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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恒哑着嗓子。

“女的,年轻,左眼灰色右眼白色,会用光治人。”
志愿者愣住了,转头看向站台深处。
陈奕恒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通道口站着一个男人,白大褂,温润眉眼,手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
他整个人干净得不像话,和这满地血污的场面格格不入。

“你找她什么事?”
杨博文开口,声音不高不低,像在问一个迷路的人要不要喝口水。

“报信。”
陈奕恒往前走了一步。

“烬城在悬赏找她。先遣队最迟明早搜到这片。”

“不止烬城,还有北边豪门的人。”
杨博文的眉心动了一下。

“你从哪来?”

“北边,烬城外围。”

“跑了多久?”

“三天。”

“三天不睡?”
陈奕恒没回答。
他嘴唇干裂起皮,眼眶底下乌青一片,站着像一根绷到极限的弦。
杨博文沉默了几息,把药碗往前递了递。

“先喝药。”

“她刚睡下,明早才能醒。”
陈奕恒盯着那碗药,没有接。

“我不喝,我要见她。”

“你见她做什么?你认识她?”
这句话像一根针,扎在陈奕恒最不敢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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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识她吗?他认识的那个女孩,十二三岁,瘦得像根竹竿,左眼刚刚开始变灰,却蹲在他面前说:
“跟我走。”


“你谁啊?”
“我忘了自己叫什么了,但你叫我‘老大’就行。”

他笑了,被一个比自己还瘦小的丫头说“跟我走”——本来该觉得荒谬的。
但他看着她那双一灰一白的眼睛,忽然就笑不出来了。
他跟着她走了。
走了两年,后来走散了。
畸变体潮里,人群把他冲开,回头找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
他疯了似的找了三天三夜,找到的是她遗落的一件旧外套,和外套口袋里用树脂包着的一朵小白花。
那朵花他现在还揣在怀里,然后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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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她。”
陈奕恒的声音低到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

“但她不记得我了。”
杨博文看着他,目光沉静下来。

“你叫什么?”

“陈奕恒。”
杨博文沉默了两秒,侧了侧身,让出了通往休息室的路。

“你可以等。”

“但她醒了之后,能不能认出你——我不保证。”
陈奕恒端起那碗药,仰头灌下去。
药苦得舌根发麻,他眉头都没皱一下,把碗塞回去,转身走到站台角落的柱子边,靠着柱子坐下来。
三天奔袭,一身伤。
他闭上眼,从怀里摸出那朵被树脂包裹的小白花。
花末日前最后一个春天摘的,花瓣边缘已经微微发黄,但被他贴身捂了五年,树脂壳被体温磨得光滑温润。
他捏着花转了转,塞回胸口,贴着心脏的位置。
老大。
你别再把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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