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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回家的路

我记得你遗忘的一切

从医院到家的路不长,开车大约二十分钟。林昭夕坐在驾驶座上握着黑色真皮方向盘,手心出汗浸湿了又干、干了又浸湿,在皮面上留下一层薄而暗沉的光泽;她开得比限速慢了十公里,因为后座上那两个人刚从三年的沉睡中醒来,身体还没有完全适应重力、加速度和离心力,她怕转弯转得太急会把王橹杰的膝盖晃软,会把穆祉丞的脑袋晃的更晕。

后座上,王橹杰靠在左边车窗上,穆祉丞坐在中间,王橹杰的右手握着他的左手。车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已经黄了,有的还挂在枝头,有的落在地上被风扫进路边的排水沟,和雨水混成一种深褐色、带点腐烂气味却又属于秋天的东西。王橹杰看着一片叶子从树枝上脱落,在空中旋转几圈落在路面,被车轮碾过时发出一声干燥的、纸被揉碎般的轻响。

“叶子黄了。”他说。

“现在是十月。”穆祉丞说。

“十月。”

“你进去的时候是七月。”

“七月。”王橹杰重复着,目光追着另一片梧桐叶,它飘了三秒后落在一辆路边停车的挡风玻璃上,黄褐色的叶片配着深褐色的叶脉和黑色的叶柄,整个形态让他联想到一只被压扁但翅膀仍保持展开形状的蝴蝶,然后他说:“我的论文还没有写完。”

他的论文,他在进入系统之前写的那篇关于意识上传可行性研究的论文,写了大约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在系统里写了三年,但系统里的文字带不出来,所以他还是要从头写。他在系统里待了三年,出来了,论文还是没写完。

“你的论文。”穆祉丞说,声音里混杂着一种想笑又不敢笑、想哭又不想哭的复杂情绪,他想说“你都睡了三年了还在想论文”又觉得这句话太轻太短太不像此刻该说的话,于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把王橹杰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

“我的论文。”王橹杰看着那片叶子被风吹走,从挡风玻璃上飞起来翻了几圈,落到一个他看不见的地方。他的论文也在一个他看不见的地方,在他大脑某个被删除的记忆底层,在那些他没有带出来的文字碎片里;他要从那些碎片里把论文重新拼起来,像拼一幅被撕碎了的画。

“你的论文可以慢慢写。”穆祉丞说,声音轻得像是怕说错了会让对方失望,怕说重了会被觉得敷衍,怕说轻了会被认为不理解,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你的论文等了三年,不差这几天。”

王橹杰转过头看着他。穆祉丞的脸在车窗外透进来的光里一半亮一半暗,左边脸颊上那个酒窝在暗的那一半里看不太清楚,但王橹杰知道它在那里,因为他的手指摸过那个酒窝。他盯着那个酒窝的位置看了两秒,然后说:“你说得对。我的论文等了三年,不差这几天。但有一件事等了三年,不能再等了。”

“什么事?”

王橹杰没有回答,只是继续看着穆祉丞眼睛里的光。那道光在梧桐叶过滤后的、带着一点黄色的秋日光线里,比在病房里更暖了一些,更像一面被秋天的阳光照透了的湖。

林昭夕把车停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前面。楼的外墙是灰色的,布满从楼顶一直延伸到楼底的裂纹。入口是一扇深绿色的铁门,漆面起皮,露出下面一层褐色的锈迹,锈迹在秋天的光里看起来几乎是黑色的,像一道被时间烧焦的疤痕。

穆祉丞推开门,铁门发出一声金属声。两个人走进楼梯间,脚步声从一楼回荡到二楼再到三楼四楼五楼,五楼是顶楼,顶楼有一扇深棕色的木头门,门把手上挂着一枚铜质的书签形状的钥匙扣。穆祉丞把那枚钥匙扣拿下来在手心里握了一下,放进口袋,然后掏出钥匙插进锁孔转动,门开了。

门后面是一个大约五十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客厅的灰色布艺沙发坐垫上有一个被压出来的头部形状的凹痕,很深,说明有人在上面坐了很长时间,长到海绵记住了那个头部的形状。茶几上扣着一本翻开的《认知神经科学导论》,作者程砚舟,页角卷起,书脊上有一道很深的折痕,说明这本书被读过很多遍,读到某些段落时会停下来把书扣在茶几上,想完了再继续读。

王橹杰站在客厅中央,看着这个房子。他在这里住过,在进入系统之前,在他二十一岁的时候,在他和穆祉丞还没有变成“系统里的王橹杰”和“管理员”的时候。两室一厅,他的房间在左边,穆祉丞的在右边,客厅在中间,厨房在客厅后面,卫生间在厨房旁边。他们在客厅看电视,在厨房煮面条,在卫生间抢洗手台,在各自的房间里隔着墙壁敲摩斯电码,这些画面在他大脑里像电影一样播放着。

“你回来了。”穆祉丞站在他身后,声音轻得像在说一个秘密,怕说得太大声会把眼前的一切震碎。

“我回来了。”王橹杰转过身,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步,近到他能看见穆祉丞左边眉毛的眉尾有一根比其他的都长的、微微翘起来的眉毛,他伸出手,用指尖在那根眉毛上轻轻碰了一下,那根毛弯下去又弹回来,有生命的、柔软的、不会因为被碰了就改变方向的东西。

“你的眉毛。”王橹杰说。

“你的手。”穆祉丞说。

王橹杰把手收回来垂在身侧,手指微微蜷曲。他看着穆祉丞的眼睛,穆祉丞也看着他的眼睛,两个人站在灰色布艺沙发和扣着放的书旁边,站在厨房煮面条的味道和卫生间洗手台的记忆上面,站在三年零三个月的等待的尽头。

“我想喝啤酒。”王橹杰说。

“冰箱里有。”穆祉丞说。

王橹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冷藏室里放着两罐朝日啤酒,银色罐身表面挂着一层细密的水珠,在冰箱灯光下反射出细碎的银色光点。他把两罐拿出来关上冰箱门,转身看见穆祉丞站在厨房门口,双手插在口袋里,抬头看他。

王橹杰盯着他的耳朵看了三秒。第一秒,耳垂开始变粉;第二秒,粉色往上蔓延,经过耳垂和耳廓之间的那道沟壑,那里的皮肤更薄所以颜色更深一些;第三秒,颜色到达耳廓中间偏上的位置停住了,变成一个很小的圆形红点,像一颗红豆。

“你在看我。”穆祉丞说。

“你的耳朵红了。”王橹杰说,把其中一罐递过去。

穆祉丞用指甲撬开拉环,拉环没有断。王橹杰也撬开自己的那一罐,拉环断了。他看着断掉的拉环笑了,把拉环放在手心里看了看,然后套在穆祉丞的无名指上。拉环的尺寸刚好,不松不紧,套在指根刚好盖住了那枚被铜质书签压出来的印记。

穆祉丞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银色拉环,和铜质书签的暗金色不一样,但形状差不多,洞的直径和无名指的周长刚好匹配。他的手指在拉环下面微微动了一下,拉环卡在他的指节上没有掉下来,稳到不用力拔就拔不下来。

“你干什么?”穆祉丞问。

“我在给你戴戒指。”王橹杰说。

“这不是戒指,这是拉环。”

“你戴在无名指上,它就是戒指。”

穆祉丞看着无名指上的拉环,笑出了酒窝,他的酒窝很深,尾巴微微向上翘,像是在说一个字:好。

两个人站在厨房里喝着啤酒,一个无名指上戴着铜质书签的压痕,一个无名指上戴着啤酒拉环。两个人都没有说“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或者“我们在一起吧”。他们说“我在给你戴戒指”,他们说“这不是戒指”,他们说“你戴在无名指上它就是戒指”。他们说了这些,这些加在一起,就是所有需要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