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松岭塌方那阵动静,响得连半个老长沙城外围的村子都听到了闷雷似的轰响。
最先摸出味儿来的,是老城南黑市里那几个眼尖嘴硬的老盘口掌柜。
黑松岭上有座前朝走山将军坟的事,在土夫子圈子里流传了有些年头,可谁都知道里面水深、机关阴毒,多少老手折在里头连骨头渣都没剩下。可偏偏就在塌方的第二天清晨,那对传闻里主棺前的“水苍玉连蝉”,就这么无声无息地在鬼市后巷的偏档里露了脸。
没有什么铺天盖地的惊天动地,江湖上流传消息,往往是从一两句压低了嗓门的嚼舌根开始的。
黑市里几个走暗线的茶商和收货人,接了货、验了玉,看着那温润得能拧出水来的水苍玉连蝉,又瞧了瞧跟着去凑热闹的齐铁嘴那满脸的心有余悸,私底下就开始打听了。
“听说了没?黑松岭那绝穴被破了,带东西出来的,不是什么老门老派的大佬。” “是个半大小子!听说手里牵着几条眼神比狼还狠的恶狗,地底下的锁在他手里跟泥捏的一样。” “何止啊!有人在山脚下打柴亲眼瞧见,那小子身边跟着个穿破布衫的丫头,瞧着蔫嗒嗒的不爱说话,可地道塌方的时候,硬是用手把砸下来的百斤大石头给顶烂了!”
这话一传十、十传百,从鬼市的酒肆传到码头的茶棚,越传越走样,也越传越神乎。
有人说那小子是走山人的后人,天生能跟死人说话、驱使阴狗;也有人说那丫头是山里落难的怪仙,力大无穷,嗜杀成性。
但不管茶客们怎么添油加醋,大伙儿心里都亮堂:这少年有真本事的。他拿了明器变现,按道上的规矩给齐八爷分了成,剩下的白花花大洋,直接摆在了老城南“悦来茶楼”老东家的案头上。
那茶楼本就欠了一屁股债,老东家急着脱手逃命。少年带着大哥进门,把两箱沉甸甸的银元往桌面上一放,四条恶狗在门口一字排开,硬是没一个人敢上去找茬。
茶楼顺理成章地换了主。
改名那天,门前没放鞭炮,也没像大户人家那样大张旗鼓地摆流水席。
狗娃子不识字,跑去隔壁街花了几文钱,请了个落魄秀才,在湿漉漉的木板上写下了“吴记茶楼”四个大字。招牌挂上去的时候,狗娃子站在门外看了半天,虽然认不得那四个字具体长啥样,但看着那黑底金漆,心里踏实得像落了一块大石头。
临街的街坊和相熟的茶客起初叫不出这少年的全名,只知道他姓吴,整天领着四条眼神阴鸷的恶狗在小巷里进出。
一开始,黑市的杂役和码头的帮工私底下管他叫“养狗的小吴”;后来见他年纪轻轻办起事来比几十年的老江湖还要老辣沉稳,连城南几个硬茬子地痞找上门来都被门口的血犬咬得哭爹喊娘,大家心里起了敬畏,嘴上的称呼也就悄溜溜地变了。
“小吴”变成了“吴掌柜”。
可街坊邻居叫惯了,又见他终日与狗为伍,衣角袖口随时能钻出巴掌大的小狗来,大家叫着叫着,便半开玩笑半带敬畏地叫起了“吴老狗”。
这称呼起初带有几分市井的俚俗与调侃,可叫的人多了,在老长沙城的地下水道里,竟硬生生被叫成了一个响当当、没人敢轻视的字号。
盘下茶楼、立住脚跟的第一件事,狗娃子连衣服都没顾上换,就雇了城里最稳当的马车,带足了大洋与厚实的棉褥,亲自回了趟老家村子,把还在苦日子里熬着的阿妈给接到了长沙城。
阿妈一辈子没出过远门,脚踩在茶楼干净的青砖上,看着那高高的梁柱和后院宽敞的犬舍,眼眶红得像熟透的山楂。她拉着狗娃子和大哥的手,手心全是粗糙的老茧,嘴里反反复复念叨着:“好,好……你爹和你二哥在地下能合眼了。”
大堂里有了大哥照料后厨与盘账,后院有了阿妈缝补衣裳、煮着香喷喷的米粥,这原本冰冷阴森、沾满血腥与死气的江湖盘口,硬生生多出了一股子浓郁温馨的烟火气。
重开张的吴记茶楼,后院被隔出了好几间干爽的犬舍。
那条高大的红毛血犬和敏捷的青斑瘦狗,白天就跟两尊铁塔似的蹲伏在茶楼大门两侧,眼皮耷拉着,可只要有带凶气的外人靠近,喉咙里就会发出低沉的咆哮,吓得路人赶忙绕道。
而那只巴掌大的“三寸钉”,则最爱趴在二楼包厢的竹榻上,享受着穿堂而过的晨风。
清晨,茶楼二楼窗户半开。
吴老狗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端坐在茶案前。他右臂上的伤口已经敷了草药,结了厚厚的黑痂。几月前的落魄与慌乱从他脸上消失得干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经历了生死磨砺后的沉静与从容。
他拿着陶制茶壶,给对面倒茶。他不认识茶包上写的什么“龙井”、“毛尖”,只知道这茶叶泡出来清香,是大哥专门挑的好货。
阿无坐在对面,脚上换了一双踏实的鞋子,身上的旧布衫也换成了阿妈亲手缝制的干净棉布袍。她面前没放茶杯,而是放着一个大号瓷盘,里面放着整整三只炖得红亮软烂、散发着浓郁肉香的红烧猪蹄——那是阿妈今早亲自下厨给炖的。
阿无压根没管什么茶香不茶香,抓起一只猪蹄就往嘴里塞,嚼得津津有味,嘴唇上沾满了一圈亮晶晶的油光。
她一边啃着骨头,一边斜眼看着对面的吴老狗。
“狗娃子,外面那些人叫你‘吴老狗’,你不嫌难听撒?”阿无咬下一大块软糯的猪皮,声音平得像一潭死水,“感觉像是在骂你。”
吴老狗看着她那副除了吃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模样,眼底泛起一丝真切的温情。
他拿过一旁白布帕子递过去,顺手指了指茶楼楼下正在忙活的大哥和后院晒被子的阿妈,轻声说道:
“名号就是个叫法。我笨,不认识字,连招牌上的字都是请人写的。可叫‘狗娃子’还是叫‘吴老狗’,只要能保得住阿妈和大哥,能让一家人在长沙城有口饭吃,叫什么我都认。”
阿无眨了眨黑漆漆的眼珠子,接过帕子胡乱在嘴上呼噜了一把,把油污全蹭在了上面,显然没太听懂他话里的深意,只关注最实在的事。
“反正不管他们叫你啥子,你和阿妈答应我的炖猪蹄不能少。”阿无把啃得溜干净的骨头扔回盘子里,指了指剩下两只,“阿妈今天这汤汁炖得够咸,比你炖的好吃。”
“知道,阿妈疼你,以后天天给你炖。”吴老狗忍不住笑了笑。
他转过头,顺着半开的木窗看向外面喧闹的长沙街头。
早市的摊贩正高声吆喝,马车轧过青石板路发出咕噜噜的声响。阳光洒在这座古老的城市上,看似平静,可吴老狗心里明白,黑松岭的破局不过是掀开了这片江湖的一角。
但他收回视线,听着楼下阿妈叫大哥慢点搬柴火的声音,摸了摸袖底安静伏着的“三寸钉”,心里一片前所未有的踏实。
在这个吃人的年代里,他虽然不识字,但他有拳头,有恶狗,有拼死保护的至亲与宝儿姐。从今往后,“吴老狗”这三个字,终将在这长沙城里站稳脚跟!1
这章的感觉很对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