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媛第一次说谎的时候,是在第七年春天。
那天我们路过婚纱店,橱窗里换了一批新款式,白纱拖在地上,缀满碎钻,灯光一打像撒了把星星。她脚步慢了一拍,我也跟着慢了一拍。
“好看吗?”她问我。
“还行。”
她笑了笑,说:“也是,都看腻了。”
我也笑。可我知道她在说谎。她看那条婚纱的眼神,跟七年前她穿上我们租来的廉价婚纱时一模一样,亮晶晶的,像藏了两颗糖。
她最近很常说谎。
“我没事。”她说。
“昨晚睡得很好。”她说。
“你今天别加班了,我约了朋友吃饭。”她说。
最后那句倒是真的,她确实约了朋友。我在餐厅门口看见她和闺蜜坐在一起,面前的提拉米苏只挖了一小口,融化的奶油顺着瓷盘边缘淌下来。她低着头,闺蜜在说什么,她点头,摇头,又点头。
我推门进去。
她看见我,愣了一下。
“陈默?”她站起来,“你怎么在这?”
“路过。”我说,“刚好饿了。”
闺蜜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我,说:“我先走了,你们聊。”
闺蜜走了。吴梦媛坐下,把那盘提拉米苏推给我:“你吃吧,我饱了。”
“就吃这么点?”
“减肥。”
“你又不胖。”
“你不懂。”她低下头,手指绞着餐巾纸的边缘,“女明星都要保持身材。”
我笑了:“你什么时候成女明星了?”
她没笑。
沉默了一会儿,她说:“陈默,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吃什么?”
“火锅。”
“在哪家?”
“老码头。”
“我那天穿了什么?”
我张了张嘴。记忆里一团模糊,红色?白色?那天下雨还是晴天?
“你忘了。”她说,语气很平,陈述句。
“太久了——”
“七年而已。”她打断我,“又不是七十年。”
她站起来去结账,被我拦住了。我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一百递给收银员。吴梦媛站在旁边,安静地看着我找零。
“回家吧。”我说。
“嗯。”
我们并排走在街上。春天的晚风很软,路边的玉兰开了满树,白花花的一片,路灯一照像假花。
“陈默。”
“嗯?”
“你现在回家,会觉得放松吗?”
她问得很突然,我一时不知道怎么答。放松?好像也说不上。工作了一整天,挤地铁回来,开门换鞋,洗手吃饭,看会儿电视,洗澡睡觉。流程而已,谈不上放松不放松。
“就……还行吧。”
“还行。”她重复了一遍,“我也是。”
“那不就完了。”
“可我觉得,‘还行’好像不太够。”她停下脚步,“陈默,我今年三十二了。”
“我知道。”
“我二十岁跟你在一起,二十五岁嫁给你。七年了。”她仰着头看那树玉兰花,“七年能读一个大学再读一个研究生,能做很多事情。可我回过头看,好像什么都没做。”
“你做了很多。”
“比如?”
“你……”我想了想,“你把家里收拾得很干净。你会做饭。你……”
“我会做饭。”她打断我,“那我自己住也能做。我会收拾房间,那我自己住也能收拾。”
她偏过头看我,眼睛里有路灯的光,昏黄的一点,晃晃悠悠的。
“陈默,我在你生活里,有什么不可替代的吗?”
我张了张嘴。
“你不用马上回答。”她说,“你回去好好想想。想清楚了告诉我。”
第二天我加班。回家的时候快十二点了,客厅灯还亮着,吴梦媛躺在沙发上看手机。听见门响,她坐起来,揉了揉眼睛。
“回来了?”
“嗯。你怎么还不睡?”
“等你。”
“不用等,我说了加班。”
“我知道。”她把手机放下,“但我想等你。”
我去洗澡,出来的时候她还在沙发上,抱着膝盖缩成一小团。
“去床上睡。”
“陈默。”她叫我。
“嗯?”
“你昨天的问题,有答案了吗?”
我愣住。昨天的问题?我皱了皱眉,想了五秒钟。她看着我的表情,笑了一下。
“忘了是吧。”她说,“没事,进去睡吧。”
她站起来从我身边走过,擦肩的时候停了一下,伸出手在我头发上揉了揉:“头发没吹干,会头疼。”
她的手指凉凉的,碰了碰我的耳尖就收回去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吴梦媛每天都会问我同样的问题:“想清楚了吗?”
我每天都没想清楚。
第六天晚上,我提前下班。开门的时候听见她在打电话,声音从卧室传出来,很轻。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可能爱过吧……但现在肯定不爱了……”
她顿了一下,像是那边说了什么,她又笑了:“你放心,我没事。我就是……有点累。真的,没事。”
她挂了电话,从卧室出来看见我站在门口,脸色白了白。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才。”
“你听到了?”
“听到你说我不爱你。”
她咬了咬嘴唇:“我没说你不爱我,我说可能不爱了。”
“有区别吗?”
“有。”她说,“我说的是我的感受,不是你的行为。”
我靠在玄关柜上,突然觉得很累。累到懒得争辩,懒得解释,甚至懒得走进客厅。
“吴梦媛。”我说,“你究竟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认真想一下那个问题。”
“我不用想。”我说,“我娶了你,我每天回家,我赚的钱都在你卡里,这还不够吗?”
她看着我。那眼神很平静,平静得让我心慌。
“够了。”她说,“特别够。是我不知足。”
她转身走进卧室,把门关上了。关得轻,咔哒一声,甚至没有锁。
我站在玄关站了很久。玄关镜子里映出我的脸,下巴上冒了点胡茬,眼袋有点重,头发乱糟糟的。三十四岁,不抽烟不喝酒不应酬,别人眼里的好丈夫。
可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不知道吴梦媛喜欢我什么。
她喜欢我什么?
第七天。周日。
我醒的时候吴梦媛不在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像酒店客房那样,边角都掐好了。我走出去,客厅里也没有人。餐桌上放着一碗粥,一个水煮蛋,一碟酱菜。粥还是热的。
旁边压着一张纸条。
我拿起来,上面是她娟秀的字迹:“陈默,我想了想,这个问题确实很难答。我自己也答不上来。所以我决定不为难你了。”
纸条背面写了一行小字:“我回我妈家住几天。你别找我了。粥趁热喝。”
我攥着纸条站了半天。粥的热气袅袅地升起来,扑在我脸上,有点烫眼睛。
我喝完了那碗粥。吃完那个水煮蛋。把碟子洗了,碗洗了,擦干放进消毒柜。
然后我坐在餐桌前,开始想那个问题。
吴梦媛在我生活里,有什么不可替代的?
她每天晚上等我回家。她说“你回来了”的时候,声音总是上扬的,好像我回家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她会在我低头换鞋的时候从背后抱我一下,脸贴在我后背上,凉凉的鼻尖抵着衬衫。她记得我所有衬衫的颜色和位置,我从来不用自己找衣服。她不喜欢吃香菜但会给我做香菜牛肉,因为“你喜欢吃嘛”。她每次洗完澡出来都湿着头发满屋子走,我拿吹风机追着她吹,她嫌吵就躲,躲进卧室把门锁上,我在外面拍门她隔着门笑。
她笑的时候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左边比右边弯一点点。
她流眼泪的时候先红鼻头,然后眼眶才湿,眼泪掉下来之前会先吸一下鼻子。
她睡着之后会往我这边蹭,脑袋拱进我颈窝里,像个小孩。
这些算不可替代吗?
我不知道。但这些事情发生的当下,我好像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它们太平常了,平常到像呼吸一样,你不去注意,就不会发现自己一直在做。
我给她打电话。关机。给她妈打电话,她妈说“媛媛没回来啊,你们怎么了?”
我在沙发上坐到天黑。天黑了又亮,亮了又黑。我请了一周假,把家里所有的角落翻了一遍,企图找到她肯定还会回来的证据。
她的牙刷还在。她的拖鞋还在。衣柜里她的衣服还在,那件蓝色的睡衣叠好了放在最上面,她最喜欢穿的那件。
什么都没少。
可她人不在了。
第八天早上,我收到一个快递。寄件人是我自己家的地址。拆开,里面是一个小盒子,盒子里是她的婚戒,还有一把钥匙。
戒指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画着一个笑脸。
“钥匙是楼下信箱的。交房租的时候要用。我走了,你别找我啦。好好吃饭,少熬夜,冰箱里的饺子吃完了记得再包点,别老吃外卖。”
跟三年前那张便签纸一模一样的语气。
好像她只是出了一趟远门。
可我知道,这次她不会回来了。
因为纸条背面还有一行字,字迹有点歪,像是写完前面那些之后犹豫了很久才加上去的:
“陈默,我爱你。但我骗了你七年。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在我心里你不可替代。我只是不想承认,在你心里我好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