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在巴黎的第一个秋天,是从一张揉皱的纸条开始的。
那天早上她照例去蒙马特的那家小画廊送画。老板叫亨利,七十多岁,头发花白,圆框眼镜后面是一双精明的灰蓝色眼睛。他的画廊藏在一条斜坡小巷的拐角,门脸窄得只够两个人并排走,招牌也旧得发黄,上面写着“亨利的小店”——简单粗暴,倒像是个玩笑。
但圈内人都知道,这老头眼光毒得很。他经手的画,转手至少翻三倍。
沈念推开玻璃门,门上的铃铛叮当响了一声。
亨利正趴在柜台后面看报纸,听见动静抬起眼皮,从眼镜上方打量了她一眼。
“早啊,中国姑娘。”他用法语说,发音含含糊糊的,像含着一颗糖。
“早,亨利先生。”沈念把手里拎着的两幅画放在柜台上,“上周的两幅卖出去了,这是新画的。”
亨利放下报纸,慢悠悠地拆开包装。
第一幅是蒙马特街角的咖啡馆,清晨的阳光照在红色的雨棚上,门口趴着一只橘猫。第二幅是塞纳河边的一个旧书摊,摊主老头戴着鸭舌帽,低头翻着一本泛黄的书。
亨利看了很久。
久到沈念以为他要挑出什么毛病来。
然后他抬起头,摘下眼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
“中国姑娘,”他说,“你知道你这画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吗?”
沈念没说话,等着他的下文。
亨利指了指那幅咖啡馆:“你画的不是蒙马特。”
“什么意思?”
“蒙马特是游客扎堆的地方,是骗子骗钱的地方,是廉价红酒和更廉价的爱情的地方。”他顿了顿,“但你画的蒙马特,安静得像修道院。没有人,只有阳光和猫。”
沈念愣了一下。
亨利继续翻看第二幅画:“塞纳河边的旧书摊,你知道那些摊主是什么人吗?是老巴黎人,是年轻时候狂过、现在认命了的家伙。他们卖书,但不看书。你这幅画里的老头却在看书——他看的不是书,是你心里的巴黎。”
他把画放回柜台上,往后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微微隆起的肚子上。
“你画的不是巴黎,是你心里的巴黎。一个干净的、安静的、没有人打扰的巴黎。”
沈念沉默了几秒。
她想起自己画画时的状态——确实,她画的不是眼前的风景,是心里想看见的风景。
一个没有季景琛、没有白裙子、没有“苏晚晴”这三个字的风景。
“所以呢?”她问,“这是优点还是缺点?”
亨利咧嘴笑了,露出一颗金牙。
“是特点。”他说,“这两幅我都要了。价格比上次高两成。另外——”
他从抽屉里摸出一张揉皱的纸条,展开,推到沈念面前。
“这个给你。”
纸条上是一个地址,和一个人名:朱利安·莫兰,光尘画廊。
“我认识这个年轻人,”亨利说,“他眼光不错,就是太年轻,沉不住气。上个月他来我这儿转悠,看到了你那幅《局外人》的照片,问我作者是谁。我说保密。他缠了我半个月,烦死了。”
沈念看着那张纸条,没动。
亨利耸耸肩:“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就是个传话的。不过——”
他顿了顿,难得正经起来:“中国姑娘,你那个《局外人》,如果真想藏一辈子,就别画。既然画出来了,就别怕被人看见。”
沈念抬起头,对上那双灰蓝色的眼睛。
老头浑浊的眼睛里,有一种看透世事的清明。
她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个破旧的小画廊能在蒙马特开这么多年。
“谢谢您,亨利先生。”
“谢什么。”亨利挥挥手,重新拿起报纸,“下周有新画再送来。走吧走吧,别影响我看报。”
沈念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拎着空袋子离开了画廊。
门上的铃铛叮当响了一声。
阳光照在石板路上,游客熙熙攘攘,有人在街角弹吉他,有人在咖啡馆门口举着自拍杆。吵闹,拥挤,俗气——但热闹得让人心安。
沈念站在画廊门口,掏出那张纸条又看了一眼。
光尘画廊。
玛黑区。
那个地方,她以前路过过,门面低调得几乎看不见,但进去之后别有洞天。墙上挂的都是她只在画册里见过的名字。
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沈默的微信:【姐!我炖了排骨!回来吃饭吗?】
沈念笑了笑,把纸条塞回口袋,朝地铁站走去。
不急。
巴黎有的是时间。
——
国内,下午三点。
季景琛坐在会议室里,听着市场部经理滔滔不绝地讲着下一季度的营销方案,脑子里却在想别的事。
昨晚他又失眠了。
最近这三个月,失眠成了常态。明明医生开的安眠药就放在床头柜上,他就是不想吃。
吃了能睡着,但醒来之后更累。
“季总?季总?”
季景琛回过神,发现会议室里所有人都看着他。
市场部经理手里拿着遥控器,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方案讲完了,您看……有什么意见吗?”
季景琛低头看了看面前的资料,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先这样吧。”他站起身,“回头把PPT发给我,我再看。”
说完,他推门出去。
留下会议室里的人面面相觑。
周助理小跑着跟上来,压低了声音问:“季总,您没事吧?脸色不太好。”
“没事。”
季景琛大步走进电梯,按了顶层的按钮。
电梯上行的时候,他突然问:“周助。”
“在。”
“沈念那边……有消息吗?”
周助理愣了一下:“您是指?”
季景琛没说话。
周助理小心翼翼地说:“沈小姐走的时候没留联系方式。不过,她弟弟的微信我这边有,要不要——”
“不用。”
电梯门开了,季景琛走出去。
走了两步,他又停下来。
“她弟弟的微信,”他说,“发给我。”
周助理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
晚上八点,季景琛坐在书房里,盯着手机屏幕上那个陌生头像发呆。
沈默的头像是一只柴犬,笑得没心没肺。朋友圈最新一条是下午发的,配文是“姐,尝尝我的手艺!”——下面是六张照片,炖排骨、番茄炒蛋、清炒时蔬,还有一张沈念低头吃饭的侧脸。
她穿着灰色的家居服,头发随意扎着,露出半截白皙的脖子。窗外的阳光照在她脸上,柔和又温暖。
季景琛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手机放下,拉开抽屉,拿出那个黑色封皮的账本。
翻到第二十三页,看他手写的那几行字。
蛋糕很好吃。我一直没告诉她。
我其实知道。第二天醒来,床头放着蜂蜜水。我问是不是你准备的,你说不是。
我说不好吃是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给我包饺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我当时想说的是,你不是像她,你是你自己。但我没说。
他看着这些字,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些话,她永远不会知道了。
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
她走的那天,穿着淡蓝色的裙子,站在阳光里,笑着对他说:
“季总,后会无期。”
她是认真的。
——
巴黎,晚上九点。
沈念和沈默坐在餐桌前,对着两副碗筷和一锅炖排骨。
“姐,你发什么呆?”沈默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她碗里,“尝尝,我炖了一下午,绝对比楼下那家法餐强。”
沈念低头吃了一口。
“怎么样?”
“还行。”
“还行就是很好!”沈默乐呵呵地给自己也夹了一块,“对了姐,那个法国人今天又来了,拎了一篮子苹果,说是他太太从乡下带回来的。你不在,我就收了。”
沈念愣了一下:“哪个法国人?”
“三楼那个,皮埃尔。他说他太太问你什么时候有空,想请你上去喝咖啡。”
沈念点点头,没说话。
沈默嘴里塞着排骨,含糊不清地说:“姐,我觉得那个皮埃尔人不错,有老婆还这么热情,说明他们夫妻俩都想跟你做朋友。不像某些人——”
他没说完,被沈念瞪了一眼,乖乖闭嘴。
吃完饭,沈念收拾碗筷,沈默窝在沙发里打游戏。
窗外的巴黎安静下来,只有偶尔驶过的汽车声。
沈念站在水槽前,看着窗外的夜色,突然想起口袋里那张揉皱的纸条。
她掏出来又看了一眼。
朱利安·莫兰,光尘画廊。
然后她把纸条放回口袋,继续洗碗。
不急。
巴黎有的是时间。
而她,有的是耐心,把这三年欠自己的日子,一点一点过回来。
——
深夜,季景琛还坐在书房里。
手机屏幕又亮了,是苏晚晴的微信:【景琛,周末有空吗?妈妈想请你吃饭,说好久没见你了。】
他看着这条消息,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
最后回了一个字:【好。】
放下手机,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脑海里又浮现出那张照片——沈念穿着灰色家居服,低头吃饭的侧脸。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三年。
三年里,他从来没有见过她穿家居服的样子。
她每次出现在他面前,都是穿着他让人送去的衣服——大部分是白色,偶尔是浅香槟色,都是晚晴喜欢的款式。
她真实的自己,是什么样子?
他不知道。
他从没想过要知道。
季景琛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的夜色。
书房的窗户朝南,和沈念以前住的那个小房间的窗户,是同一个朝向。
他突然想问一句:你那边,现在几点?
但他没有她的微信。
他从没想过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