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现代 

70

娇气少爷在美校被狠宠了

第70章 释然

从画廊回来的那天夜里,洛琛安睡不着。

他披着一件毛衣,一个人走到客厅,在窗边的地毯上坐了下来。窗外是城里的夜景,远远近近的灯,像撒在黑绒上的碎钻。已经很晚了,亚斯特在书房处理一点工作,客厅里只开了一盏落地灯,昏黄,安静。

他抱着膝盖,看着窗外,想了很久。

那些苦日子,又一件一件地,回到他脑子里。

他想起刚破产那会儿,他蹲在宿舍空荡荡的冰箱前,盯着里面半瓶过期的牛奶发愣。冰箱嗡嗡地响,他也跟着发抖。

他想起打八份工的那段日子。早上四点起来送外卖,中午去画室代课,下午在设计公司被老板骂,晚上去便利店值夜班。他的鞋底磨穿了,他舍不得买新的,在鞋底贴了三层胶带继续穿。有一次下雨天,他踩在积水里,袜子全湿了,他就那样湿着脚站了三个小时。

他想起那个油腻的上司,在他后腰上摸了一把。他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可他没敢发作——他不能丢了这份工。

他想起那个雨夜,他在天台上坐了一整夜。冷风把他的脸吹得没有知觉。他翻遍通讯录,找不到一个可以打电话的人。他盯着那个匿名软件的图标,手指抖了很久。

他想起被人当众羞辱那天,他跑上天台,蹲在角落,把脸埋进膝盖里,觉得自己像被全世界剥光了衣服。

他想起自己曾经,把这一切都当成耻辱。

他曾经恨透了那个时候的自己。恨自己的没用,恨自己的狼狈,恨自己为了活下去,放下了那么多骄傲。他不愿意提起,不愿意想起,更不愿意让任何人看见。他把那些日子,像埋垃圾一样,深深埋进了心里最脏最暗的那个角落。

可现在,坐在这盏暖暖的落地灯下,他回头去看那些日子——

他忽然不恨了。

他看着窗外,眼睛有点湿,可那不是难过。

他想,原来那些没有把他打倒的东西,真的不是垃圾。

它们是他的骨头。

他今天能站在领奖台上,能在画廊里从容地面对那个曾经羞辱他的人,能头也不回地走过那家曾经让他端盘子的餐厅——不是因为他被谁救了,不是因为亚斯特给他撑了一把伞,他就凭空长出了一身铠甲。

是那些日子,一天一天,一下一下,把他从那个养在温室里、一碰就碎的少爷,磨成了现在这个摔不碎、打不垮的人。

苦难不是他的污点。

那些他咬着牙熬过来的夜晚,那些他贴在楼道里的创可贴,那些他饿着肚子改完的稿子——那是他的底色。

是他,一个人,把自己从泥里,一点点捞出来的证据。

他曾经以为,被亚斯特喜欢,是因为亚斯特没见过他最脏的样子。他甚至害怕过——怕亚斯特知道他为了活下去,曾经在匿名软件上发过什么样的动态,曾经跟什么样的人周旋过。他把那些当成自己见不得光的过去,小心翼翼地藏着。

可现在他明白了。

他现在站在亚斯特面前,之所以站得这么稳,恰恰是因为他把那些脏的、丑的、狼狈的,全都走了一遍。他不是干净得像一张白纸的人——他是摔过、脏过、又自己洗干净了的人。

这样的人,才是真的,能站住的。

他拿起手机。

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他翻到亚斯特的对话框。那个人半小时前给他发了条消息:「睡了吗?给你热了杯牛奶,放桌上了。」

他没回复。

他盯着那个对话框,看了很久。

然后,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地,打了一行字。

他平时是不肯说这种话的。他洛家的少爷,骄傲了二十多年,"谢谢"两个字,他都要憋半天才能说出口。他更不会说什么"谢谢你没有放弃我"——那太肉麻了,太矫情了,太不像他了。

可今天,他就是想说。

「亚斯特。」

发出去。

那边几乎是立刻就回了,像是一直没锁屏。

「怎么了?睡不着?」

洛琛安看着那行字,笑了一下。他深吸一口气,把那句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话,发了出去。

「谢谢你没有放弃我。」

发完他就把手机扣在了膝盖上,不敢看。他觉得脸烫得厉害,耳朵尖都烧起来了。他想,这个人要是敢笑他,他明天就不给他做早饭。

手机震了。

他磨磨蹭蹭地,把手机翻过来。

亚斯特的回复,只有短短一句。

「该说谢谢的是我。」

洛琛安愣住了。

他盯着那七个字,看了很久。

他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谢的。该被感谢的人,明明是他亚斯特。是他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递过来一杯水;是他在自己被全世界唾弃的时候,站出来说"走投无路不是自甘堕落";是他把自己从那间冷得像冰窖的宿舍里,捞了出来,一点点,又把他宠回了会撒娇、会挑食、会嫌冷的样子。

明明,该谢的是他啊。

他正想打字问,那边又发来一句。

「你不知道。」

「你刚来我身边的时候,整个人都是竖着刺的。谁靠近你,你扎谁。」

「可你还是一点点,把刺收起来了。」

「洛洛,是你肯让我靠近。」

洛琛安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他抱着手机,坐在那盏昏黄的灯下,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他这次没有去擦。他任由那眼泪一颗一颗,砸在手机屏幕上,把亚斯特那几行字,晕开了一点。

他想,原来这就是双向的意思。

他以为是自己被救了。

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那个人也在说——谢谢你,肯走进我的世界。

他想起以前,他总是怕。怕自己配不上,怕这段感情是一场随时会醒的梦,怕哪天亚斯特突然就腻了、倦了,把他重新扔回那个他好不容易才爬出来的泥坑里。他像一只被人捡回家、却始终不肯把肚皮露出来的小动物,一边贪恋着那点温暖,一边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可现在,他坐在这盏灯下,抱着手机,忽然就不怕了。

他想,原来真正的被爱,不是你变得完美了、变得配得上了,才敢安心地接受。

是你明知道自己一身的伤疤、一身的狼狈,那个人还是把你整个抱了过去,说:"我喜欢的就是你这样。"

他想起自己刚才坐在窗边,一件一件数过的那些苦日子。那时候他以为,那些是他这辈子最不堪的部分。

可现在他忽然明白,他之所以是现在这个洛琛安,之所以能在领奖台上不慌,能在旧敌面前不躲,能在福斯特家的饭桌上不卑不亢——靠的,恰恰就是那一段最不堪的日子。

如果没有那些日子,他还是那个养在温室里、一碰就碎的少爷。他会画漂亮的画,可他的画里,不会有那股从泥里长出来的劲。

老教授说他的画"有根"。

那根,不是扎在他以前那个金光闪闪的家里的。

是扎在那八份工、那八份工里的每一个不眠之夜,扎在那些把他摔得七荤八素、又让他重新爬起来的跟头里的。

苦难不是他的污点。

它是他的来处。

他不再需要羞于提起它了。因为正是它,把他变成了今天这个,连福斯特先生都愿意说一句"不容易"的人。

窗外的夜很静。洛琛安抱着膝盖,看着那几行字,看了很久很久。他把脸往膝盖里埋了埋,忽然觉得,这个冬天,好像一点都不冷了。然后他抬手,飞快地抹了一把脸,吸了吸鼻子,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肉麻死了。"

可他嘴角,是翘着的。

他把那条他和亚斯特共用的薄毯子,往自己身上又裹了裹。落地窗映出他安静的影子,那影子不再缩成一团,而是舒展开来,稳稳地,落在地板上。

(第70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