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全身都有点掉毛的小熊玩偶,布料泛黄,左眼的纽扣早就松了,可我的主人,那个在外人眼中的疯子——贺兰珊,却紧紧地攥了我二十年。
我诞生于陈一滕十二岁那年的杂货铺,那天睛空万里,天气好极了。当时我还记得他手里攥着皱巴巴的零钱,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杂货铺里,紧张的踮着脚将我买下——那是他攒了三个月的早饭钱,就为了贺兰珊的生日。他把我塞到她手里时,少年的脸还涨得通红,他对我的主人贺兰珊说:“珊珊,以后有小熊陪你,你就不怕黑了,小熊在你身边,就等于我在你身边,要保管好它知道吗?”“当然了,一滕哥哥,我会的。”我的主人贺兰珊对陈一滕甜甜的笑着,答应道。
至此以后,贺兰珊一直都将我放在床头柜上,每晚都抱着我入睡。在她父母吵架的一个个黑夜里,她都会揪着我的耳朵哭,一遍遍哭着问我说:“小熊,一滕哥哥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好想他,我真的好想他。”她背着大人们偷偷去陈一滕学校的每一个清晨,她都会把我塞在书包里,像是带着一点他的影子,像是他就站在贺兰珊的身边。陈一滕说他将要结婚的那天时,她气得把我用力的摔在地上,我的胳膊顿时就裂了道缝,可她又哭着捡起来,缝缝补补,像是在缝补她对他那些碎掉的执念与不甘。
后来在陈一滕被关在地下室的日子里时,贺兰珊就会把我放在他的床边,说:“一滕,你看,这是当年你给我的小能,你不能丢下我和它。”陈一滕却只是偏头不看,可我明明看见他的指尖,轻轻碰了碰我掉毛的耳朵,眼里有说不清的柔软和悲哀。
最后那天,贺兰珊把我揣在口袋里,跟着陈一滕跑进荒草地。她倒在他身边时,我从她口袋里掉出来,落在染血的草叶上。警察发现我和他们时,我的身上已经沾满了他们两人身上的鲜血,像沾满了他们这辈子都解不开的误会和结。
后来我记得我被丢在老巷的杂物堆里,风吹雨淋,可我还记得十二岁的陈一滕,记得八岁的贺兰珊,记得地下室的湿冷,记得荒草地的晨光。我是他们童年唯一的见证,也是他们执念的陪葬。
老巷的风吹过,我的纽扣掉在了地上,滚到梧桐树下,像那一颗再也没被捡起的奶糖,诉说着那段他们童年的美好回忆,那段贺兰珊对陈一滕那不自由,压抑的爱意,还有最后那段令人悲伤的结局。 877字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