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裁判所刑事判决书
(平成15年 地刑第1147号)
被告人:牛込岩,男,职业职业摔角选手。
公诉案件:杀人、证据伪造毁灭案件。
公诉人:东京地方检察厅检察官
辩护人:指定辩护人 佐藤健
审理方式:合议庭公开审理
案件来源:东京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移送,本案由毛利小五郎完成全部案件推理。
主文
被告人牛込岩,犯日本刑法第199条杀人罪,判处惩役12年;犯日本刑法第104条证据伪造毁灭罪,判处惩役2年。合并执行惩役13年。
扣押物证:狼面战士旧面具、内层薄面具、刺杀用刀具、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光盘,予以没收。
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14日内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起上诉。
一、公诉事实
被告人牛込岩,任职于东都职业摔角团体,与大神敬晴、永濑豹太同为团体摔角选手。大神敬晴以蒙面身份“狼面战士”拥有极高人气,是团体招牌选手。被害人永濑豹太,时年25岁,同为摔角选手,计划离开现有团体,跳槽至万国摔角,并且打算在公开场合揭穿狼面战士的真实身份,取代大神敬晴的人气地位。被告人牛込岩得知该计划后,内心极度不满,认为永濑豹太的行为会摧毁整个摔角团队,同时被告人自身也渴望取代大神敬晴,成为新一代狼面战士。为阻止永濑豹太跳槽,同时将杀人罪责嫁祸给大神敬晴,被告人预先策划杀人犯罪。
案发当日,东都国技馆举办职业摔角赛事。赛前,被告人牛込岩趁大神敬晴用餐,盗取大神的旧狼面战士面具。被告人为防止行凶过程中,被害人指甲抓取到自身皮肤、毛发,准备双层面具方案:内层佩戴薄面具,外层套上大神的旧狼面面具。
当日上午7时20分许,被告人进入东都国技馆选手休息室,与被害人永濑豹太发生对峙,使用预先准备的刀具连续刺击被害人躯干,造成永濑豹太三处刺伤,被害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电视台事先在休息室设置隐秘监控,完整记录下被告人佩戴狼面面具行凶的全过程。
行凶完毕之后,被告人将外层狼面面具丢弃在场馆卫生间,将沾有被害人血迹的内层薄面具藏于自己外套口袋。其意图利用监控录像,制造“狼面战士大神敬晴作案”的假象,伪造证据,将杀人嫌疑全部转移至大神敬晴身上,掩盖自身罪行。
警方到场后,将四名体型相近、能够佩戴狼面面具的摔角选手列为嫌疑人,分别是大神敬晴、牛込岩、佐熊浩之、内加乌鲁夫。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毛利小五郎受邀请来到国技馆担任节目嘉宾,在案发现场开展案件推理。毛利小五郎反复回看休息室监控录像,发现关键疑点:监控录像中,戴面具的凶手频繁左右张望,甚至被地面物品绊倒。长期佩戴狼面面具的大神敬晴,早已习惯面具狭窄视野,不会出现此类动作。据此推断,凶手是不熟悉该面具视野的人。
后续警方侦查,在被告人外套口袋中检出内层薄面具,面具上检出被害人永濑豹太血迹;被告人牛込岩接受讯问后,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坦白。
在罪行被揭穿之后,被告人情绪失控,当场暴力反抗,试图袭击在场警员与相关人员,后被毛利兰使用空手道制服。
二、证据认定
合议庭开庭审理,对全部证据进行质证、审查,认定以下证据具备证据能力,足以认定全部犯罪事实:
1. 案发现场监控录像:休息室隐藏摄像机完整记录行凶全过程,录像记录凶手佩戴狼面面具,行走动作不适应面具视野,该录像经鉴识部门校验,不存在剪辑篡改。
2. 法医鉴定书:被害人永濑豹太,死因系锐器刺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三处创口均为同一把刀具造成,死亡时间与案发时间吻合。
3. 物证鉴定报告:被告人外套口袋内查获内层薄面具,面具上检出被害人血迹;丢弃在卫生间的外层狼面旧面具,面具内侧仅检出大神敬晴毛发,印证被告人双层面具的作案手法,以此避免留下自身生物痕迹。
4. 毛利小五郎的案件推理笔录:毛利小五郎对监控录像中凶手行走姿态、面具视野差异的推理分析,与物证鉴定、现场试验结果完全吻合。侦查阶段,警方安排四名嫌疑人试戴狼面面具行走,只有被告人牛込岩出现录像内左顾右盼、步履不稳的特征。
5. 被告人牛込岩本人供述: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庭审阶段,对杀人动机、作案准备、双层面具嫁祸大神敬晴、行凶过程、藏匿物证等全部事实供述稳定,供述内容与物证、录像、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不存在矛盾。
6. 多名证人证言:包含摔角团队工作人员、其他选手、场馆工作人员,证实永濑豹太准备跳槽、计划揭穿狼面身份,证实被告人牛込岩此前多次表达对永濑豹太的不满。
7. 现场勘验笔录:东都国技馆休息室现场勘验记录,记录刀具、血迹、面具的发现位置,现场痕迹与被告人供述的作案流程一致。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一时情绪冲动,并非预谋犯罪。合议庭审查认为,被告人提前准备双层面具,刻意选择大神敬晴的旧面具,设计嫁祸方案,属于事前周密策划,不认可激情犯罪的辩护意见。
三、法律适用
1. 被告人牛込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符合日本刑法第199条杀人罪构成要件:主观上具有确定的杀人故意,客观实施刺杀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犯罪既遂。日本刑法199条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或者五年以上惩役。
2. 被告人为掩盖自身罪行,伪造证据,意图将犯罪嫁祸给大神敬晴,隐匿、伪造刑事案件证据,符合日本刑法第104条,隐灭、伪造或变造有关他人刑事案件的证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据的,处三年以下惩役或者三十万日元以下罚金。该罪名成立。
两罪独立,依照日本刑法数罪并罚规则,合并计算刑期。
量刑考量因素:
从重情节:被告人事前精心策划犯罪,使用双层面具伪造证据,意图嫁祸无辜第三人,试图让大神敬晴背负杀人重罪;案发后被揭穿罪行,当场暴力反抗,人身危险性较高;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开赛事场馆,社会影响恶劣。
从轻情节:被告人庭审中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坦白,认罪态度良好;案件起因源于职业团体内部矛盾,并非无端施暴,被害人存在引发冲突的前置行为。综合全部情节,对杀人罪判处12年惩役,证据伪造毁灭罪判处2年惩役,合并执行13年惩役。
四、判决理由
本院认为,生命权是刑法保护的最高法益。被告人牛込岩,因为职业竞争与团队利益纠纷,选择以杀人方式解决矛盾,提前设计周密伪装方案,利用面具伪造现场,意图嫁祸他人,严重侵害被害人生命,同时妨害司法公正,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被告人辩称,永濑豹太背叛团队,毁掉大家多年心血,其行为情有可原。本院不予采纳。民事、劳务、职业领域的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任何人无权私自剥夺他人生命,不能以私人恩怨为由实施杀人犯罪。同时,被告人刻意伪造证据,试图将刑事罪责转移给大神敬晴,意图让无辜者遭受刑事调查,严重干扰刑事侦查秩序,应当单独评价该伪造证据行为。
本案能够成功侦破,得益于毛利小五郎细致的现场推理,发现监控录像中的细微异常,为锁定真凶提供核心思路,警方后续物证鉴定,进一步印证推理结论,完整还原案件真相。
综上,认定被告人牛込岩杀人罪、证据伪造毁灭罪成立,依照日本刑法199条、104条、并罚相关规定,作出前述主文判决。
东京地方裁判所刑事合议庭
裁判长:松本和彦
裁判官:山口玲、平野卓1
码住这章,内容好扎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