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住着王俊凯(续)
巡演第一站定在成都,十月底。
他提前一周给我寄了票,还是第一排正中间。信封里多了一张手写的纸条:“姐,这次别穿T恤了。穿件好看的。台下有镜头。”
我把纸条翻来覆去看了两遍,最后塞进抽屉里,没当回事。到了那天,我还是穿了件普通毛衣,外面套了件风衣,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
场馆不大,千把人的场子,坐满了。我找到位置坐下,旁边是个年轻姑娘,手里举着灯牌,上面写着“王俊凯今天营业了吗”。她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不像粉丝,没搭话。
灯光暗下来,他从侧台走出来。就一个人,一把吉他,一束追光。
台下尖叫了一阵,他抬手压了压,全场安静下来。
“今天第一首歌,”他对着话筒说,“叫《后座》。写了很多年了,但每次唱都觉得是新的。”
前奏响起来。我靠在椅背上,闭着眼听。和以前听的版本都不一样,这次他改了编曲,慢了半拍,像在说话。
唱到中间,他停了。台下安静地等着。
“今天台下坐了一个人。”他的声音很轻,“我住她隔壁的时候,十八岁。她每天骑自行车送我上学。后座很硬,风很软。”
灯光微微亮了一点。他的目光穿过人群,找到我,笑了一下。
“她今天穿得很好看。”
台下有人笑了,有人鼓掌。我坐在那里,脸上发烫,心里骂了他一百遍。
他继续唱。唱完《后座》,又唱了几首新歌。最后一首唱完,他站起来鞠躬,台下掌声雷动。
散场后,我没去后门。直接回了酒店。
手机震了。
“姐,你跑什么?”
“没跑。累了。”
“骗人。你生气了?”
“没有。”
“那你怎么不来后门?我烤串都准备好了。”
我想了想,打了几个字:“你下次再在台上说我,我就不来了。”
他秒回:“不说了不说了。下来吃串。”
我叹了口气,穿上外套出了门。
场馆后门,他蹲在台阶上,面前支着那个熟悉的小炭炉。旁边放着一个保温箱,里面整整齐齐码着腌好的肉串。念念坐在旁边的小马扎上,手里拿着一串烤好的,吃得满脸是油。
“烤串姐姐!”念念看见我,举着串朝我挥。
我走过去,在她旁边蹲下。她把手里的串递到我嘴边:“你吃。”
我咬了一口。咸了。但没说出来。
他蹲在炉子前面翻串,头也不抬:“姐,今天台上那段,是念念让我说的。”
“念念?”
“她问我,爸爸你为什么要唱《后座》。我说因为有个姐姐对我很好。她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别人。我说不用告诉。她说不行,要说。好人要让大家都知道。”
念念在旁边点头,很认真地说:“要说。”
我看了她一眼,小姑娘一脸油,眼睛亮亮的。我伸手擦了擦她的脸,她冲我笑,露出两颗小门牙。
“行吧。”我拿起一串烤好的,咬了一口,“这次算了。”
他嘿嘿笑了,继续翻串。
那之后巡演走了十几个城市,我一场没去。但他每场都会发一张照片来,有时候是空荡荡的舞台,有时候是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有时候是后台镜子前贴的那张纸条,上面写着“今天也要做普通人”。
我有时候回个表情,有时候不回。但他知道我都看到了。
最后一场在重庆,收官。他发来消息:“姐,最后一场了。来吗?”
我看了看日历,请了假。
收官场比前面那些都大,是个正经的体育馆。但他说还是只带一把吉他,不请嘉宾,不搞花哨的。就唱歌,聊天,吃串。
那天他唱了很多歌,很多都是没发表过的。唱到最后,他说:“今天最后一首。这首歌写给我女儿。”
台下安静下来。念念坐在第一排,被她妈妈抱着,穿着一条白色小裙子,头上别了一朵小花。
“叫《念念》。”
前奏响起来,是钢琴。他坐在钢琴前面,手指落在琴键上,很轻。
“你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我在产房外面哭得很难看。你妈说我丢人,我说我高兴……”
唱到一半,念念忽然站起来,朝着台上喊了一声:“爸爸!”
全场都笑了。他也笑了,手指没停,继续弹。念念被她妈妈按回座位上,但还在挥着小手。
唱完最后一句,他站起来,走到台边,朝念念伸出手。念念跑过去,他一把把她抱起来。父女俩站在舞台上,灯光打在他们身上,一大一小,影子叠在一起。
“谢谢大家。”他举着话筒,声音有点抖,“谢谢你们听我唱歌。也谢谢你们让我知道,做一个普通人,挺好。”
台下掌声响了很久。念念趴在他肩上,朝观众席挥了挥手,然后指着第一排的我,大声说:“烤串姐姐!”
他笑了,顺着她的手指看过来。
“对,”他说,“烤串姐姐。”
灯光暗下来。我坐在黑暗里,脸上湿湿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哭的。
散场后,我在体育馆外面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人走光了,工作人员在拆台。他抱着念念从后门出来,念念已经睡着了,趴在他肩上流口水。
他看见我,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
“姐。”
“嗯。”
“巡演结束了。”
“嗯。”
“我打算休息一阵。不写了,不唱了。陪念念长大。”
我转头看他。
“你不写了?”
“暂时。”他看着远处的路灯,“写太多年了,有点空。想歇歇。念念说想去乡下看星星。我打算带她去。”
我点了点头。
“挺好。”
“姐,”他忽然叫我,“你说我以后要是写不出来了,怎么办?”
我想了想,跟以前一样的回答:“你又不是只会写歌。”
他笑了。
“对。我还会烤串。”
“烤得也不怎么样。”
“喂。”
念念在他怀里动了动,小手抓了抓他的衣领,又睡过去了。他低头看了看女儿,笑了一下。
“姐,”他站起来,抱着念念,“我送你。”
“不用,我打车。”
“那你路上小心。”
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是个钥匙扣,上面挂着一把旧钥匙。
“四楼的。”他说,“房子我买下来了。以后不会退了。你随时可以去。”
我接过钥匙,握在手心里。金属的,凉的,但握久了就热了。
“知道了。”
他抱着念念往停车场走。走了几步,回头看了我一眼。
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念念的影子叠在一起。
“姐,”他说,“谢谢你当年,没把我当明星。”
我站在台阶上,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
夜风很凉,但手心里的钥匙是热的。
我低头看了看那把钥匙,笑了笑,揣进口袋里。
转身,拦车,回家。
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像流过去的年月。
我坐在出租车后座,闭上眼睛。耳朵里响着他今晚唱的最后一句——
“做一个普通人,挺好。”1
蹲蹲下一章的内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