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的雨总是下得毫无章法,像是要把这座城市里所有的污垢都翻搅出来,再狠狠踩进泥里。
巷子里的路灯坏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也在风雨里滋滋作响,忽明忽暗。陈菀瑶靠在满是青苔的砖墙上,手里攥着半块带血的砖头,胸口剧烈起伏。她那一头原本扎得整整齐齐的高马尾此刻散乱不堪,几缕湿发贴在脸颊上,遮住了眼角那块狰狞的淤青。
在她面前,三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正骂骂咧咧地围上来,却谁也不敢先动手。
“陈菀瑶,你他妈是个疯子吧?为了五百块钱连命都不要了?”领头的黄毛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眼神阴狠,“今儿个你要是不把钱吐出来,老子就在这儿办了你!”
陈菀瑶嗤笑一声,随手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眼神比这雨夜还要凉薄:“想要钱?行啊,拿命来换。老娘这条命贱,但你们这种垃圾的命,好像也不值钱吧?”
她举起手里的半块砖头,作势要砸,眼底那股子不要命的狠劲儿让那几个混混心里发毛。她是这条街上出了名的野草,看着光鲜亮丽,实则根扎在烂泥里,谁敢踩她一脚,她就敢咬断谁的喉咙。
“行,你狠!兄弟们,上!”黄毛显然被激怒了,一声令下,三人同时扑了上来。
陈菀瑶咬紧牙关,正准备拼个鱼死网破,巷口突然传来一道刺眼的车灯光束,像是一把利剑,强行劈开了这粘稠的黑暗。
那是一辆黑色的迈巴赫,车身线条冷硬,与这脏乱差的贫民窟格格不入。
车门没开,但车旁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那人撑着一把黑伞,身形修长挺拔,穿着剪裁考究的深灰色手工西装,即便站在满是污水的巷口,身上也透着一股不染尘埃的清贵。他微微侧头,目光透过雨幕,淡淡地扫了过来。
只一眼,原本叫嚣着要动手的黄毛就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鸡,瞬间没了声息,脸色煞白地往后退了两步。
“严……严家的大少爷?”有人颤抖着认出了来人。
严浩翔。
南城严家的掌权人,那个活在云端、被无数人奉若神明的男人。
陈菀瑶愣了一下,手里的砖头差点没拿稳。她认识严浩翔,或者说,整个南城没人不认识他。但他这种大人物,怎么会出现在这种连狗都嫌弃的地方?
严浩翔没有看那几个混混,目光穿过雨帘,落在了陈菀瑶身上。
她像一只狼狈的小兽,浑身湿透,满身泥泞,唯独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带着不服输的戾气,直勾勾地瞪着他。
四目相对。
严浩翔那张常年冷淡如冰的脸上,似乎闪过了一丝极淡的波澜。他迈开长腿,皮鞋踩在积水里,发出沉闷的声响,一步步朝她走来。
那几个混混早就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跑了,连狠话都不敢放一句。巷子里只剩下雨声,和男人走近的脚步声。
严浩翔在陈菀瑶面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他身上的冷杉香气混合着雨水的潮湿味道,瞬间侵入了陈菀瑶的呼吸。
他垂眸看着她,声音清冷,听不出情绪:“陈菀瑶?”
陈菀瑶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不想在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面前露怯。她胡乱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扬起下巴,笑得恶劣又张扬:“是我。严大少爷看什么?没见过要饭的打架?”
严浩翔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眼角的伤,看了许久。
久到陈菀瑶有些撑不住这诡异的沉默,准备转身逃跑时,他突然动了。
他收起伞,随手扔在满是污水的地上,那把价值不菲的定制雨伞瞬间被泥水浸透。然后,他脱下那件带着体温的西装外套,不容分说地罩在了陈菀瑶的头上,遮住了她所有的狼狈与尖锐。
视线陷入黑暗的前一秒,沈惊鹊听到了他低沉而笃定的声音,像是某种宣判:
“跟我走。”
“我带你离开这里。”
陈菀瑶僵在原地,头顶是带着他体温的外套,鼻尖是他身上清冽的味道。她的心脏在胸腔里剧烈地撞击着,像是要跳出喉咙。
她不知道,这一眼,便是万劫不复。
她更不知道,这个亲手将她拉出泥潭的男人,日后会亲手将她推入更深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