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云儿出现在唐舞麟的生命里,是在一个雨夜。
那天他从录音棚出来,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雨幕像千万条银线从天上垂落,把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朦胧的水汽中。他没带伞,站在门口等谢邂开车过来。雨声很大,砸在地面上溅起细碎的水花,路灯把雨丝照得像一根根发亮的针。
一辆白色的车切开雨幕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来,一张扎着马尾的脸探出来,冲他喊:“唐乐?我送你!”
戴云儿是星罗传媒的千金,学音乐制作,在同一个录音棚实习过几次。唐舞麟对她印象不深,只记得她很爱笑,笑起来声音很大,像一串没有节奏但很痛快的铃铛。
上了车,戴云儿一边开车一边哼他的歌,哼得跑调了还继续哼,嘴角挂着那种不在乎天高地厚的笑。
“你唱歌真的很好听。”她说,“我爸爸公司的人说你是近几年最好的苗子。”
“谢谢。”
“你为什么总唱那首《月》?每次商演都唱。”
唐舞麟看着车窗外的雨。雨珠在玻璃上拖出长长的水痕,一条追着一条,像无数个来不及说出口的字。
“因为有人答应过要第一个听。”
“那她听了吗?”
“……不知道。”
戴云儿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然后她笑了,那种很坦荡的笑,像雨后天晴突然从云缝里漏出来的光。
“你这人挺有意思的。我交你这个朋友了。”
唐舞麟也笑了一下。戴云儿的性格很直接,不绕弯子,像一条笔直的路,走着不累。后来他们一起写歌,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戴云儿主动追的他,追得光明正大,唐舞麟没有拒绝。
他说不清为什么没有拒绝。也许是因为戴云儿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让他想起某个人。也许是因为他太累了,在娱乐圈这条路上走了太久,肩上的风太重,需要一个地方停一停。
他们在一起半年,感情很好。戴云儿会做他喜欢吃的红烧肉,会在他写歌到半夜的时候给他倒一杯热牛奶,会在演唱会上举着灯牌喊他名字,声音淹没在万人的尖叫里,但她不在乎。唐舞麟想,也许这就是喜欢。
但每次戴云儿靠在他肩膀上的时候,他都会想起那块橘子和那支铅笔。
他从来没告诉过戴云儿古月娜的事。戴云儿也不知道,唐舞麟的手机相册里有一个文件夹,叫“古月”,里面全是糖纸的照片。每一张糖纸都平平整整,像被时光熨过的花瓣,背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字,从铅笔到圆珠笔到钢笔,跨越了十几年。
有一次他妈琅玥打电话来,问他有没有谈朋友。他说有。琅玥在电话那头高兴了半天,又问:“小月呢?好久没听你提她了。”
唐舞麟沉默了几秒。窗外的夜色很深,像一潭化不开的墨。
“她忙。”
琅玥也沉默了。她认识古月娜,知道那个银发女孩每次来家里吃饭都会帮她洗碗,知道那个女孩看自己儿子的眼神和别人不一样,像一盏灯,只照一个人。
“舞麟,”琅玥声音放轻了,“有些事,你自己要想清楚。”
“妈,我知道。”
挂了电话,他坐在沙发上发了很久的呆。手机里翻到古月娜的号码,拇指悬在上面,最终没有按下去。2
怎么就到这了?不够看,蹲蹲后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