年没有陆冰的消息,但和灵运的情谊有眼可目睹的。当爹的人,心里还是有些焦躁的,不早日把米煮熟了总是有些不踏实,毛毛躁躁的在床角找出个药瓶。嘿!这东西,可真是让人冲动哦。
“灵儿,喝了不少酒,我去给你弄些热汤吧,一天没吃东西,暖暖胃。”陆冰对灵运说完起身去后厨。
后半夜了,天将明,这样的时候人们才开始散场,醉醺醺到处是人。
江千夜浑身充满酒气,酒不醉会武人,可经不住猛喝,也不休息。
今天是张家大喜的日子,再大的仇也没人在这时寻晦气,不然必将是两族开战的局面,没人愿意血流成河。
江千夜武功高强,况且没人会注意到底你是谁,哪怕就是来混吃也图个喜庆。
江千夜迈步走向张灵运的新房,神经还是有些麻痹。
在门前驻足良久也未敢前去敲门,新婚之夜,还是等等吧。张草地也有些醉了,晃晃荡荡走向闺女新房,左手佩戴的梅花戒指有些晃眼,腰间悬挂玉佩。
“咦?陆冰?你怎么出来了?”张草地看着前方那个白衣少年,“还换了衣服啊?”
江千夜转头看着来人。
梅花戒!腰悬玉佩!
江千夜按耐不住内心的杀意,这人当杀!
剑意寒,剑尖寒光破至。
叮——
手里的药瓶落地,发出脆响!可怜张草地一身修为难以发挥出余地便去提前和某些人团聚去了。
吱嘎!
张灵运看着眼前的一幕,当时就是一个趔趄差点儿栽倒在地。
江千夜连忙去扶,长剑掉落一边,可是几次都被张灵运甩手推开,只好屈身蹲在张灵运面前。
“呜……咳……”艰难嗫嚅,几次张嘴都难以说出话来。
陆冰回来,看着这一幕甩掉手里的热汤一把把张灵运抱在怀里。
张灵运眼泪肆意,摸到掉在地上的长剑。
这是天意吗?天意吗?
张灵运“扑哧”向前刺去,透心凉,长剑寒光滴血,泪光弥漫佳人妆。江千夜没有闪躲,从来没有避开的念头。
江千夜口中冒着血沫:“求你,求你,余生安好!”
江千夜倒地,化成万千雪花,纷纷扬扬,撒在灵运的心里。
张灵运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终于栽倒在陆冰怀里。
“灵儿……你怎么了?你怎么了?”陆冰抱起张灵运跑到屋里放下。
张家府邸一片混乱嘈杂。
……
翌日!
一大队人马赶往张家,趁你乱,要你命!
华夏国雪族昭:“诛仙历昭:追张监视正一品,封陆冰为戍边将军,张灵运为忠杰夫人,即刻启程赶往雪族北莽边疆。”
华夏国内,东宫太子府,一锦衣华服太子道:“陆冰到边疆的事你安排下,张监视早有异心,这次希望再把陆冰等人派往边疆,让他们永远不要回来。”
“皇帝老了,那位子该摞一摞了。”太子看着诺大的皇宫,“皇宫禁卫军已经被我掌控,各个有兵权的大臣也早进入我的营帐,看你还能赖在那位置多久。”
边疆!自古祸从边疆起。
紫华而今还在客栈,有江千夜的财富在,几辈子都花不完,那些毛贼的财富岂是点滴?
陆冰看着眼前的诏书对张灵运说:“这是让我们永远呆在那苦寒之地啊,你要陪着我受苦了。”
“何来受苦一说,你要去哪里我便和你去哪里?”张灵运一副大病未愈的神色,说起话来有气无力,心中苦笑,也带着嘲讽:“这太子是要赶尽杀绝啊。”
“边疆屯兵驻马,未必没有翻身之地,可这些年……”陆冰叹了口气,“我知你心意,我定将为你夺来江山,为你驰骋。”
张灵运是放不下的,放不下心里对权力的渴望,忘不了世人的随言碎语,更忘不了对那人的无可奈何。
“你们这就去准备,立马启程赶往北莽边疆。”
北莽位于华夏国最西面,有赤地无垠,居住着生活在那些巨大绿洲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民风剽悍。边疆时有被侵扰,而那些华夏城池更是深受其害,边疆苦寒,无人愿意驻守。有些兵将,可没有国家的财政的支持,让兵将也是苦不堪言。华夏国内朝政杂乱,看似铁通一块,可随着一些争权夺利的你去我来早已经散沙一块,而且无数年前的一些虾兵小将也是蠢蠢欲动。
东南西北都是如此,由于各种原因,四面群狼,虎视眈眈。
南边南蛮之地,一个老兵瘸着腿,拄着手中长枪看着那些被毁坏的城池,有无奈,有郁气憋闷在心中,嘴里吟唱着自己的小诗:“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老头是个不得志的诗人,投身疆场,而今瘸了腿,只得为兵营喂喂马,打打草料度日,活也倒是清闲。
看着那些断壁残垣,城根碎瓦,内心有些感慨。这里曾经可是和南蛮接壤,华夏兵戎强盛,百国朝拜,经济往来频繁,城池繁华。
老兵往里面走,缅怀过往,凭吊古今。
“哟!这里还有个人?”老兵看道一个人躺在断墙瓦砾间,赶忙跑过去翻看,在这边疆常有一些被南蛮蹂躏之人。
“哇!这受的伤可不轻哦。”瘸腿老兵一瘸一拐的把那人扛在肩上背回营帐,那是一个专门喂马搭的营帐,几根木棒,茅草一堆,一些地方都可以见到皎洁的明月,撒下缕缕光华。
老兵赶紧拿出珍藏的刀伤药,这东西在战场可比黄金还贵!
老兵收拾好后熬了点粥给放在在桌上,能有米,那可是稀罕物。老头坐在门槛上,看着夕阳,摩挲着手中长枪,这可是一个战士的性命。
“老马,这么快就回来了,怎么不再逛逛?”一个三十多岁的兵油子看着老马,生得很是魁梧,面庞黝黑,一颗大字长在嘴角,上面还有几根调皮的胡须。
“这不是在路上捡了个死人嘛,就没在逛了。”老马抚摸着手中长枪。
“哈哈!这人命可真大,竟然都能被你老马捡到,那他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你那刀伤药可是馋了我老久了,求了你那么久才弄了一点给我。”
“滚球你的,大黑脸!果真心黑。”老马朝地上啐了口唾沫,“那些够救你十条命了,敷上几次都不管用的话就不要浪费了,那可金贵得很。”
“我豪二岂是小气之人?我那不是有十几个弟兄嘛,战场之上刀枪无眼,难免受伤,这不是……”豪二尴尬的嘿嘿直笑,说道后面还颇感不自在,这可不是开口要了一两次了。
“就知道你小子来看我就没安好心,我那点宝贝赛,看来是有去无回了。”老马嘴上不快,可这些东西不就是给他们用的吗?踅摸这起身。
“你这不是你骂人吗?那里是那么回事?你看我这不是给你带了两只兔子吗?这可是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弄到手的。”豪二扒拉屁股后面缀着的兔子,这才发现还有两只兔子呢。
“拿去,看在你有点好处还能惦记着我,这药也就不甚稀罕了。”老马拿着手里拿油纸包好的药包,手上青筋清晰可见,老皮褶皱。四五十岁的人了,在战场上已经跑不动了,英雄迟暮的感觉越显突出。
老马递给豪二,附带了句:“两只兔子都留下哈!”
“老马啊!我还没开荤呢,你这让我……你这心不比我还黑哦!”
“我这不是又多了个人嘛!”
“得嘞,得嘞!”
“都给你,我回去了,时候快到了,那弟兄还等着换药呢。”豪二扔下两只兔子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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