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灯把公寓映得温柔,木质地板泛着微光。邬烬洗完澡,头发还带着未干的潮气,突然起身走向角落的储物箱——那是他藏得最深的宝贝,一把黑色木吉他,琴身上还刻着个小小的信天翁简笔画。
他坐在地毯中央,双腿交叠,吉他横在膝头,指尖轻轻拨动琴弦,发出一串清脆的泛音,瞬间压过了电视里的英文对白。闻煜蜷在沙发边,好奇地探头:“你还会弹吉他?”
“小时候偷偷学的。”邬烬低头调弦,指尖在琴弦上灵活移动,黑色卫衣的袖口滑落,露出纤细却有力的手腕。暖光落在他侧脸,睫毛投下淡淡的阴影,左耳的黑色耳钉在光下闪着微光,平日里的腹黑叛逆褪去,只剩难得的温柔。
他没再说话,指尖落下,一段舒缓的旋律流淌开来,是首小众的英文情歌,节奏缱绻,像漫过沙滩的潮水。紧接着,他低沉带磁性的嗓音响起,咬字清晰,带着点少年人特有的青涩,却格外动人:“We met in the twilight, stole a glance that burns bright…(我们于暮色中相遇,惊鸿一瞥,炽热难忘…)”
闻煜瞬间安静下来,蜷在原地没动,眼睛亮亮地看着他。她听不懂全部歌词,却能从旋律和他的语气里感受到那份藏不住的温柔。他的目光偶尔从琴弦上抬起来,落在她脸上,带着专注的深情,仿佛整间公寓里,只有他、吉他,和她。
唱到副歌部分,他微微倾身,指尖拨弦的力度加重,歌声里多了几分炙热:“Thirteen days of magic, can’t outrun the gravity…(十三天的绮梦,逃不开心动的引力…)”
闻煜的心跳漏了一拍,脸颊悄悄发烫。她看着他认真唱歌的模样,看着琴弦在他指尖跳跃,看着他眼底毫不掩饰的爱意,突然觉得眼眶有点发酸——这样的浪漫,太珍贵,也太短暂,短暂到让她不敢贪心。
歌曲渐渐收尾,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气里萦绕许久,才缓缓消散。公寓里一片寂静,只有两人彼此的呼吸声,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邬烬放下吉他,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喉结滚动了一下。从在楼下看到她举着小鱼伞的那一刻起,“不想出国”的念头就像疯长的藤蔓,缠绕着他的心脏,此刻借着弦音的余温,他终于要开口。
可还没等他说话,闻煜却先抬起头,眼底还带着刚才被歌声浸染的柔光,语气却带着点猝不及防的直白:“邬烬,你爱我吗?”
“爱。”
邬烬几乎是脱口而出,没有丝毫犹豫。这一个字,像憋了许久的潮水,冲破了所有伪装和顾虑,带着他17年来最汹涌的真心,砸在空气里。
闻煜愣了愣,随即嗤笑一声,眼底的柔光渐渐褪去,染上了点复杂的情绪:“邬烬,我们满打满算,今天是我们认识的…”
“第13天。”
邬烬打断她,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从盘山公路初遇那天起,每一天的相处都像刻在心上,他记得她打耳洞时的倔强,记得她画速写时的专注,记得她蹦极时的畅快,也记得她刚才在雨里红着眼眶骂他混蛋的模样。
闻煜的嘴角僵了僵,突然没由来地冒出一句:“邬烬,你个臭渣男。”
邬烬懵了,挑眉看向她,眼底满是不解:“我怎么就渣男了?”
“认识13天就说爱,不是渣男是什么?”闻煜别过脸,语气带着点刻意的刻薄,却藏不住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新鲜感上头的情话,谁不会说?吉他弹得好,歌也唱得好听,是不是对谁都这样?”
“那你就是渣女。”邬烬梗着脖子反驳,心里却像被针扎了一下,密密麻麻地疼,“明明也动了心,明明刚才听我唱歌时眼里有光,却非要装得毫不在乎。”
公寓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吉他弦还在微微震动,发出微弱的余响,却显得格外突兀。闻煜的肩膀轻轻垮了下来,刚才的傲娇和刻薄消失得无影无踪,语气变得异常认真,带着点超出年龄的通透:“邬烬,爱人先爱己。”
邬烬的心脏猛地一沉,所有的反驳都堵在了喉咙里。他知道她想说什么,在“爱”这个话题上,他从来都占不到上风,因为她看得比他更清醒,也更决绝。
“我们都太年轻了,”闻煜的声音很轻,像羽毛拂过心尖,却带着沉甸甸的重量,“你有你的出国路,我有我的京大医学系。你连自己的人生都掌控不了,怎么给我未来?我也不想因为一时的心动,就捆住你的脚步,更不想让自己困在无望的等待里——八个时差,五年光阴,我怕我等不起,你也扛不住。”
她转头看向他,眼底亮得惊人,却没有了之前的期待,只剩清醒的克制:“邬烬,我们都先奔向自己选择的未来吧。”
“可是…”邬烬张了张嘴,想说他可以放弃出国,想说他可以反抗父母,想说他哪怕一无所有也想留在她身边,可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他想起父母的威胁,想起自己福利院出身的底色,想起闻煜眼底对自由和未来的渴望——他不能这么自私,不能让她因为自己,放弃本该光明的前程。
“没有可是。”闻煜打断他,抬手轻轻碰了碰他放在膝头的吉他,指尖带着微凉的温度,“这13天的心动很珍贵,你的歌,你的信天翁,你的真心,我都会记一辈子。但我们不能只靠心动活着,你要先学会为自己而活,摆脱你父母的控制,去英国不是妥协,是为了以后能有说‘不’的底气;我也要先成为更好的自己,学好医学,救死扶伤,实现我自己的价值。”
她拿起茶几上的速写本,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是刚才画的雨夜拥抱,旁边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信天翁会跨洋,小鱼会游远,我们顶峰相见。”
“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份纪念。”闻煜把速写本递给他,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哽咽,却强撑着笑意,“你把吉他也带上吧,在英国想家的时候,或者想我的时候,就弹弹今天这首歌。等我们都有能力掌控自己的人生了,等你回来的时候,要是我还没嫁,你还没娶,我们再…再看看有没有可能。”
邬烬接过速写本,指尖触到纸页上的字迹,滚烫的泪水突然毫无预兆地滚落,砸在速写本上,晕开了墨迹。他死死攥着速写本,指节泛白,喉咙发紧,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知道她说得对,这是最理智、最负责任的选择,可心里的钝痛,却像潮水般将他淹没,几乎让他喘不过气。
电视里的英文电影还在继续,男女主最终在异国街头挥手告别,背景音乐忧伤又决绝,和公寓里的气氛融为一体。邬烬看着身边的闻煜,她的眼眶也红了,却倔强地仰着头,不让眼泪掉下来,像一株在寒风里不肯弯腰的野草。
他突然明白,真正的爱,不是不顾一切地捆绑,而是明知会分开,却依然希望对方能过得更好。17岁的他们,注定要在各自的轨道上奔跑,那些未说出口的承诺,那些藏在弦音里的牵挂,那些刻在速写本上的约定,都只能化作奔赴未来的勇气。
暖灯依旧温柔,吉他静静躺在邬烬膝头,可公寓里的空气,却带着挥之不去的伤感。他们并肩坐着,看着电视里的结局,再也没有说话,只有彼此压抑的呼吸声,和窗外渐渐停歇的雨声,交织成这段短暂却深刻的青春终章——弦音已落,殊途伊始,唯愿顶峰相见,不负年少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