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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药膏与伤口

李冬:宝宝想要,宝宝得到

张冬冬在李宇家待了四十分钟。

他本来是来“放下东西就走”的,但放下花之后,李宇说“你帮我倒杯水”,他就倒了水。倒完水之后,李宇说“你帮我把窗帘拉上,阳光太刺眼了”,他就拉了窗帘。拉完窗帘之后,李宇坐在沙发上,看着他说:“我的伤口该换药了,护士说出院后第一次换药最好让别人帮忙,我怕自己弄不好。”

张冬冬站在客厅中央,手里拿着一杯还没递出去的水,日光灯在他头顶嗡嗡作响。

“你是左胳膊伤了,”张冬冬说,“你的右手是好的。你用右手撕纱布,用右手涂药膏,用右手缠新的纱布,完全不需要我。”

李宇仰头看着他,表情无辜而真诚,像一只受了伤的大型犬科动物。

“右手虽然能用,但角度不对。伤口在左臂外侧,用右手涂药膏要反着手腕,我上学的时候体育课把手腕扭伤过,反手用力会疼。”

张冬冬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编的,但他不想花时间去拆穿。他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在李宇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伸出手。

“药。”

李宇从茶几抽屉里拿出一个纸袋,里面有纱布、医用胶带、碘伏棉签和一管抗生素软膏。他的动作不紧不慢的,把每一样东西都拿出来,按照使用的顺序在茶几上排成一排。张冬冬看着这个排列,想,这个人即使在刚出院的状态下,也改不掉把东西按顺序排列的习惯。

“把袖子卷起来。”张冬冬说。

李宇用右手慢慢地把左臂的毛衣袖子往上推。他的动作不太利索——左臂稍微一动就会牵动伤口,他的眉头在某一瞬间皱了一下,但很快就松开了。袖子推到肘关节上方就推不上去了,绷带卡住了。

“这毛衣是你的吗?”张冬冬问。

“是你的。”李宇说。

张冬冬愣了一下。他仔细看了一眼那件黑色薄毛衣,确实是他的。他衣柜里有一件这个颜色的毛衣,买回来只穿过一次,因为领口有点紧,后来就压箱底了。他不知道李宇什么时候拿的,也许是他住在这里的那一周,也许更早——也许在他还没有搬进隔壁之前,这件毛衣就已经从某个他以为安全的角落里消失了,出现在这间屋子的某个抽屉里。

他没有问。今天他不想问任何会得到让他不安的答案的问题。

“我来。”张冬冬绕到李宇身边坐下,伸出手,小心地把毛衣袖子从绷带上一点一点地褪下来。他的指尖不可避免地碰到李宇的手臂——上臂的皮肤是温热的,前臂因为绷带的束缚而有些凉。绷带的边缘压着皮肤,留下一道红色的勒痕。

他把旧纱布一层一层地拆开。每拆一层,伤口就露出多一点。最后一层纱布揭开的时候,张冬冬的手停了一下。

那道伤口比他想象的要长。从左肘上方一直延伸到接近肩膀的位置,缝合的针脚密密麻麻,像是一条蜈蚣伏在他的手臂上。伤口周围的皮肤是暗红色的,肿胀还没有完全消退,靠近缝线的位置有些发黄——是组织液渗出后留下的痕迹。和健康的皮肤比起来,那道伤口看起来狰狞而暴烈,像是一道被强行缝合起来的裂谷。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清楚地看到李宇为他受的伤。

之前在医院里,李宇的手臂上总是盖着被子,或者在灯光昏暗的时候他不敢细看。而现在,在午后明亮的日光灯下,在一个安静的客厅里,这道伤口毫无保留地暴露在他面前。

“别看了。”李宇的声音忽然响起,带着一种张冬冬从没听过的、近乎不自然的轻快,“其实没那么疼,就是看着吓人。”

张冬冬没有回应。他拿起碘伏棉签,沿着伤口的一侧,从一端到另一端,轻轻地涂抹。棉签碰到伤口边缘的时候,他能感觉到李宇的手臂微微绷紧了一瞬,但那个人什么也没说,连呼吸都没有变化。

“疼就说。”张冬冬说。

“不疼。”

“骗人。”

李宇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张冬冬把碘伏涂完,挤出抗生素软膏,用另一根棉签蘸了,涂在缝线之间的缝隙里。他做得专注而小心,每一个动作都很慢,像是在处理一件极其易碎的东西。他想,如果那天晚上那把刀偏一点,如果砍的不是手臂而是别的地方,他此刻就没有机会在这里做这件事了。

这个念头让他的喉咙发紧。

他撕开新的纱布,在李宇的手臂上绕了三圈。他绕得不紧不松,刚好贴合手臂的轮廓,又在关节的位置留出了一点活动的余地。这是他在网上看的教程——给伤口包扎的时候,肘关节处不能缠太紧,否则手臂弯曲的时候会勒到伤口。

“你包扎的手法很好。”李宇说,低头看着那圈新纱布,像在欣赏一件作品,“你在网上学的?”

张冬冬的手指顿了一下。李宇太了解他了,了解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他知道张冬冬会在做一件不熟悉的事情之前上网查教程,知道张冬冬厨房的推拉窗经常忘记锁,知道张冬冬衣柜里有一件只穿过一次的黑色薄毛衣。

“你了解我多少?”张冬冬问,把纱布卷的末端用胶带固定好。

李宇活动了一下左臂,试了试包扎的松紧,满意地点了点头。

“全部。”

他抬起头看着张冬冬,那双深棕色的眼睛在日光灯下呈现出一种接近琥珀色的暖调。那里面没有得意,没有炫耀,而是一种极其认真的、近乎庄严的笃定。

“你的所有事情我都知道。你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在运动会上摔了一跤,膝盖上留了一个疤,到现在夏天穿短裤还能看到。你初中暗恋过一个姓周的女孩,给她写过情书但没有寄出去。你大学的时候养过一只仓鼠,死了之后你哭了一整晚。你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的面试穿了一双不合脚的皮鞋,走到面试公司的时候脚后跟磨破了皮,但你还是拿到了那个offer。你吃西瓜一定要撒一点点盐,你说这样会更甜。你睡觉之前会听十五分钟的有声书,音量调到第二格,最近在听一本推理小说,听到第十八章了,凶手是那个看起来最不像凶手的邻居。”

张冬冬的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了。他的大脑在消化这些信息,每一个信息都像是一颗钉子,把这个人和自己的生活钉在了一起。这些不是李宇从公开渠道能查到的数据,这些是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用眼睛、用耳朵、用某种近乎病态的耐心,一点一点收集来的。

“你害怕了吗?”李宇问。

张冬冬没有回答。

“你应该害怕。”李宇说,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到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因为我说的不是‘我喜欢你’,我说的是‘你是我的’。你是我的,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就是。你的人生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已经跟我的人生绑在一起了。你可以搬走,可以换城市,可以改名字,但这些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你是我的。”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依然是平静的,甚至可以说是温柔的。但那种平静之下,有某种暗流在涌动。那不是愤怒,不是激动,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东西——一种被压抑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的、近乎本能的占有欲。

张冬冬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的温度没有变化,但张冬冬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他不是一个会用甜言蜜语哄人的人,因为他根本不需要——他只需要陈述事实。而事实是,他的确花了八个月跟踪他,的确买了一栋楼把他安排在自己隔壁,的确用身体替他挡了四刀。

这些事情已经发生了,无法撤销,无法否认。

“你在发抖。”李宇伸出手,用右手握住了张冬冬的手腕。他的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掌心干燥而温热,刚好能把张冬冬的手腕整个圈住。

“我没有。”张冬冬说。但他的声音在发抖。

李宇没有松开他的手腕,而是微微用力,把他往自己的方向拉了一下。张冬冬的身体前倾,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缩短到不足二十厘米。他闻到了李宇身上的木质香水味,和药膏的味道混在一起,形成一种奇特的、让人晕眩的气息。

“你怕我,”李宇说,声音轻得像叹息,“但你没有走。”

他的拇指在张冬冬的手腕内侧缓缓摩挲,那里的皮肤很薄,能清晰地感觉到脉搏的跳动。他的拇指正好按在那个跳动的位置上,像是在用指尖读他的心跳。

“你的心跳很快。”李宇说。

“松开。”

“不松。”

“李宇。”

“我在。”

张冬冬用力抽回自己的手腕,站起身,后退了两步。他的心跳确实很快,快到他觉得自己的心脏下一秒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但他知道这不全是因为害怕——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害怕的已经不只是李宇了。

他害怕的是自己的心跳。

“我走了。”他说。

“药膏忘了。”李宇拿起茶几上那个祛疤膏的小方盒,在手里转了一下,“这个我带走了。”

张冬冬没有回头。他走出李宇的家门,关上身后的门,靠在走廊的墙上。走廊里的感应灯在他头顶亮着,照在他的脸上,他觉得自己的脸是烫的。

他拿出手机,打开搜索引擎,在搜索栏里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又打了,又删掉了。最后他把手机塞回口袋,用力地揉了一把脸,然后走向自己的家门。

他用钥匙开了锁,走进去,关上门,锁上,锁了两道,又搬了一把椅子抵在门把手下面。

然后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问了自己一个他不想面对的问题:

为什么他的心跳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