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但来人的脚步声停在了她身后。
不是老王的脚步声。
老王穿着布鞋,走路带拖,声音软塌塌的。
这个人的脚步声很轻很稳,鞋底和水泥地面接触的时候有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感,像是在逛美术馆而不是破书店。
然后那股味道飘过来了——清冽的、干净的、像雨后竹林被风吹散的那种香气。
莫愁把书往怀里一收,转过身。
陈思罕站在两排书架之间的窄道里,穿着一件黑色的薄呢外套,里面是白色的圆领毛衣,整个人干净得不像话,和周围堆满灰尘的旧书形成了一种荒诞的对比。
他手里拿着一本翻开的《百年孤独》,装模作样地看着,但眼睛分明在看她。
“大少爷也逛旧书店?”

莫愁靠着书架,双手抱胸,语气里带着一股毫不掩饰的嘲讽。

“大少爷不能喜欢看书?”
陈思罕合上书,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能,怎么不能”

莫愁歪了歪头
“但大少爷不应该在城北的破书店里看《百年孤独》,应该去市中心那种有咖啡机的书店”

“点一杯叫什么美式的玩意儿,然后拍张照发朋友圈,配文‘一个人的午后’。”

陈思罕见愣了一秒,然后笑了。
不是那种礼貌的、敷衍的笑,而是真的被逗到了——眉眼都舒展开来,露出一点不太整齐的虎牙,把他那张高冷的脸一下子拉低了好几个年龄。
他十七年来听过无数人对他说话,有人巴结、有人奉承、有人小心翼翼、有人拐弯抹角,但从来没有一个人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嫌弃里带着调侃,调侃里带着满不在乎。

“你说得对,”
他把《百年孤独》放回书架

“那个版本我确实有,精装版,在市中心那家有咖啡机的书店买的。”
莫愁挑了挑眉,没接话。
她转身继续翻书架上的辅导书,用背影对着他。
这个人每次出现都让她觉得不真实——他出现在菜市场不真实,出现在校门口不真实,出现在这家她从十二岁就开始逛的破书店里更加不真实。
他像是另一个次元的人,不小心掉进了她的生活里。
但莫愁不会因为这点不真实感就对他客气。
她对所有人都不客气。
这是她在城北生活十七年练出来的本能——你越客气,别人越觉得你好欺负。
你越不好惹,别人越绕着你走。

“你找什么书?”
陈思罕没有因为她的冷淡而识趣地走开,反而又往前走了一步,站在她身侧,微微偏头看她手里的书。
“关你什么事。”


“说不定我这里有。”
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是一部手机,屏幕亮起来,上面是某个二手书交易平台的页面

“我加了好几个旧书群,城北这片儿的旧书店存货我都了解得差不多了。”
莫愁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头看着他,眼神里多了一丝审视。
“你到底想干嘛?”

这句话问得很直,直得像一把没开刃的刀——不锋利,但砸在人身上生疼。
陈思罕被这句话砸中了,但他没有躲。

“我想认识你。”
比格这个直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