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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晨光微露,暗流汇聚

吞噬系统后我成了万人迷

第21章 晨光微露,暗流汇聚

清晨的第六峰,安静得只剩下鸟雀的叫声和风吹过桂花树的沙沙声。

沈临坐在床沿上,已经穿戴整齐。白色锦袍,银色腰带,墨发用白玉簪束得一丝不苟。他坐得很端正,腰背挺直,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像个等着先生检查功课的学生。但他的耳朵——从耳尖到耳根——红得像三月的桃花,红得连墨发都遮不住。

傅槿从他衣柜里借了一件外袍披着。白色的袍子对她来说太大了,袖口挽了好几道,下摆拖在地上,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她站在窗前,背对着沈临,头发散在身后,晨光在她身上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色。她没有急着走,也没有急着说话,就那么安静地站着,看着窗外的桂花树。

“槿儿。”沈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刚睡醒的低哑。

“嗯。”

“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早饭。”

傅槿转过身,靠着窗框,看着他。沈临被那双琥珀色的眼瞳看得心跳加速,但他没有移开目光,反而迎了上去。

“你会做饭?”傅槿问。

“会一点点。”沈临的耳朵又红了一分,“师父以前闭关的时候,我自己住,学会了做一些简单的。灵米粥、清炒灵蔬、蒸灵蛋……就这些。”

“那就做吧。”傅槿弯了弯嘴角,“我看着你做。”

沈临站起来,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她一眼。他穿着白色锦袍,晨光落在他的侧脸上,少年的轮廓干净而柔和。他看着她的眼神很温柔,温柔得像是要把人融化了。

“槿儿。”他说。

“嗯?”

“你穿我的衣服,很好看。”

说完他就跑了,跑得飞快,白色的衣袍在晨风中翻飞,像一只受惊的白鹤。

傅槿低头看着身上那件过于宽大的外袍,忍不住笑了一声。

团子从她的袖子里钻出来——昨晚被压得扁扁的,毛都塌了,正用翅膀一下一下地梳理着。

“宿主,”团子的声音带着一种“我终于活过来了”的庆幸,“你昨晚和六师兄……那个……的时候,我……我什么都没看见!我把自己关在袖子里,用隔音阵法封住了!我是清白的!”

“我知道。”傅槿伸手揉了揉团子塌掉的毛,“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团子赶紧说,“宿主你开心就好!你开心我就开心!”

傅槿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她走到沈临的书桌前,随意地翻了翻桌上的东西。几本灵植图鉴,一本手抄的诗集,几张画了一半的画——画的都是花,各种花,每一张下面都写着日期。最早的日期是花灯节前三天,从那天开始,每天一张,从未间断。

画功从生涩到熟练,从熟练到精进。早期的几笔画得歪歪扭扭,连花瓣的形状都画不准;到了最近的几张,已经能画出花瓣上的纹路和露水的光泽。

傅槿翻开最后一张,日期是昨天。画的是一束勿忘我,蓝色的花朵在纸上铺展开来,像一小片浓缩的星空。纸的右下角写着一行小字——

“今天送了她勿忘我。她笑了。她的笑比花好看一万倍。”

傅槿的手指在那一行小字上轻轻滑过,指尖触到墨迹微微凸起的痕迹。沈临写字的时候很用力,每一笔都深深地嵌进了纸张的纤维里,像是在刻字而不是在写字。

“宿主,”团子小声说,“六师兄好认真。”

“嗯。”

“他每天都在进步。不只是练功,还有画画,还有对你好。”

“嗯。”

“你会一直对他好吗?”

傅槿把画合上,放回原处。

“会。”她说。

团子没有再问了。

厨房在青石小院的东侧,是一间不大的屋子,灶台、案板、碗柜摆得整整齐齐。沈临系着一条蓝色的围裙,正蹲在灶台前生火。火石打了好几下才点着,他赶紧把干柴塞进去,火苗“呼”地窜了起来,差点烧到他的眉毛。

傅槿靠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忙活。

沈临淘米、下锅、加水、盖锅盖,动作虽然不算熟练,但每一步都做得很认真。煮上粥之后,他又开始洗灵蔬,把灵蔬切成小段,放在盘子里备用。切菜的时候他的刀工意外的好,每一刀都干脆利落,切的段大小均匀,像是练过很多次。

“六师兄,你刀工不错。”傅槿说。

沈临的手顿了一下,耳朵又红了。

“一个人住久了,什么都要会一点。”他说,没有回头,但嘴角明显翘了起来。

粥煮好了,菜炒好了,蒸蛋也出锅了。沈临把饭菜端到院子里的石桌上,摆好碗筷,拉出椅子,请傅槿坐下。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很仔细——碗筷用热水烫过,椅子擦过,连桌面都用布巾抹了两遍。

早饭很简单。灵米粥熬得稠而不腻,米粒都开了花,粥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米油,闻起来很香。清炒灵蔬火候刚好,脆嫩爽口。蒸蛋嫩得像豆腐,用勺子舀起来会微微颤动,入口即化。

“好吃。”傅槿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

沈临坐在对面,手里端着粥碗,却没有喝,一直看着她吃。

“你怎么不吃?”傅槿问。

“我看着你吃就饱了。”沈临说完这句话,耳朵又双叒红了。

团子在袖子里小声嘀咕:这小子每天的耳朵就没正常过。

吃完饭,沈临收拾碗筷。傅槿想帮忙,被他按回了椅子上。

“你坐着。”他说,“你好不容易来一次,不能让你干活。”

“我以后会常来的。”傅槿说。

沈临端着碗的手在空中停了一瞬,然后低下头,嘴角的弧度大到压都压不住。

“好。”他说,声音有些涩。

他洗碗的时候,傅槿就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看着他的背影。少年的背影清瘦而挺拔,白色的锦袍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他洗碗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做一件需要用心对待的事,而不是简单的家务。

“宿主,”团子小声说,“你看着六师兄的样子,好像一个在等丈夫干完活的小媳妇。”

“你说反了。”傅槿说。

“啊?”

“他是小媳妇,我是丈夫。”

团子想了想,觉得从强势程度上来说,确实是这样。

沈临洗完碗,擦干手,走到桂花树下,在傅槿身边坐下。两个人并肩坐着,谁都没有说话。桂花树的香味在晨风中弥漫,甜而不腻,像是他们之间此刻的气氛。

“槿儿。”沈临开口了,声音很轻。

“嗯。”

“你昨晚说的那句‘不走了’,是只昨晚不走,还是以后都不走了?”

傅槿偏头看着他。沈临没有看她,目光落在远处的山峰上,但他的手指在膝盖上微微蜷缩着,指节泛白。

“你希望是哪种?”傅槿反问。

沈临深吸了一口气。

“我希望是以后都不走了。”他说,转过头来看着她,少年的眼睛里没有闪躲,只有认真和期待,“但我不会把你绑在身边。你想去哪就去哪,想见谁就见谁。只要你偶尔回来看看我就好。一天一次就好。不,三天一次就好。不,七天——七天也太久了,三天吧。三天一次,行不行?”

他越说越小声,越说越没底气,最后那句“三天一次”几乎是在自言自语。

傅槿看着他那一脸纠结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沈临。”

“嗯。”

“我昨晚说的‘不走了’,是‘昨晚不走’。”

沈临的眼神暗了一瞬,但很快又亮了起来,因为他看见傅槿伸出了手,食指点了点他的额头。

“但以后,”她说,“我可以经常来。”

沈临的眼睛亮了。

“多经常?”他追问。

“看心情。”

“那你今天心情好不好?”

“还不错。”

“那明天呢?明天心情好不好?”

“你问得太多了。”

沈临闭上了嘴,但他的眼睛里全是光,光里全是她。

上午,傅槿从第六峰下来的时候,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沈临的外袍被她叠得整整齐齐,捧在手里。“下次你来的时候再穿。”沈临这样说的时候耳朵红得能滴血,但他伸手把外袍接过去,小心地放在衣柜最上面一层,那个位置只放了这一件衣服。

团子在袖子里小声说:“宿主,六师兄把你的衣服单独放了。”

“那是他的衣服。”傅槿纠正。

“他把他的衣服单独放了,等你下次来穿。”

傅槿没有回答,但她的嘴角弯了弯。

从第六峰下来,经过第五峰山脚的时候,一个人影从路边的树后闪了出来。

周衍。

他穿着一身暗红色的锦袍,墨发高束,桃花眼半眯着,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笑容。他靠在树干上,手里提着一个酒壶——没打开,只是提着。

“五师兄?”傅槿停下脚步,“你在这里做什么?”

“等你。”周衍说,桃花眼看着她,从上到下扫了一遍,“听说你今天早上从第六峰下来的?”

消息传得真快。

“是。”傅槿没有否认。

周衍的笑容没有变化,但他提着酒壶的手指收紧了几分。

“六师弟昨晚做噩梦了?”他问。

“你怎么知道?”

“半夜在灵桃林边蹲了一个多时辰,哭得眼睛都红了,第五峰的弟子巡逻的时候看见的,跟我汇报了。”周衍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我本来想去看他,但后来看见你去了,就没去。”

傅槿沉默了片刻。

“五师兄,你是在这里等我,还是在监视我?”

周衍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比刚才大了几分。

“监视你?我不敢。”他从树干上直起身,走到傅槿面前,低头看着她,“我是在这里等你。因为我猜你早上会从这条路下来,想第一个看见你。”

“为什么想第一个看见我?”

“因为——”周衍顿了顿,桃花眼里的光闪烁了一下,“因为想确认你还好不好。昨晚那种情况,你半夜跑出去,我不放心。”

傅槿看着他。晨光从树叶间漏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的桃花眼没有笑,里面有很认真的光,和平时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完全不同。

“我很好。”傅槿说。

周衍看了她好几秒,然后笑了,笑容回到了脸上。

“那就好。”他说,把手里一直没打开的酒壶别回腰间,“那我去练功了。今天的目标是突破一个小境界,不能偷懒。”

他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桃花眼弯了弯。

“槿儿,你今天的气色比昨天好。看来六师弟把你照顾得不错。”

说完他就走了,步伐轻快,暗红色的衣袍在风中翻飞,像一团移动的火焰。

团子在袖子里小声说:“宿主,五师兄好像什么都知道了。”

“他本来就什么都知道。”傅槿继续往山下走,“他只是不说。”

“为什么不说?”

“因为说了,就要面对。”傅槿的声音很轻,“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和别人在一起的事实。他还没准备好。”

团子沉默了。

它忽然觉得,喜欢一个人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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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傅槿照例去第四峰学琴。

沈墨今日的状态和平时不太一样。他坐在亭子里,面前放着琴,但没有弹。灰黑色的眼瞳看着远处,目光有些空,像是在想什么很远很远的事情。那枝栀子花终于被换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枝新的白色小花——傅槿不认识,小小的,五片花瓣,花心是淡黄色的,像一颗颗小星星。

“四师兄,这是什么花?”傅槿在对面坐下。

“星花。”沈墨说,“凡间的花,很小,不显眼,但花期很长。从春天开到秋天,开了谢,谢了开,一直不停。”

“为什么换这个?”

沈墨看了她一眼,灰黑色的眼瞳里有一丝复杂的光。

“栀子花开不久。”他说,“星花开得久。”

傅槿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栀子花的花期短,就像她救他的那一刻,美好但短暂。他想要更长久的东西,不是一瞬间的心动,是日复一日的陪伴。哪怕不被注意,不被偏爱,只要一直在就好。

“星花的花语是什么?”傅槿问。

沈墨想了想。

“永恒的爱。”他说。

亭子里安静了片刻。

傅槿低下头,手指落在琴弦上,弹了一个音。然后又一个音,又一个音,连成了《灯》的开头。沈墨的手指也落在琴弦上,和她的琴声交织在一起,一唱一和,像两个人在月光下散步。

弹完一曲,傅槿抬起头,看着沈墨的眼睛。

“四师兄,星花的‘永恒’,是多久?”

沈墨看着她,灰黑色的眼瞳里映着她的影子。

“我活多久,就多久。”他说。

傅槿的心里有一根弦被拨动了,发出了一声很轻很柔的回响。她弯了弯嘴角,手指重新落在琴弦上,弹了一首新曲子。曲调温暖而安宁,像是在说——

“好,那就这么久。”

暮色降临,竹林里暗了下来。

亭子里的两个人还在弹琴,一个弹主旋,一个弹和声,配合得天衣无缝。

风吹过竹林,竹叶沙沙作响。

星花在琴头微微颤动,五片白色的花瓣在暮色中像是五颗小小的星星。

永恒的爱,不需要轰轰烈烈。

只要一直在这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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