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律师,我是余高远,有一件精神鉴定的程序问题想向您请教。”余高远握着法院值班室的听筒说道。
袁亦方刚从外地开庭回来,听见这个名字,先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单位,以什么身份谈这件事?”
余高远回答:“滨江市中级法院,我是相关案件承办组成员,咨询内容已经向主审法官报告。”
“说吧,先讲卷内事实,不要讲你对谁的猜测。”袁亦方说道。
余高远把十余份供述中反复出现宋小光、起诉书未列此人、另案处理编号缺失等情况依次说清。
他又说明原精神鉴定由五名本地专家签字,结论认定宋小光多次涉案时都处于躁狂发作期。
袁亦方没有插话,只在纸上记下每一次涉案日期和鉴定形成时间。
余高远说完后,电话那端安静了片刻,随后传来翻动纸页的声音。
袁亦方问道:“十余次行为跨了多长时间?”
“接近三年,每次发生的月份不同,鉴定结论逐次对应发病状态。”余高远说道。
“原始病历里有没有每次发作的门诊记录、家属观察和连续治疗材料?”袁亦方问道。
余高远回答:“目前没有拿到,卷内只有结论副本,医院要求法院出具正式公函。”
“鉴定委托书、检材清单和五名专家各自检查记录呢?”袁亦方继续问道。
“也没有随结论入卷,法院正在调取。”余高远说道。
袁亦方说道:“五个人集体签字,间歇性发作时间又全部贴着犯案日期,这份结论太合身了。”
余高远问道:“您认为存在造假吗?”
“我只凭电话不能下结论,但现有材料足以要求核查鉴定依据。”袁亦方回答。
他停了几秒,又说道:“如果每个日期都缺少同期病历,这就不像医学判断,更像量身定制。”
余高远翻到陆则铭交来的名单,说道:“我准备申请异地重新鉴定,滨江方面阻力已经出现。”
袁亦方回答:“阻力大才说明你碰到了关键位置,你现在需要什么?”
“需要您协助联系外省鉴定机构,并以律师函形式提出重新鉴定的法律意见。”余高远说道。
袁亦方问道:“你让我代表谁发函,法院、受害人家属,还是你个人?”
余高远沉默片刻,说道:“法院内部申请由我提交,几名受害人家属愿意委托您提供法律帮助。”
“先把合法委托办好,律师函只能提出审查请求,正式鉴定仍由有权机关决定。”袁亦方说道。
余高远回答:“我明白,我要的是让受害人的请求进入记录,不能再被一句已经鉴定过挡回去。”
袁亦方让他列出受害人家属名单、现有材料目录和原鉴定缺项,不准通过普通邮件寄送卷宗原件。
余高远说道:“外省备选机构已有三个,公开资料显示与滨江没有直接人事关系。”
“谁给你的名单?”袁亦方问道。
“陆则铭查的公开业务资料。”余高远回答。
袁亦方没有追问,只要求他把机构资格、回避范围和正式联系渠道一并附上。
“袁律师,您愿意接这件事?”余高远问道。
袁亦方回答:“委托手续齐全,我就以受害人代理人的身份提出法律意见,也可以协助联系机构窗口。”
“我需要多久准备?”余高远问道。
“三天内把材料目录和事实摘要寄来,涉及姓名的部分走挂号件,信封封口处签名。”袁亦方说道。
余高远又问:“如果法院不愿把意见转给检察院呢?”
“要求书面答复,再由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提交,别和承办人员在走廊里争输赢。”袁亦方说道。
“程序留下痕迹,今后才有人知道哪一步被挡过。”
余高远握紧听筒,说道:“我会把内部申请递上去,也会把调取原始鉴定材料的手续补全。”
挂电话前,袁亦方问道:“小余,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余高远回答:“知道,我在要求一份决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经得起复核。”
袁亦方又问:“宋小光背后是谁,你也知道?”
“知道。”余高远说道。
“代价想过了吗?”袁亦方问道。
余高远看向值班室墙上的办案纪律,回答:“想过了,申请照交。”
听筒里传来一声叹息,袁亦方随后说道:“那就把材料做扎实,勇气不能替你补证据缺口。”
电话结束后,余高远回到办公室,把涉及宋小光的全部卷宗重新铺开。
这是他第四遍逐页核对,每一处提名、每一份删除痕迹和每一个缺失编号,都被列入新的对照表。
他没有把隔窗看见宋小光削苹果写成精神正常的证明,只把当天护理记录和接触情况注明来源。
现有材料能够证明的,是原鉴定依据没有随卷移送,数次犯罪线索也没有形成完整处理结论。
至于宋小光案发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必须由新的鉴定过程回答,余高远不准备用个人判断代替。
夜里十点,他写完申请初稿,又逐项删除涉及宋副书记身份的推测,只保留卷内能够核验的事实。
拉开抽屉找订书钉时,那张毕业夜的记过处分通知露了出来,纸角仍压在毕业材料袋下。
余高远看了两秒,把抽屉推回原位,继续修改重新鉴定的理由和材料目录。
旧事没有消失,眼前这批被遗漏的受害人,已经占住他全部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