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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相遇

暮雨断章

十月的光辉高中,暑气已经彻底退去,梧桐叶的淡黄渐渐染上深秋的橘红。

周二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后,林暮雨收拾好书包,深吸一口气,走向位于旧教学楼三层的文学社活动室。这是他思考了一个周末的决定——加入文学社。

其实高一他就知道文学社的存在,但一直没有勇气报名。他总觉得自己写的东西是私密的、羞于示人的,像藏在蚌壳里的珍珠,害怕暴露在阳光下会失去光泽。但最近发生的一切——何老师的肯定,父亲的话,还有那个雨中撑伞的身影——像一双无形的手,轻轻推着他向前。

旧教学楼是光辉高中最古老的建筑,红砖墙爬满了常春藤,秋天的藤叶正红得热烈。木制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老人在讲述往事。林暮雨走上三楼,走廊尽头那扇橡木门虚掩着,门牌上挂着“文学社”三个字,是毛笔写的,墨迹遒劲。

他推门进去。

活动室比想象中大,一整面墙都是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各种书籍。临窗的位置摆着几张旧式书桌,桌面上有斑驳的墨迹和刻痕。阳光从西窗斜射进来,在木地板上投下菱形的光斑,尘埃在光柱中缓缓浮动。

已经有七八个学生在了,大多是高二高三的。有人在看书,有人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安静得能听见窗外风吹落叶的声音。林暮雨在角落找了把椅子坐下,从书包里拿出那本封面有擦痕的笔记本,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小小的盾牌。

门又开了。

林暮雨抬起头,呼吸微微一滞。

叶知秋走了进来。

她还是穿着校服,但今天披散了头发,柔顺的黑发垂到肩头,发梢微卷。她怀里抱着几本书和一本厚厚的笔记,目光在活动室里扫视一周,然后——似乎是不经意地——落在了林暮雨身上。

她微微点了点头,嘴角浮现那个浅浅的梨涡。

林暮雨也赶紧点头回应,感觉脸颊有些发烫。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叶知秋是学生会主席,年级第一,他以为她会选择更“实用”的社团,比如数学社、辩论社,或者至少是英语社。文学社,在光辉高中这样重理轻文的学校,一直是个小众的存在。

叶知秋在窗边的位置坐下,翻开一本诗集。阳光正好落在她的侧脸上,给她的轮廓镀上一层柔和的绒光。那一刻,林暮雨突然理解了什么是“岁月静好”。

陆续又有几个学生进来,活动室渐渐坐满了。大概有十五六个人,这在文学社已经是难得的盛况。

就在这时,门被大大咧咧地推开。

一个高大的身影挤了进来,校服绷在壮硕的身躯上,浓眉方脸,短发根根竖起——是李通。

林暮雨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瞪大眼睛,看着李通东张西望地在活动室里寻找座位,最后——当然是——看到了他,然后咧嘴一笑,大摇大摆地走过来,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

“你……你怎么来了?”林暮雨压低声音问,完全无法把李通和文学社联系在一起。

李通抓抓后脑勺,声音一如既往地粗哑:“来看看呗。”

“你不是对文学不感兴趣吗?”

“对呀,”李通老实承认,然后凑近林暮雨,声音压得更低,“但我对叶崇山的女儿感兴趣。”

林暮雨愣住了:“什么?”

“叶知秋啊,”李通朝窗边努努嘴,“她爸可是叶崇山,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暮雨当然知道叶崇山。整个城市没人不知道叶崇山。叶氏集团的创始人,白手起家的商业传奇,据说当年是靠一辆三轮车批发水果起家,三十年间建立起横跨地产、金融、科技的商业帝国。报纸上经常有他的专访,电视里常有他的身影,市里那座最高的写字楼就叫“崇山大厦”。

“我只是想看看叶崇山的女儿长什么样,”李通继续说,眼睛里闪着少见的光,“我爸——我是说我爸还活着的时候——最佩服的人就是叶崇山。他说叶崇山是条汉子,从贫民窟走出来,吃过苦,受过辱,但从来没低过头。他书房里还挂着叶崇山早年蹬三轮车送货的照片,说是‘激励自己’。”

李通的父亲在他小学时因工伤去世,这件事林暮雨知道。但他从不知道李通父亲崇拜叶崇山。

“我爸说,叶崇山身上有股劲儿,”李通的声音低下来,带着某种罕见的温柔,“那种‘就算全世界都说不行,我也偏要行’的劲儿。我想,他女儿肯定也和他一样,很有气质。”

林暮雨看向窗边的叶知秋。她正低头看书,一缕碎发垂下来,她轻轻将它别到耳后。动作优雅自然,确实有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而是骨子里透出来的。

就在这时,活动室的门再次打开,一个身影走了进来。

所有学生都站了起来。

是何洛华老师。

他今天穿了件深灰色的中式立领外套,手里拿着一个旧牛皮纸文件夹。花白的头发依旧很显眼。

“坐。”他简单地说,自己在讲台后的藤椅上坐下。

学生们纷纷落座,活动室里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何洛华在光辉高中是个传奇,不仅仅因为他是特级教师、知名作家,更因为他以严厉和挑剔著称。据说去年有个学生交的作文被他批了八个字:“废话连篇,不如不写”,那学生当场哭了。

“今天来了不少新面孔,”何洛华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文学社不是什么热门社团,能来的,要么是真爱文学,要么是走错了门。”

有几个学生小声笑了。

“但既然来了,就要守文学社的规矩。”何洛华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第一,每个月至少交一篇作品,体裁不限,但必须是原创。第二,每次活动必须参与讨论,可以批评,但不能人身攻击。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对自己诚实,对文字诚实。”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在每个人脸上停留片刻:“如果做不到,现在就可以离开。”

除了李通,没有人动。

何洛华点点头,似乎还算满意:“好。今天是十月第一次活动,按照传统,新社员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入社考核——朗读一段自己的作品。”

底下传来一阵小小的骚动。林暮雨感觉手心开始冒汗。他早知道文学社有入社考核,但没想到是当众朗读。他的文字,那些藏在笔记本里的私密思绪,要在这么多人面前读出来?

“不用紧张,”何洛华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读什么都行,散文、诗歌、小说片段,甚至是一段日记。限时三分钟。谁先来?”

一个高三的男生举了手,朗读了一段关于旅行的游记。接着是一个高二女生,读了一首自己写的现代诗。轮到叶知秋时,她站起身,从笔记本里取出一张纸。

“我读一段最近翻译的里尔克的诗,《秋日》。”她的声音清澈平静,像山涧溪流。

“主啊,是时候了。夏日曾经很盛大。

把你的阴影落在日晷上,

让秋风刮过田野。

让最后的果实长得丰满,

再给它们两天南方的气候,

迫使它们成熟,

把最后的甘甜酿入浓酒……”

她的德语发音标准,中文翻译也优美。当她读到“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再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时,活动室里一片寂静。林暮雨看着她站在光中的侧影,突然觉得这句诗就是为她写的——她站在那里,就像一座完美的房屋,而站在外面的他,永远只能是过客。

“很好,”何洛华点点头,难得地露出一丝赞许,“里尔克不好译,你把握住了那种孤寂中的丰盈。”

叶知秋微微颔首,坐下了。

下一个就轮到了林暮雨。

他站起来时,腿有些发软。抱着笔记本走到前面,面对十几双眼睛,他感觉自己像被剥光了暴露在阳光下。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最近写的那一页——正是那天晚上开始写的,关于伞和雨的故事。

“我读一段……小说片段。”他的声音有些发抖。

李通在底下握了握拳头,做了个“加油”的口型。叶知秋抬起眼睛看着他,目光平静而专注。

林暮雨深吸一口气,开始读:

(“梅雨淅淅沥沥下了七天,江南小镇的青石板路被浸得发亮,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沈墨的书店开在巷子深处,门楣上挂着一块老木匾,刻着‘停云书店’四个字,漆已经斑驳了。

雨没有停的迹象。午后三点,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只有檐水滴滴答答,像永不止息的钟摆。沈墨坐在柜台后,就着昏黄的台灯修补一本《宋词选》,书页脆得像秋风里的枯叶,他不敢用力,只能用毛笔蘸着浆糊,一点一点黏合断裂的缝线。

门上的铜铃响了。

沈墨抬起头。一个女人站在门口,收着一把水蓝色的伞,伞尖滴着水,在她脚边积成一个小小的水洼。她大约三十岁,穿一件米白色的风衣,衣摆湿了,颜色深了一块。头发也湿了,几缕贴在脸颊上,更衬得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

‘请问……’她的声音很好听,像雨滴落在青石板上,‘这里卖书吗?’

沈墨放下毛笔:‘卖,也收,也借。’

女人走进来,把伞靠在门边。她环顾四周——四面墙都是顶天立地的书架,书塞得满满当当,空气里有旧纸张、油墨和淡淡霉味混合的独特气息。靠窗的位置摆着两张藤椅,中间一张小茶几,上面有一盆文竹,长得郁郁葱葱。

‘好地方,’她轻声说,像在自言自语,‘像是被时间遗忘的角落。’

沈墨没有接话。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客人,被雨困住,偶然走进来,感慨一番,雨停了就离开,从此再也不会来。旧书店就是这样,来来往往都是过客,没有人会真正停留。

女人走到书架前,手指轻轻拂过书脊。她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指尖有薄薄的茧——钢琴师的茧。沈墨的父亲生前是钢琴调律师,他认得那种茧。

‘你在找什么书?’他问。

‘不知道,’女人转过头,笑了笑,笑容里有种疲倦的美,‘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躲雨。从一场婚礼上逃出来的。’

沈墨挑了挑眉,但没有多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故事就像雨水,积多了,自然会溢出来,不需要特意去挖。

女人在书架前站了很久,最后抽出一本泛黄的《肖邦夜曲集》。她翻开,书页间夹着一片干枯的枫叶,叶脉清晰

‘这本书……’她抬起头,眼睛亮了一下,‘我小时候学过里面的曲子。’

‘那就送你了,’沈墨说,‘反正也卖不出去。’

女人惊讶地看着他:‘这怎么行……’

‘书在懂它的人手里,才有价值。’沈墨继续修补着那本《宋词选》,‘就当我请躲雨的人喝杯茶。柜子里有茶叶,自己泡。’

雨还在下。女人没有泡茶,而是拿着那本乐谱,在窗边的藤椅上坐下。过了一会儿,沈墨听见她在哼唱,声音很轻,几乎被雨声淹没。

沈墨停下手里的活,抬起头。女人侧对着他,低头看着乐谱,睫毛垂下来,在脸颊上投下浅浅的阴影。窗外的雨光映在她脸上,让她看起来像一尊被细雨浸湿的瓷器,美丽,易碎。

他突然想起父亲说过的话:有些人,就像某些曲子,遇见一次,就会记住一辈子。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会躲多久的雨,也不知道雨停后她会去哪里。但在这个梅雨绵绵的下午,在这个被时间遗忘的书店里,两个陌生人共享了一段沉默的时光。檐水依旧滴滴答答,像心跳,像叹息,像所有未曾说出口的故事。

雨总会停的。但有些相遇,一旦发生,就再也无法假装没有发生过。”)

林暮雨读完了。最后一个字落下时,活动室里安静极了,只有窗外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他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的眼睛,手指紧紧捏着笔记本的边缘。

然后,掌声响了起来。

先是零星的,然后连成一片。林暮雨惊讶地抬起头,看见何洛华老师也在鼓掌,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是认真的。李通鼓得最起劲,手掌拍得啪啪响,咧着嘴笑。而叶知秋——她没有鼓掌,只是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神色,像是惊讶,像是感动,又像是……找到了同类。

“很好,”何洛华开口,掌声渐渐平息,“虽然情节简单,但氛围营造得很到位。细节抓得好——修补旧书的动作,钢琴师手上的茧,夹在书里的枫叶。这些都是让文字立起来的东西。”

他顿了顿,推了推眼镜:“不过,结尾那句‘雨总会停的,但有些相遇一旦发生就再也无法假装没有发生过’——稍显直白,破坏了前面营造的含蓄之美。有时候,不说破比说破更有力量。”

林暮雨认真点头:“我记住了,何老师。”

“但总体很不错,”何洛华难得地补充了一句,“尤其是对‘旧书店’这个空间的描写,有画面感,有气味,有时间流逝的痕迹。如果继续写下去,这个开头可以发展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林暮雨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轻轻炸开了,暖暖的,痒痒的。他抱着笔记本回到座位,李通一拳轻轻捶在他肩上:“可以啊暮雨!写得真好!我虽然听不懂那些文绉绉的,但那个感觉……啧,就是那个感觉,你懂吧?”

林暮雨笑了:“懂。”

活动继续进行。又有几个新社员朗读了作品,何洛华一一做了点评,犀利但中肯。

下课铃响了。学生们开始收拾东西,三三两两地离开。林暮雨慢吞吞地把笔记本装进书包,眼角余光看到叶知秋也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

“暮雨,走,吃饭去!”李通大手一挥,“今天我老妈做了红烧肉,让我带你去家里吃。”

林暮雨正要答应,却看见叶知秋在门口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朝他走了过来。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

“林暮雨同学,”叶知秋在他面前站定,声音还是那样清澈,“刚才你读的那个片段,我很喜欢。”

“谢、谢谢。”林暮雨感觉舌头有点打结。

“特别是对雨和光的描写,”叶知秋继续说,眼睛亮晶晶的,“‘雨光映在她脸上,让她看起来像一尊被细雨浸湿的瓷器’——这个比喻很贴切。还有书店的氛围,那种被时间遗忘的感觉,你是怎么想到的?”

林暮雨没想到她会问得这么具体,愣了一下才回答:“我……我经常去旧书店。市图书馆旁边有一家‘清风书店’,老板是个老爷爷,店里就是那种感觉。我在那里一待就是一下午。”

叶知秋点点头:“我也喜欢那家书店。老板姓陈对不对?他总戴一副老花镜,镜腿用胶布缠着。”

“对!你也去过?”

“去过几次,”叶知秋微笑,“但都是匆匆忙忙的,没有像你那样,真正去感受那个空间。”

李通在旁边站着,看看林暮雨,又看看叶知秋,抓了抓脑袋,突然说:“那个……暮雨,我突然想起来,我老妈让我今天早点回去帮她搬东西。红烧肉我明天给你带!”

说完,他不等林暮雨反应,就大步流星地走了,留下林暮雨和叶知秋面对面站着。

气氛微妙地安静了几秒。

“你朋友?”叶知秋问。

“嗯,李通,我最好的朋友。”林暮雨说,然后补充道,“就是上次……在梧桐树下帮我的那个。”

叶知秋恍然:“原来是他。我听说过那件事,汪康和刘锐被记过了。”

林暮雨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是学生会主席,”叶知秋轻轻耸肩,“处分通报会经过学生会备案。而且……”她顿了顿,“何老师跟我提过你。”

“何老师?”

“他也是我妈妈的老师,”叶知秋解释,“我妈妈也是光辉高中毕业的,当年何老师是她的班主任。所以何老师算是看着我妈长大的。”

林暮雨这才明白,为什么叶知秋会来文学社——有何洛华这样的大作家做引路人,爱上文学几乎是必然的。

“你刚才翻译的里尔克也很美,”林暮雨鼓起勇气说,“那句‘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特别有力量。”

叶知秋的眼睛微微睁大,然后笑了,这次笑得比之前都深,梨涡也更明显:“你能听出来。大多数人只觉得那首诗伤感。”

“孤独不一定是伤感的,”林暮雨轻声说,“有时候,孤独是一种选择,一种力量。”

叶知秋看了他很久,久到林暮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然后她说:“你说得对。”

两人一起走出活动室。旧教学楼的走廊很长,脚步声在空旷的空间里回荡。夕阳从西窗射进来,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木地板上交织在一起。

“你在写长篇吗?”叶知秋问。

“算是吧,一个关于旧书店和钢琴师的故事,”林暮雨说,“但不知道能不能写完。”

“一定能,”叶知秋说得很肯定,“你有那种……让细节活起来的能力。这是写作最难得的天赋。”

林暮雨脸红了:“你过奖了。”

“不是过奖,”叶知秋认真地说,“我妈妈常说,判断一个人会不会写作,不是看他用多少华丽的词藻,而是看他能不能让读者‘看见’、‘听见’、‘闻到’他笔下的世界。你能做到。”

他们走下楼梯,来到教学楼门口。秋天的傍晚,天空是淡淡的紫灰色,远处有归巢的鸟群飞过。

“你往哪个方向走?”叶知秋问。

“公交站,坐11路。”

“我家的车在西门等我,”叶知秋说,“不过我可以陪你走到公交站,顺路。”

林暮雨本想拒绝,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好。”

两人并肩走在校园小径上。落叶在脚下沙沙作响,空气里有桂花残余的甜香。这个时间,大多数学生已经回家了,校园显得格外宁静。

“你为什么会开始写作?”叶知秋突然问。

林暮雨想了想:“因为……需要吧。有些话说不出来,有些情绪表达不了,就写下来。写着写着,就成了习惯。”

叶知秋点点头:“我懂。我弹钢琴也是这样。有时候心情不好,坐在钢琴前,手指放在琴键上,音乐流出来,情绪就有了出口。”

林暮雨惊讶地看着她:“你还会弹钢琴?”

“从五岁开始学,”叶知秋说,“妈妈要求的。她说钢琴能让人安静下来,学会和自己相处。”

“那你喜欢吗?”

叶知秋沉默了片刻:“以前不喜欢,觉得是任务。后来……后来有一天,突然就理解了。音乐不只是音符,它是雨滴,是心跳,是所有说不出来的东西。”

他们走到公交站。11路车还没来,站台上只有他们两个人。路灯刚刚亮起,在暮色中晕开一圈圈温暖的光。

“你的小说,”叶知秋轻声说,“那个女钢琴师,是从婚礼上逃出来的。为什么?”

林暮雨没想到她会问这个,愣了一下:“我……我也不知道。就是写到那里,突然觉得,她应该是一个逃婚的人。”

“逃婚,”叶知秋重复这个词,眼神有些飘远,“需要很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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