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樊胜男
林知许写了一篇新的。
这次她没写书店、没写刘红、没写樊胜美。她写了一个女孩。二十岁出头,瘦瘦小小的,不太爱说话。在老家帮父母干活,后来出来打工。做收银员、服务员、工厂女工。她有一个姐姐,对她很好。有一个哥哥,经常跟她要钱。有爸妈,但爸妈只跟姐姐要钱。
女孩在河边站了三个小时。下雨。她跳下去了。
林知许写完了,看了一遍。然后删了。重写。写到女孩站在河边的时候,她停住了。笔按在屏幕上,半天没动。
“小统。”
“在。”
“我写的这个女孩,是不是樊胜男?”
“宿主可以自行判断。”
林知许把手机放下。她坐在书店的收银台后面,看着窗外。梧桐树光秃秃的,天灰蒙蒙的。周姐在角落里喝茶,翻一本画册。
她重新拿起手机,继续写。
“这个女孩没有留遗书。她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手机、钱包、身份证,全留在出租屋里。出租屋很小,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台电磁炉。衣柜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床上的被子也叠了。她走之前把房间收拾了一遍。好像只是出门买个菜,一会儿就回来。”
“但她没回来。”
林知许看着这两行字。鼻子有点酸。她吸了吸。周姐抬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没事。风大。”
“窗户关着的。”
林知许没接话。她继续写。
“她姐姐后来去了出租屋。收拾东西的时候,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个存折。存折里有八千块钱。是那个女孩攒的。她每个月工资两千八,存了八千。姐姐拿着存折哭了。她不知道妹妹攒钱干什么。可能是想自己租个房子,可能是想继续读书,可能是想离开那个家。但没来得及。”
她停了。
“她姐姐把那八千块钱存着。一直没花。”
周姐端了杯茶过来,放在她旁边。“喝点水。”
林知许把手机扣在桌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周姐。”
“嗯。”
“你说,一个人如果死了,别人会记得她多久?”
周姐看了她一眼。她没问林知许为什么这么问。只是说:“看是谁记着。”
“如果是她姐姐呢?”
“那大概会记一辈子。”
林知许低头看着茶杯。茶叶在水里浮浮沉沉。她想起樊胜美每次提起樊胜男的样子。想起她说“你以前不会说这种话”。想起她说“你从小到大喝粥都怕烫”。
她把手机拿起来。继续写。
“她姐姐后来搬了家,换了工作。她学会了给自己买新衣服,学会了拒绝爸妈要钱,学会了跟一个靠谱的人在一起。她过上了妹妹希望她过的日子。但她心里一直有一个洞。妹妹掉进去了。她填不上。”
写完了。林知许把这一段存下来。她没有发给任何人。她坐在收银台后面,把手机扣在桌上,发了好一会儿呆。
晚上周三,她去了公司。谭宗明坐在办公桌后面批文件。她坐沙发上做卷子。做完了,她掏出手机。
“给你看个东西。”
谭宗明接过去。他看了很久。比平时久。林知许坐在沙发上,攥着果盘边上的纸巾。
谭宗明看完了。他把手机放在桌上。然后他抬起头。
“这是樊胜男。”
“嗯。”
“你写的。”
“嗯。”
谭宗明靠在椅背上。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姐姐知道吗?”
“不知道。我没给她看。”
“你为什么不发给她?”
林知许低头看着果盘。车厘子、草莓、蓝莓。码得整整齐齐的。
“因为我不确定该不该写她妹妹。那是她的妹妹。我没有权利替她写。”
谭宗明看着她。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写得对。”
“哪里对?”
“你没写她为什么跳河。没写她跳河之前发生了什么。你只写了她收拾房间、叠被子、留存折。这样比她跳河更让人难受。”
林知许看着他。
“你懂。”
“我不懂。”谭宗明说,“但我读了。我读的时候在想,如果我是她姐姐,我会怎么办。”
“你会怎么办?”
“我会像樊胜美一样。把那八千块钱存着。记一辈子。”
林知许把手机收起来。她站起来,走到办公桌旁边。
“谭宗明。”
“嗯。”
“我想把这个给樊胜美看。”
“那就给。”
“如果她不想看呢?”
“她会想看。”谭宗明说,“你写的是她妹妹。她可能不想知道妹妹跳河那天的事。但她一定想知道,有人记得她。”
林知许点了点头。她把手机揣进兜里。
“谭宗明。”
“嗯。”
“你那本《诗经》,读到哪了?”
“蒹葭。”
“你写了什么?”
谭宗明拉开抽屉。拿出那本旧书,翻到蒹葭那一页。林知许凑过去看。在谭远山的批注下面,有一行新写的铅笔字。字迹工工整整的,跟上面那行很像,但更新。
“在水一方,可望不可即。世间事大多如此。但有一件事,不是。”
林知许看着那行字。
“什么事?”
谭宗明把书合上。
“你猜。”
林知许看着他的眼睛。灯照着他的脸。很稳。跟平时一样。但她现在知道了,底下有什么。
“谭宗明。”
“嗯。”
“你写的是我。”
谭宗明没有回答。他把书放回抽屉,锁上。然后他推过来果盘。
“吃水果。”
林知许拿了一颗车厘子。塞进嘴里。嚼了嚼。甜的。
“谭宗明。”
“嗯。”
“我明天去找我姐。”
“嗯。”
“把这个给她看。”
“嗯。”
她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谭宗明坐在办公桌后面,灯照着他的脸。
“老谭。”
“嗯。”
“晚安。”
她推开门,走出去。风铃叮当响了一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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