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非的房门已经关了四天。
他不是没有在房间里偷偷听外面的动静。每天早上代离的房门开了又关,脚步声经过走廊,咖啡机开始运转,烤面包机弹起,然后是她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吃吐司的安静。
他会站在自己房间的门后面,一只手按着门把手,额头抵在冰凉的门板上,听她把咖啡杯放在桌上的声音,听她用叉子轻轻敲盘子边缘的声音——她吃饭的时候不敲,但她放叉子的时候会不小心碰到盘沿,发出很轻很脆的一声。那个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格外清晰。他喜欢那个声音。以前和她面对面坐着吃早餐的时候,他假装没注意到,其实每次她放叉子他都会在心里默默数:一、二、三,接下来她会拿起咖啡杯喝一口——对了。
他蹲在门后面,额头抵着门板,手心按着门把手,像一个站在悬崖边上不敢往前迈步的人。他怕。怕什么?他不敢说。他活了二十六年,怕过的事屈指可数。小时候怕他妈生病——她后来真的走了,那年他七岁,在医院走廊里坐着,抱着妈妈织了一半的围巾,围巾上还有她手指的温度。
后来他学会了不让自己怕。怕没有用。怕不能让股价回升,怕不能让并购案通过,怕不能让一个走了的人回来。所以他把自己训练成一个不怕的人,在投行会议室里用一张嘴压死三个对手方,在唐人街枪战现场冷静报警,在急诊室里有条不紊地查换药流程。但此刻,他蹲在门后面,怕的是一个他甚至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定义的东西。那个东西长着他室友的脸。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种反应。他只知道这不对。他以为只是光线折射的误差,只是水汽朦胧的错觉,只是救命之恩带来的肾上腺素飙升,只是他自己太久没谈恋爱导致的情感错位。
四天前拆完线,医生说恢复良好,他松了口气。然后他做了个梦。梦里他站在唐人街那个街角,代离躺在碎玻璃中间,右肩的血从连帽衫破洞里渗出来,他跪在旁边用手帕帮她包扎。她的眼镜碎了,脸上没有任何遮挡——就是那张他在街灯下见过的脸,那颗红痣,那双眼睛,那种明明很疼却面无表情说“不疼”的倔强。
但这次她没有醒。她的眼睛闭着,嘴唇的血色正在一点点褪去。他抱着她喊她的名字,喊代离代离代离,她没反应。然后他低下头,把耳朵贴在她胸口,想听心跳——她的T恤被他蹭开了一点,锁骨下面露出一截束胸的边缘。
他愣了。然后他开始撕那件T恤,手指在发抖,怎么撕都撕不开,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喊“你他妈的不许死你不许死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然后他醒了。满头冷汗。
他用了很长时间坐起来,背靠着床头板,呼吸重得像刚跑完八百米。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冲进浴室,冷水开到最大,浇了十几分钟。
那不是梦。那不是梦在生理上的投射,比任何他处理过的金融数据都要直接、原始、不容辩驳。他不能再假装那是恐惧,是肾上腺素,是光线的折射误差。
他对代离——一个男生,有反应。
这个认知让他坐在浴缸边缘,用毛巾捂住脸,很久没有动。
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第一次在老乡会见到代离,她讲了个程序员笑话,全场都在笑,只有她面无表情。想起她搬进来那天把台式机机箱抱在怀里,说散热效率高。想起她在超市门口把他拽到身后,面对三个持刀的抢劫犯。想起她在唐人街街角用流弹弹道计算决定拽开他,用右肩替他的左肩挡了一枪。想起她在急诊室里说“没注意”和“不怎么样”。想起她在浴室门口穿着那件蓝白病号服,帽衫帽子歪歪地扣在头上,说“谢谢。比你的真丝睡衣差一点”。想起她坐在餐桌对面,尝了一口他的粥,说“很好,七十分”。想起她在活动中心靠窗的位置,端着果汁,听他用改了一个字的歌词唱歌。
他喜欢他。
李亦非把手从脸上拿开,看着浴室镜子里自己狼狈的脸——眼睛因为睡眠不足布满血丝,嘴唇干裂,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他说出了那几个字,很轻,很哑。
“我喜欢代离。”
然后他听到了自己接下来的话。
“……他妈的。他是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