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宫尚角的认可
宫尚角的伤养了两个月才好。
烧伤的地方结了痂,又掉了痂,露出底下新生的皮肤,粉红色的,皱巴巴的,像刚出生的老鼠。他后背留了一大片疤,穿衣服看不出来,但脱了衣服,狰狞得吓人。
他能下床那天,第一件事是去徵宫。
不是去看宫远徵——他知道那小子活得好好的,每天有人陪着,有人喂药,有人哄着睡觉,比谁都滋润。
他是去看叶晚儿的。
那个替他弟弟挡了一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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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晚儿正在院子里晒太阳。
正月末的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舒服得让人想睡觉。她靠在躺椅上,闭着眼睛,手里捏着那块玉佩——宫远徵给的,她天天带着,连睡觉都放在枕头底下。
宫远徵坐在旁边,腿上摊着一本书,但眼睛没看书,在看她。
宫尚角走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副景象。
他弟弟,徵宫少主,平时冷得像块冰的人,现在像个傻子一样盯着一个女人看,眼睛里那种光,他从来没见过。
他轻咳了一声。
宫远徵抬起头,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站起身。
“哥?你怎么来了?”
宫尚角没理他,只是看向叶晚儿。
叶晚儿已经睁开眼睛,从躺椅上坐起来,看着他。
“角公子。”她点头,算是打招呼。
宫尚角看着她。
脸色还行,比刚受伤那会儿好多了。眼睛很亮,看人的时候不躲不闪。腰带上系着那块玉——徵宫的传家玉,他娘留给远徵的。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
“你知道那块玉是什么吗?”他问。
叶晚儿低头看了一眼腰间的玉佩,然后抬起头。
“知道。”她说,“他娘的遗物。”
“那你应该知道,这玉意味着什么。”
叶晚儿沉默了一瞬。
然后她说:“意味着他把我当自己人。”
宫尚角盯着她,看了很久。
“自己人?”他说,“你知道徵宫的自己人是什么意思吗?”
叶晚儿没回答,只是看着他。
宫尚角往前走了一步。
“徵宫的人,从来不会背叛。”他说,“不是因为忠诚,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大。远徵配的毒,有一百种是专门给叛徒准备的。你问问他,他亲手处理过几个。”
宫远徵的脸色变了。
“哥——”
“你闭嘴。”宫尚角头也不回,“我问她。”
叶晚儿依然没说话,只是从躺椅上站起来,站直了,看着宫尚角。
她的眼睛很平静。
“角公子,”她说,“你想说什么,直接说。”
宫尚角盯着她,看了很久。
然后他开口,一字一句:
“我要你保证,这辈子,不会背叛他。”
叶晚儿没有犹豫。
“我保证。”
“空口无凭。”
“那你要什么?”
宫尚角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
是一把匕首。
很小,很细,刀鞘上镶着一颗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着光。
“这是徵宫的‘血契刃’。”他说,“用它割破手指,把血滴在这块玉佩上,从此以后,你的命就和徵宫绑在一起。背叛,死。”
宫远徵的脸色彻底变了。
他冲过来,挡在叶晚儿面前。
“哥!你疯了?!”
宫尚角看着他,眼神很冷。
“我没疯。”他说,“是你疯了。徵宫的传家玉,说给就给。你知道这玉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她是你的人了,是整个徵宫的人了。但你问过我吗?问过长老院吗?问过——”
“我问过我自己。”宫远徵打断他,声音冷得像冰,“这就够了。”
两兄弟对视着,谁也不让谁。
空气像是凝固了。
叶晚儿站在宫远徵身后,看着他挡在自己面前的背影,看着他绷紧的肩膀,看着他攥紧的拳头。
她伸手,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
他回头看她。
她对他笑了笑,然后从他身后走出来,站在宫尚角面前。
“给我。”她说。
宫尚角看着她,没动。
叶晚儿伸手,从他手里拿过那把匕首。
刀很轻,握在手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她抽出刀,刀锋很细,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宫远徵冲过来,抓住她的手。
“叶晚儿!”
她看着他,看着他眼睛里翻涌的惊慌。
“没事。”她说,“信我。”
他抓着她的手不放。
她又说了一遍:“信我。”
他的手指慢慢松开。
叶晚儿转过身,对着宫尚角。
“角公子,”她说,“你看好。”
她拿起匕首,在左手食指上割了一道。
血涌出来,滴在腰间的玉佩上。
一滴,两滴,三滴。
血渗进玉里,慢慢洇开,像一朵开在白玉上的红花。
她把匕首还给宫尚角。
“够了吗?”她问。
宫尚角看着她,看着那块染血的玉,看了很久。
然后他收刀入鞘,转身走了。
走到院门口,他停下,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以后,你也是我妹妹。”
说完,他走了。
叶晚儿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宫远徵冲过来,抓住她的手。
“你疯了!”他吼,眼睛红得吓人,“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以后你——”
“我知道。”叶晚儿打断他,看着他,“我知道。”
他的声音卡在喉咙里。
她抬起那只还在流血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疼。”她说,“帮我包扎。”
他愣了一下,然后一把抱起她,冲进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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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扎完,他抱着她,不肯松手。
她窝在他怀里,手指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像个小粽子。
“宫远徵。”
“嗯?”
“你哥认可我了。”
他没说话。
她抬起头看他。
他的眼睛红红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像是要哭又憋着。
她伸手,碰了碰他的脸。
“怎么了?”
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她颈窝里。
很久,他闷闷地说出一句:
“我怕。”
“怕什么?”
“怕你后悔。”他说,“怕你以后想走,走不了。”
叶晚儿愣了一下。
然后她笑了。
“傻子。”她说,“我从来没想过走。”
他抬起头,看着她。
她捧着他的脸,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
“宫远徵,”她说,“我这辈子,就赖上你了。你赶都赶不走。”
他的眼眶又红了。
他凑过去,吻住她。
吻得很用力,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这辈子都不放手的决心。
窗外,阳光正好。
照在两个终于被认可的人身上。
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