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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次见面

相亲扮丑,竟遇到了一生所爱

那天晚上马嘉祺失眠了。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反复播放丁程鑫临走时说的那句话——"下次见面的时候,你穿你自己的衣服来就行"。什么意思?他看出来了?他从什么时候看出来的?是从一开始就看出来了,还是聊到一半的时候发现的?马嘉祺把被子蒙在头上,闷声骂了自己一句。

他平时写代码的时候逻辑链条清晰得像个精密的钟表,每一个if和else都安排得明明白白。偏偏到了这件事上,他脑子里只剩下乱码,一行都跑不通。

第二天上班他差点迟到。工位旁边的同事探头看了他一眼,说"马哥你昨晚通宵了?黑眼圈能挂酱油瓶"。马嘉祺没理他,打开电脑开始跑模型,屏幕上的数据流来流去,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他拿起手机翻了翻他妈昨天发来的那份资料,发现上面居然没留丁程鑫的联系方式。他妈向来是直接跟对方家长对接的,安排好了时间和地点就把他扔过去,后续一概不管。他之前觉得这样正好,省得自己还要费劲删好友。现在他想找人了,才意识到自己连人家微信都没有。

他犹豫了一整个上午,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悬了几次,最终还是没给他妈发消息。主动要联系方式这件事,在他这里意味着某种程度的缴械投降,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准备好了。

午休的时候他下楼买咖啡,路过公司旁边的文具店,橱窗里摆着一排马克笔和速写本。他停下脚步看了几秒钟,脑子里浮现出丁程鑫讲"城市缝隙"系列时眉飞色舞的模样。那些老楼背面的阴影、天桥底下的野草、被遗忘的墙角,在丁程鑫的描述里全都有了生命。马嘉祺以前从来不会注意这些东西,他走路习惯看手机,偶尔抬头也只是看路牌和红绿灯。可丁程鑫说的那些画面在他脑子里生了根,现在他再看这条走了三年的上班路,忽然发现写字楼后面的巷子里确实长了一丛歪歪扭扭的牵牛花,爬在生锈的铁管上,紫得扎眼。

他站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然后他推门进了文具店,买了一本巴掌大的速写本和一支最便宜的铅笔。结账的时候店员问他需要袋子吗,他说不用,揣进外套口袋里就走了。那本速写本在他口袋里硌了一下午,他每次伸手掏钥匙都能摸到它的边缘,像一颗小石头在心口蹭来蹭去。

到了晚上九点多,马嘉祺终于忍不住了。他给他妈发了条消息:"那个画画的,他一般在哪里活动?"

他妈过了十分钟才回,语气里带着一种诡异的得意:"哟,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妈给你安排了一个连的人你都没主动问过一个,这个有什么特别的?"

马嘉祺面无表情地打字:"不说算了。"

"他在东城区有个工作室,叫'间色',在梧桐路尽头那个老厂房里。"他妈紧跟着又发了一条,"你要是去找人家,记得把你那头发洗洗。"

马嘉祺没回最后这句。他查了一下"间色"的位置,离他公司六公里,打车二十块钱。他把手机扣在枕头边上,翻了个身,心想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是周六。马嘉祺早上八点就醒了,这是极其反常的现象,他平时的周末至少要在床上瘫到十一点。他站在浴室镜子前端详了自己一会儿,头发还是乱的,胡子两天没刮,脸上一层熬夜过度的暗沉。他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认认真真地刮了胡子,又洗了头,吹干之后对着镜子扒拉了半天,最终选择了最保守的造型——碎刘海搭在额前,不油不腻,清清爽爽。

衣柜打开之后他发了两分钟的呆。他的衣服其实不少,但大部分是黑白灰的基础款,程序员标配,塞进人堆里一秒消失。他挑了一件深蓝色的纯棉衬衫,领口扣到第二颗,下面配了一条黑色直筒裤。照镜子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陌生,这身行头干净是干净,但怎么看怎么像要去面试。他犹豫了一下,把衬衫袖子卷了两圈,露出半截小臂,又戴了块运动手表,总算看着没那么板正了。

出门前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本速写本,翻了翻,又塞回去了。

"间色"工作室在东城区一个老印刷厂的旧址里,厂房外墙上爬满了枯萎的藤蔓,铁门刷了墨绿色的漆,上面钉着一块巴掌大的木牌,手写着"间色"两个字,字迹歪歪扭扭的,但意外地好看。马嘉祺站在门口吸了口气,抬手敲了两下。

没人应。

他又敲了三下,侧耳听了听,里面隐约传来翻东西的声音。过了半分钟,门从里面拉开了,丁程鑫探出半个身子,头发乱得像刚睡醒,嘴里叼着一支铅笔,左手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他看到马嘉祺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铅笔从嘴角滑下来,被他用下巴及时夹住了。

"……你怎么来了?"

马嘉祺准备好的开场白一瞬间全忘了。他张了张嘴,说:"路过。"

丁程鑫把铅笔从下巴上拿下来,歪头看着他,眼睛里慢慢蓄起笑意。他把门拉开了一整扇,侧身让开位置:"路过到老厂房来,你住这儿啊?"

马嘉祺耳根又开始发热。他抬脚跨进门槛,厂房里面比他想象的大得多,挑高的顶棚上还留着当年印刷机的轨道痕迹,四面墙刷成了浅灰色,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画框。正中间摆着一张巨大的木桌,桌面上摊着调色盘、马克笔、几管颜料和一本翻到一半的速写本。靠窗的角落里搁着一张折叠床,床上的毯子揉成一团,枕头边放着半包饼干。

"你在画画?"马嘉祺问了一句废话。

丁程鑫端着他的茶走回桌边,用下巴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正好你帮我看看。"

马嘉祺走过去坐下来,低头看向桌上那本翻开的速写本。那是一幅铅笔稿,画的是街角一个修鞋摊,老头戴着老花镜低头穿针,旁边蹲着一只橘猫仰头看线团。线条干净利落,下笔很有力道,但马嘉祺注意到,整张画的笔触确实带着一种微妙的钝感,不像右手习惯的那种流畅,反而有一种刻意压制过的认真劲儿。

"好看。"他说。

丁程鑫咬着铅笔看他:"就这?"

马嘉祺认真又看了一遍。他不懂画画的技术,但他懂算法。一张图好看不好看,在他这里是一个整体感受的输出,不需要拆分因子。"修鞋的老头低头那个角度,"他指了指画中人的后颈,"他后颈那块有一小块晒黑的印子,你画出来了。我没见过哪个修鞋的会注意到这个,但你画出来了。"

丁程鑫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把铅笔从嘴里拿出来,往桌上一丢。"你这个人挺怪的。"他说,"别人看我的画先看构图、再看色彩、再问技法,你上来就看后颈晒黑了一块。"

"我是做算法的,"马嘉祺说,"我们那个行当,好看的结果都是细节堆出来的。道理一样。"

丁程鑫笑起来,虎牙明晃晃的。他从桌边抽了一把椅子坐到马嘉祺对面,捧着茶杯暖手,整个人往椅背上一靠,姿态松散得像个晒太阳的猫。"你上次穿的可不是这身。"他的目光从马嘉祺的衬衫领口滑到卷起的袖口,然后停在那块运动手表上,"今天怎么不搞科研了?"

马嘉祺沉默了两秒。他知道这个问题迟早要来,也准备过一个"上次是意外"之类的敷衍答案。但此刻坐在这间装满画的老厂房里,窗外是初冬的阳光和枯藤,对面坐着一个叼过铅笔看他画后颈的人,他觉得撒谎这件事忽然变得格外困难。

"上次是装的。"他说。

丁程鑫挑了挑眉。

"我妈逼我来相亲,我不想配合,就故意穿得邋里邋遢想把对方吓跑。"马嘉祺一口气说完,然后低下头盯着桌面上某块干掉的颜料渍,"前五次都成功了。"

"前五次。"丁程鑫重复了一下,语气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是第六个?"

"嗯。"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钟。远处隐约传来汽车驶过路面的声音,厂房里暖气的管道咕噜咕噜响了一声。马嘉祺觉得那几秒钟漫长得好几个小时,他既怕丁程鑫生气——被一个穿得像流浪汉的人相亲,搁谁心里都不舒服——又怕他不生气,后者意味着人家根本不在乎他穿什么,那他搞这一整出就显得更蠢了。

丁程鑫把茶杯放下,胳膊肘撑在桌面上,双手交叉托着下巴,歪头看他。马嘉祺这才注意到,他的右手此刻明明白白地搁在桌面上,五指自然交叠,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手指上沾着几道灰色铅笔痕。那只手灵活地动了动,调整了一下交握的姿势。

"那你今天穿成这样,"丁程鑫慢悠悠地说,"是来补过第一次的印象分?"

马嘉祺的视线从他手上移开,对上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他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别承认别承认留点余地,但另一个更大的声音已经把他淹没了。"是。"他说。

丁程鑫垂下眼睛,嘴角的弧度又深了一点。他拿起桌上那支铅笔,在指间转了一圈,然后翻开速写本新的一页,低头唰唰唰画了几笔。马嘉祺看不见他画的是什么,只看见他的右手握着笔,运笔流畅,线条在纸面上游走,那种钝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精准的控制力。

马嘉祺脑子里忽然把很多碎片拼在了一起。右手不方便、袖管空荡荡、全程不握手、用左手端咖啡、比划画面用左手——然后现在,丁程鑫坐在他对面,用右手握笔,画得行云流水。

丁程鑫画了大概半分钟,然后把速写本转过来推到他面前。纸上是一个潦草但神似的Q版小人,头发乱成鸡窝,戴着一副框框歪斜的黑框眼镜,身上穿着全是毛球的灰毛衣,表情呆若木鸡,旁边写着一行小字:第一次见面·伪装版。

马嘉祺盯着那个Q版小人看了五秒钟,然后抬起头。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耳朵却红得像要滴血。

"你……"他嗓子哑了一下,清了清才接着说,"你右手没事?"

丁程鑫把笔搁下,摊开双手给他看。两只手都一样,修长干净,只是右手虎口处有一道浅浅的旧疤。"手腕伤过是真的,"他说,"前年画得太猛,腱鞘炎加轻微骨裂,养了大半年。现在早好了,但有时候画久了还是酸。"

"那你上次说右手不方便——"

"装的呀。"

这三个字砸过来的时候轻飘飘的,丁程鑫说得理直气壮,甚至还带着点狡黠的得意。马嘉祺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精心设计了整场骗局的魔术师,当着观众的面揭开幕布,发现观众手里握着一模一样的道具,早在他上台之前就准备好了。

他张了张嘴,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笑。

丁程鑫把速写本合上,整个人往后仰了仰,凳子两条腿翘起来悬空晃荡。"我也被家里逼来的,"他说,"我妈不知道从哪搞到你的资料,说有个做算法的男孩子不错,人聪明,长得也行,让我去见见。我本来也不想去,就想着出个奇招,干脆装残废,把人吓跑算了。"

马嘉祺终于找回了一点语言能力:"你装残废……就因为不想相亲?"

"多新鲜哪,你穿成那样不也是不想相亲?"丁程鑫把凳子晃回来,四条腿稳稳落地,他往前凑了凑,下巴搁在手背上,仰着脸看马嘉祺,"但是后来吧……聊着聊着就觉得,这个人好像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跟我聊野草。"丁程鑫说,"前五个相亲对象,三个问我画画能赚多少钱,两个问我有没有房子。你是唯一一个跟我聊野草聊了二十分钟的人。"

马嘉祺想起那天下午在咖啡馆,丁程鑫讲野草是"一场逃亡"的时候眼睛里的光。他现在才意识到,当时他也是用同样的光在回看对方的。

"那你今天来,"丁程鑫又拿起那支笔,在指间转了一圈,"是来让我看点不一样的?"

马嘉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了那本巴掌大的速写本,放在桌上推到丁程鑫面前。丁程鑫放下笔翻开,第一页是马嘉祺用铅笔画的一团歪歪扭扭的线条,看起来像一坨纠缠在一起的毛线,勉强能辨认出是藤蔓的形状,下面笨拙地写了两个字"牵牛花"。第二页画了一根柱子,柱子上方画了个圆圈代表路灯,旁边标注"晚七点亮"。第三页画了一只圆滚滚的猫,腿短得像四个小煤球,旁边写"公司楼下,胖,疑似怀孕"。

丁程鑫一页一页往后翻,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停住了,那页画的是一个人坐在咖啡馆卡座里,穿着牛仔外套,左手端着咖啡杯,侧脸上点了一颗小痣。线条依然是笨拙的、抖动的,每一笔都透着生疏和用力,但那个人咧嘴笑着,露出一颗虎牙,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丁程鑫盯着那幅画看了很久。久到马嘉祺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买那本速写本,久到他开始思考现在夺门而出的可行性。

然后丁程鑫把速写本合上,双手抱在胸前,看着他。

"马嘉祺。"

"……嗯。"

"你下次来之前,"丁程鑫说这话的时候耳朵尖泛着一层极淡的粉色,"能不能先跟我约一下,别搞突袭?我今天脸都没洗。"

马嘉祺愣了一秒,然后笑了。那是他这么多天以来第一个从胸腔里完全敞开的笑,笑得整个人往后仰,椅背撞在墙上咚的一声闷响。窗外枯藤被风吹动,在玻璃上投下一晃一晃的影子,老厂房里暖气咕噜咕噜响,桌上颜料盘里半干的蓝色凝固成一朵安静的云。

丁程鑫从桌底下抽出一张湿巾丢过去,准准地砸在马嘉祺脸上:"笑够了没有?过来帮我调色,刚才那个修鞋摊的橘猫颜色怎么都调不对。"

马嘉祺把湿巾从脸上扒下来,站起来绕到桌子的另一侧。他低头看着调色盘里一团可疑的橙色,问:"这猫是什么品种?"

"中华田园橘,特点就是吃饭不挑、长肉飞快。你按这个思路调。"

"按算法思维的话,我得先跑个回归分析。"

丁程鑫把一管颜料砸进他怀里:"别跟我提算法,拿笔。"

马嘉祺接住颜料管,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干净整洁的深蓝色衬衫,然后老老实实地把袖子又往上卷了一圈,露出了半截小臂。他捏着画笔凑到调色盘前,盯着那团橙色沉默了三秒钟,抬头问:"从哪开始?"

丁程鑫凑过来,下巴几乎搁在他肩膀上,左手伸过来握住他拿笔的手腕。"先加一点赭石,"他说,气息喷在马嘉祺耳侧,"你起开,我来。"

那只握着他手腕的手骨节分明,指尖微凉,虎口处有一道浅疤。马嘉祺一动没动,耳朵尖红得像颜料盘里那管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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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