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像钝刀子割肉,缓慢,且痛。
陈奕恒依旧每天去未央大厦。他像个尽职的守墓人,守着这座用陈浚铭的命换回来的陵墓。他处理着那些永远处理不完的烂摊子,应付着那些永远应付不完的债权人,把未央一点点从破产的边缘拉回来。
但他知道,这不再是未央了。
这只是陈浚铭留下的一个空壳。
他把那幅《夜》挂在了办公室最显眼的位置。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擦一遍那道金色的裂痕。他擦得很慢,很仔细,像是在抚摸那个少年曾经存在过的温度。
那只黑色的乌鸦玩偶,就放在办公桌上,正对着他。
他不再跟任何人提起陈浚铭。
连张桂源和张函瑞也不再提。
那个名字,成了所有人心里,一道不能触碰的禁忌。
只有一次,杨博文来公司找他,看见那幅画,站在那里看了很久。
“奕恒,”杨博文开口,声音很沉,“别这样。”
“哪样?”陈奕恒问,手指还在擦拭着画框。
“把自己活成一座纪念碑。”杨博文看着他,眼神里有种近乎怜悯的沉重,“铭铭不想看见你这样的。他宁愿你骂他,恨他,也不想你这样……像个活死人一样守着。”
陈奕恒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继续擦拭。
“活死人也好。”陈奕恒说,声音轻得像叹息,“至少,我还活着。我还站在这里。”
“可你站在这里,是为了什么?”杨博文问,“为了等他回来?还是为了……赎罪?”
陈奕恒没说话。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不能走。
他走了,这盏灯就灭了。
这盏灯灭了,那个在千里之外流浪的少年,就真的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
邻省,小县城。
陈浚铭收到了第二封信。
还是那个牛皮纸信封,还是没有寄件人。邮戳是本市的,日期是五天前。
他没拆。
他把信放在桌子上,和阿婆的那封信放在一起。
他看着那个信封,看着那熟悉的字迹,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他喘不过气。
他知道是谁寄的。
除了陈奕恒,还能有谁。
他在告诉他,他还活着。
他在告诉他,他还在守着。
陈浚铭把信原封不动地塞回了抽屉最深处。
他开始画那幅画。
那幅他曾经画过无数次的画。
还是那个台阶,还是那盏孤灯,还是那两个人影。
一个要走,一个在留。
可这一次,他换了颜色。
他不再用黑色,不再用深蓝,不再用那些压抑的色调。
他开始用红色,用橙色,用金色。
他把那盏孤灯,画成了一轮初升的太阳。
他把那个要走的人影,画得模糊不清,像是正在消散在光芒里。
他把那个留下来的人影,画得清晰无比,跪在台阶上,双手捧着那碗已经凉透的芝麻糊。
他画了整整一个月。
画到手指磨破,画到眼睛红肿,画到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李老头来看他画画,站在那幅画前,看了很久很久。
“小伙子,”李老头叹了口气,“你画的是离别,还是……重生?”
陈浚铭没说话。
他把最后一笔落下,签上了名字。
不是“陈浚铭”,而是“未央”。
画完了。
他也该走了。
他收拾好行李,比上次更简单,只有一个背包。他把那幅画卷起来,用报纸包好,没有带走。
他把钥匙留在了桌上,把那个画板留在了墙角,把阿婆的信,也留在了抽屉里。
他走出那间小屋,关上门。
阳光很好,照在他苍白的脸上。
他眯起眼,看着这个生活了几个月的小县城,看着那些陌生的面孔,看着那只瘸腿的流浪猫从脚边蹿过。
他没去车站,也没去机场。
他只是沿着公路,一直往前走。
他不知道要去哪。
他只知道,他不能再待在原地了。
他不能再守着那点回忆过日子了。
哪怕回忆再温暖,也已经是过去式了。
他走了一天一夜。
脚底板磨出了血泡,嗓子干得像要冒烟。
可他没停。
他走到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往左,还是往右。
路边的石碑上,刻着地名。
往左,是回那个城市的路。
往右,是去更远更荒凉的地方。
陈浚铭站在路口,看着那两块路牌,看着那两条延伸向未知的公路,忽然觉得很累,累到连抬脚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缓缓蹲下身,把脸埋进膝盖里。
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落叶,也卷起了他背包里,那张没拆开的信封。
信封飘落在地上,摊开了。
里面的信纸,掉了出来。
陈浚铭看着那张信纸,看着那熟悉的字迹,终于,还是伸手,捡了起来。
他没有看信的内容。
他只看了一眼,信纸的右下角。
那里,画着一只很丑的乌鸦。
乌鸦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
「天亮了,该醒了。——Y」
陈浚铭捏着那张信纸,站在三岔路口,像一尊即将碎裂的雕像。
天亮了。
可他的天,还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