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池妈妈的事,我是从林晚那里听来的。
那天课间,林晚趴在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话,忽然压低声音:“哎,你知道吗,沈池他妈妈,前年就没了。”
我正翻书的动作停住了。
“听说是病走的。他爸第二年就再婚了,后妈还带了个弟弟。”她顿了顿,叹了口气,“难怪他整天逃课打架,谁也不理。也是可怜。”
我“嗯”了一声,声音很轻,之后很久都没有说话。
那个下午,我坐在靠窗第二排的位置上,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老师在黑板上写满一板公式,我的目光落在窗外:楼下操场边,有一道身影靠坐在篮球架底下,校服外套扔在一边,深灰卫衣的帽子扣在脑袋上,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动不动。
他妈妈不在了。他爸娶了别人。
我想起他那些懒洋洋的笑,想起他那种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那些刺底下,原来是这样的东西。我忽然有点懂他为什么要逃课,为什么要打架,为什么要一个人待着。就像有时候,我也想把自己藏起来,谁也别看见——藏在被子里,藏在药片的铝箔纸底下,藏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角落里。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坐在书桌前,很久没动笔写作业。后来我翻出一本新的信纸——淡黄色的,带细格,是我前年攒钱买来,想着等有了想写给的人再用。我拧开笔帽,在抬头写下第一行字。
“沈池同学:”
我盯着这四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我写:“你好。你可能不认识我。我是……”
我是谁呢?我是光荣榜上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名字,是走廊里和他擦肩而过无数次的路人,是体育课上隔着半个操场看他投篮的女生。我有一千种介绍自己的方式,可没有一种,能让他记住我。甚至我写的每一个笔画,都在提醒我:他根本不认识我。
我揉了这张纸,重新写。
“沈池同学:
听说你妈妈的事,节哀。
——一个认识你的同学”
写完我盯着落款看了半天,觉得“一个认识你的同学”这句话虚伪得可笑。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这叫单方面的认识,算什么认识。
我撕掉了第二页。
第三页,我想告诉他更多。我写,我在光荣榜前看过他的名字,写过他的检讨书贴在处分栏里的样子,看过他在篮球场上跳起来投篮的侧脸,也见过他在傍晚的天台上一坐就是一个小时。我想让他知道——有一个人,在所有人都在传他“没救了”的时候,觉得他只是有点难过。
我写得很顺,一口气写了大半张,写到信的末尾才发现自己说了太多。我停下来,重新读了一遍,心里忽然发虚:这些话,他看了只会觉得莫名其妙。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端着一副很懂他的样子,说“我觉得你只是有点难过”——凭什么?
我把这页也撕了。
那一晚我写了撕、撕了写。台灯的光压在书桌上,纸团在脚边堆了一小堆。写到后来,我握着笔,看着空白的纸,脑子里那些话翻来覆去,却一个字也落不下来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不该说。
到了深夜,我终于落笔,只写了一行:
“沈池同学:
听说你妈妈的事,节哀。”
写完,我没再往下写。我想说的那么多,最后能说出口的,竟然只有这一句。而那些没说出来的话,就让它烂在我自己肚子里好了。
我没有署自己的名字。我犹豫过要不要写“阮知榆”三个字,可写了又怎样——他看了也不会知道那是谁。还不如不写。
我反复看了三遍,把那行字在心里念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小心地把信纸折好,翻出一个浅蓝色的信封,把信放进去。信封上,我写上“沈池 收”三个字,又在他名字后面犹豫着补了一笔校名。写完之后,我盯着那个信封,发现自己的眼眶有点发酸。
我数了数书桌旁的纸团:这个晚上,我一共撕掉了七张信纸。从洋洋洒洒一整页,到最后只剩一行字——我费了一整夜的时间,才学会把那句话说得这么轻。
第二天上学,我把那封信放在书包最里层,用课本压着,一整天都没敢动它。
上课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走神,手指隔着书包布料,摸到那封信的边角。我想象他拆开信封的样子:先是一愣,然后拆开,看到一行没头没尾的“节哀”,皱眉,想这是谁寄的。然后呢?他大概会把信折起来,塞进抽屉,或者干脆扔进垃圾桶。反正不会有人知道是我写的。
那又怎样呢。至少我那句话,替我送到了。
放学的时候,我攥着那封信,走了很长一段路,一直走到他家附近那条街的邮筒前。墨绿色的邮筒立在人行道边,我站在它面前,手心里的信被汗浸得有点潮。
只要投进去,这封信就会被邮差送到他手里。
我抬起手,举到邮筒口边,又放下来。我心里有个声音在问:你确定要让他收到吗?收到一个陌生人的信,说一句他永远不知道是谁说的“节哀”?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信断了,话也断了,你再也没有理由,也没有借口,靠近他一步。
我握着那封信,最终还是没有投进去,转身往回走。
回到家里,我蹲在床边,把铁盒从床底拖出来。铁盒里已经躺了那张贴着“沈池”胶带的旧饭卡,躺了那张写过他名字、又用力划掉的演算纸,还有那枚褪色的小木牌钥匙扣。我拉开笔袋,把信压在最上面,又合上盖子,把铁盒塞回床底,用脚往里推了推。
信没有寄出去。它成了我铁盒里第一封永远寄不出的信——此后的很多年,铁盒里的信一封一封地多起来,可这一封,是头一封,也是最短的一封。它只有一行字,却比后来所有信加在一起都重。
那晚我坐在书桌前,没有开台灯,就着窗外漏进来的月光,看着黑黢黢的天花板,忽然觉得,那句话我大概要说很久很久,久到有一天他不再需要,久到有一天我自己都忘了。
可我知道不会忘。
就像我知道,那封信躺在铁盒里,永远也不会被投出去——我这个人,攒了那么多没说出口的话,大概这一辈子,也都投不出去了。
后来我在语文课上写过一篇作文,题目是《给远方的人写一封信》。老师让当堂写,同学们大多写给未来的自己、写给远在老家的外婆。我握着笔,犹豫了很久,最后写了“致十六岁的我”。作文发下来,老师批了个高分,说真情实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正想写的那封信,从始至终就只写了一行字,至今还压在铁盒的最底下。
很多年后的一个深夜,我又梦见过那个墨绿色的邮筒。梦里我伸出手,把信投了进去,邮差把它送到了一个我永远无从知晓的地方。梦醒以后,我在黑暗里躺了很久,忽然想:也许这一辈子,我做的所有事,都像那封信一样——想说的话,从来没能真的递到过谁手里。它们都好好地锁在我心里,像锁在那个锈了边角的小铁盒里一样,无人知晓,也永远不会被认领。
那一夜,我翻了个身,忽然就哭了。不是难过,就是忽然想哭——为那封只写了一行字、却花了我一整夜的信,也为那个从来不知道这些事的少年。
(第十六章完)1
内容太好读了,还想看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