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检察员,这是家里的一些情况,您看看,求您一定看看。”孙荣的妻子把牛皮纸信封推到陈一众桌前。
陈一众没有先问请求,只让她在来访登记簿上写明姓名、与孙荣的关系和材料页数。
女人识字不多,握着钢笔写得吃力,站在她身边的小男孩始终抓着她的衣角。
孙荣涉嫌故意伤害,起因是一笔货款纠纷,争执中用木棍打伤了前来讨债的人。
案件不算复杂,被害人的伤情已经稳定,眼下需要核对赔偿经过和孙荣在冲突中的具体行为。
女人带来的材料共有六页,包括街道证明、孩子的户口页抄件,还有孙荣所在工厂出具的收入说明。
陈一众逐页查看,确认印章、日期和出具单位都能对应,便在收件目录上写下材料名称。
他把纸页从信封里全部取出时,信封底层还压着一叠折得整齐的大团结。
陈一众把钱放到桌面,没有继续翻看,也没有让女人离开办公室。
他朝门外喊道:“林怀民,你进来一下,帮我见证一件事。”
林怀民拿着待签文件走进来,看见桌上的钱,脚步慢了半拍。
陈一众对女人说道:“材料我可以依法收下,这些钱不属于案件材料,你现在带回去。”
孙荣妻子的脸色来回变了几次,嘴唇发干,半天才说道:“这不是给您办事,是给大家买烟的。”
陈一众回答:“检察院不收办案人的烟钱,放在信封里也改变不了它的性质。”
女人急着解释:“我男人犯了错,可家里真没法子,孩子上学要钱,婆婆还在吃药。”
陈一众把钱连同空信封推回去,说道:“家庭情况可以提交证明,不能拿钱换案件处理。”
孙荣妻子伸手接了信封,手在桌沿碰了两次,仍没有把钱装回随身的布包。
她问道:“他认错了,也愿意赔,人什么时候能回来?”
陈一众说道:“案件还在审查,认罪和赔偿会依法核实,我现在不能答应释放日期。”
女人又问:“您就不能帮帮我们吗,我们一家都指着他那份工资。”
陈一众回答:“我能做的是把有利和不利的事实都查清,不能提前许诺结果。”
女人的眼圈发红,刚要再说,身后的小男孩扯住她的衣摆,仰头问道:“妈,爸什么时候回来?”
办公室里只剩走廊上传来的脚步声,女人低头看着孩子,眼泪落在信封封口处。
她把孩子拉到身边,含糊说道:“快了,你爸把事情说清楚就回来。”
陈一众看清了男孩的脸,年纪约莫七八岁,领口洗得发白,书包带用布条补过一截。
孩子不知道故意伤害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桌上的钱可能让母亲承担另一层风险。
他只记得父亲许久没有回家,家中每一次敲门声都可能带来新的消息。
陈一众拿过收件回执,把六页材料逐项写清,又当着林怀民的面注明现金原封退还。
他问孙荣妻子:“这里写的是钱已经全部退给你,数额由你核对,确认后签字,可以吗?”
女人数了两遍,点点头,在回执下方写了自己的名字,又按上发红的指印。
陈一众把材料副本回执交给她,说道:“回去吧,后续需要核实情况,承办人员会按登记地址联系你。”
女人抱紧布包,走到门口又回头问道:“我送这些钱,会不会让孙荣罪加一等?”
陈一众回答:“今天的经过已经如实登记,你把钱带回去了,不要再给任何办案人员送东西。”
孙荣妻子带着孩子离开后,林怀民关上门,把待签文件放到陈一众面前。
林怀民说道:“你叫我进来是对的,否则她转头说钱留在这里,谁也讲不清。”
陈一众在来访记录后补写处理经过,又让林怀民以见证人身份签名。
林怀民看了看门外,问道:“那几页家庭材料,你准备怎么处理?”
陈一众回答:“先核真实性,生活困难不能抵消伤害后果,赔偿能力和被扶养情况可以分别审查。”
“孩子确实可怜,可被害人做完手术也躺了两个月。”林怀民说道。
“所以两边都要写进审查报告,不能因为见到了孩子,就忘记被害人家里也有人等。”陈一众说道。
林怀民把文件翻到签字页,说道:“你明白就行,我还怕你看见孩子以后,量刑意见又压不下笔。”
陈一众没有接话,签完文件后把孙荣案卷重新打开,核对被害人的医药费票据和工厂误工证明。
窗外传来放学铃声,刚才那个男孩背着补过的书包,跟在母亲身后穿过检察院门口。
陈一众的笔停在赔偿情况一栏,周一仆那句说服自己,又回到他耳边。
他在审查表上写明孙荣家中有未成年子女和患病母亲,同时注明该情况不影响犯罪事实认定。
随后,他把孙荣已经托人支付的部分医药费单独列出,没有把尚未履行的赔偿承诺提前算进去。
林怀民临走前问道:“一众,你刚才坐着不动,在想什么?”
陈一众回答:“我在想,卷宗里写一个被告人,门外等着的却是一家人。”
“那你准备对孙荣从轻?”林怀民问道。
陈一众摇头说道:“我准备按法律办,也把法律允许看见的处境写全。”
公正要求他拒绝那叠钱,也要求他正视木棍落在被害人身上的后果。
同一份公正,还应当容得下门口那个孩子的恐惧,不把无关的家属当成案件附带的惩罚对象。
陈一众重新拿起笔时,终于懂得了另一层分量,法律人可以有体恤,落在纸上的每一个结论仍要经得起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