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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我送进精神病院那天,是我生日

自制原创小说合集4(完结)

裴予的白月光说我疯了,他就信了。

我生日那天,他把我送进精神病院,说“治好了再出来”。

我在里面被绑了三个月,电击,灌药,身上全是针眼。

出来那天,我看见了白月光发的朋友圈——她穿着我的婚纱,站在裴予身边。

配文是:“谢谢姐姐让位。”

裴予在下面回:“她本来就该待在里面。”

我点了个赞,评论:“婚纱腰身改过了吗?我比你瘦两寸。”

三分钟后,裴予的电话打过来,声音在抖:“你在哪?”

精神病院的墙是白色的,白得晃眼,白得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我被推进去那天,身上穿着裴予给我买的最后一件衣服,米白色的针织开衫,是他上个月出差带回来的。他说这个颜色衬我,显得温柔。

护士搜走了我所有的东西。手机,耳环,发卡,连系头发的皮筋都被扯下来。她翻我的口袋,翻出一张照片,裴予和我的合照,海边拍的,他搂着我,我笑得很开心。护士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地扔进了垃圾桶。

“312号,林晚。”她喊我的编号,推着我往里走。走廊很长,两边的门都关着,有的传来呜咽声,有的传来撞击声。我的手腕被攥着,金属手铐冰得刺骨。

裴予站在门口,隔着玻璃看着我。他的脸在铁栅栏后面被切割成一条一条的,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裴予,”我把脸贴在玻璃上,“我没有病,你听我说,林薇她……”

“治好了再出来。”他说。

然后转身走了。皮鞋踩在走廊的地砖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越来越远。我在玻璃后面喊他的名字,喊到嗓子破了,他一次都没有回头。

那是我二十五岁生日。

精神病院的日子没有时间刻度。每天三顿药,护士捏着我的下巴往嘴里灌,白色的药片化在舌头上,苦得发麻。我不肯吃,她们就把我绑在床上,从鼻子里插管,把药碾碎了溶在水里,顺着管子灌进去。我挣扎,手腕和脚踝被布条勒出紫红色的淤痕,第二天又叠上新的。

电击治疗是每周三。我被推进一个小房间,嘴里塞着防止咬舌的橡胶块,太阳穴贴上电极。电流穿过大脑的时候,整个世界变成刺眼的白,然后是不可控的抽搐。我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不记得为什么在这里,只知道疼。

他们问我,你疯了吗?我说没有。他们又电,再问,你疯了吗?我说没有。再电。

后来我学会了。他们问什么,我答什么。问我疯了吗,我就说疯了。问我为什么进来,我就说因为我推了林薇。问我恨裴予吗,我就说不恨。

三个月后,他们说我好转了,可以出院了。签字的是裴予的助理,他本人没有来。我拿到手机的时候,屏幕上积了一层灰。我擦了擦,开机,信号一格一格地跳回来。

朋友圈的第一条,是林薇发的。

九宫格照片,正中间那张是她和裴予的婚纱照。她穿着那件婚纱,我挑了很久的那件,鱼尾款,后背镂空,缀满了手工缝制的珍珠。裴予说太露了,我说就穿一次,他笑着刮我鼻子,说随你。

现在那件婚纱穿在林薇身上。她比我胖一点,腰身改过了,后背的拉链勉强拉上,珍珠绷得有些变形。她挽着裴予的胳膊,笑得很甜。配文写着:“谢谢姐姐让位。”

下面第一条评论是裴予的:“她本来就该待在里面。”

点赞的人很多。我数了数,一百多个,有我们共同的朋友,有他公司的同事,有我的大学同学。有人评论“恭喜裴总”,有人说“早该这样了”。

我点了个赞,在评论区打了一行字:“婚纱腰身改过了吗?我比你瘦两寸。”

发出去,锁屏。手机屏幕暗下去,映出我的脸。瘦了很多,颧骨突出来,眼窝凹陷,手腕上绑过的地方留着浅褐色的印子。头发被剪短了,参差不齐的,是护士用剪刀随便铰的。

三分钟后,手机响了。裴予的来电。我看着屏幕上跳动的名字,接起来,没有说话。

电话那头很安静,只有呼吸声,急促的,颤抖的。过了很久,他才开口,声音抖得几乎听不清:“你在哪?”

“裴予,”我说,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你知道精神病院的电击治疗是什么感觉吗?”

他沉默。

“你不知道。”我继续说,“你不知道被绑在床上三天不能动是什么感觉,不知道被从鼻子里灌药是什么感觉,不知道每天被问一百遍‘你疯了吗’是什么感觉。”

“晚晚……”

“但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打断他。

他不说话了。

“三个月前的今天,”我说,“你把我送进去的那天,是我生日。”

电话那头传来压抑的哽咽声。他在哭。我听着他的哭声,想起三年前他求婚的时候,也是这个声音,高兴得哭了,抱着我说这辈子都不会让我受一点委屈。

“晚晚,对不起……”他终于说出这句话,声音碎得拼不起来,“林薇她说你推她,她说你疯了,我……我……”

“所以你信了。”我替他说完。

“你回来好不好?我去接你,我们重新开始……”

我笑了。声音很轻,通过听筒传过去,他应该听得见。

“裴予,我在里面的时候,每天都在想一件事。”

“什么?”

“你签字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万一我是被冤枉的呢?”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长到我以为他挂了电话。

“没有。”我替他回答,“你从来没想过。”

我挂断电话,把手机卡取出来,掰成两半,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暖融融的。我抬手挡了挡光,手腕上褐色的勒痕在阳光下格外明显。

三个月前我进去的时候穿的那件米白色开衫,出来时被换成了统一的病号服。他们没把我的衣服还给我。不过没关系,那件衣服我也不想要了。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想了想,报了一个地址。那是我妈留给我的老房子,在城郊,很小,很旧,但从来没有别人住过。

车窗外,裴氏大楼的玻璃幕墙一闪而过,顶层那间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我收回目光,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