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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中学门口的梧桐树叶子落了一地,被风卷起来,打着旋儿往人脸上扑。
莫愁把校服领子立起来,叼着一根冰棍往家走,路过传达室的时候,看门的老刘头探出脑袋喊了一嗓子

“莫愁!刚才有个男的找你!”
莫愁脚步一顿,冰棍从嘴里拔出来,回头看了老刘头一眼。
“什么人?”


“不清楚,穿得挺体面的,开一辆黑车,在门口站了十来分钟就走了。”
老刘头推了推老花镜,又补了一句

“长得还挺帅的,像电视里那种明星。”
莫愁把冰棍重新叼回嘴里,面无表情地继续往前走。
穿得体面、黑色轿车、长得像明星。
她已经猜到是谁了。
距离建材巷那个晚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周。
这一周里,莫愁的日子照常过着——上课、睡觉、考试、打架、买菜、做饭、给奶奶捶腿、检查陈浚铭的作业。
一切按部就班,除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变量。
那个被她撞上胸膛的“大少爷”,像一颗嚼不烂的泡泡糖似的黏上来了。
第一次是在校门口。
莫愁放学出来,正蹲在路边系鞋带,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无息地停在她面前。
车窗降下来,露出陈思罕那张白得过分的脸,他换了一件深灰色的卫衣,但那股清冽的香水味没变,隔着两米远都能闻到。
莫愁抬头看了他一眼,系好鞋带站起来,说了句
“又是你”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二次是在巷口的小卖部。
莫愁正弯着腰在冰柜里翻红豆冰棍,翻到第三根的时候,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替她掀开了冰柜的另一半盖子。
她偏头一看,又是他。
“你跟踪我?”

她问,语气冷得能结冰。

“我路过。”
他说,表情坦荡得像真的一样。
莫愁懒得跟他掰扯,把钱拍在柜台上,叼着冰棍走了。
第三次是在周六的早市。
莫愁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手自行车去菜市场买菜,正在跟卖菜的大婶讨价还价——
“三块钱一斤,你抢钱啊?”

“两块钱,多一分都不要。”

——余光扫到菜市场门口停着一辆黑得发亮的轿车,车旁边站着一个和整个菜市场画风完全不搭的人,正低头看手机。
莫愁把菜往车筐里一扔,骑上车从他面前经过,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陈思罕把手机收起来,看着那辆吱嘎作响的自行车载着一个女生和一筐菜消失在巷子里,嘴角动了一下,分不清是苦笑还是别的什么。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第一次来城北是因为好奇。
那个嘴角带血的女生说了句“大少爷”就走了,把他晾在巷子里。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人用那种眼神看过他——不是讨厌,不是害怕,是一种纯粹的、干净的“不感兴趣”。
这让他觉得新鲜。
第二次来是因为不信邪。
他不信这个城市里有人真的对他无动于衷。
第三次来是因为不信邪还是想见她,他已经分不清了。
后来他找了一个靠得住的人去查了莫愁的资料。
资料很简单,简单到一目了然:十七岁,城北中学高二,年级前三,无亲生父母,被一个捡废品的奶奶收养,住城南巷72号,有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叫陈浚铭。
档案上附了一张学籍照片,照片里的女生扎着干净利落的马尾,

直视镜头的眼神干净但带着刺,像一只随时准备炸毛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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