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蒙第一次见陈伶,是在景元三年的深秋。
彼时他刚从雁门关回来,身上的甲胄还沾着未干的血污,胯下的战马喷着白气,蹄铁踏过青石板路,溅起细碎的泥点。雁门关一役打了三个月,折了他一半的弟兄,连他自己也中了一箭,箭头卡在肋骨间,军医取箭时,他咬着木棍没吭一声,此刻却被满城的萧索压得喘不过气。
街角传来隐约的戏腔,清越婉转,裹着点秋日的凉意,钻进他的耳朵。韩蒙勒住马,循着声音望去——是家不起眼的戏班,戏台搭在巷口,蓝布幔帐上绣着褪色的牡丹,帐子下挤满了人,大多是些避战的百姓,脸上带着点麻木的笑意。
他翻身下马,将马缰绳递给随从,自己则拢了拢沾满血污的披风,低着头挤进人群。戏台上火光摇曳,一个穿着素色戏服的年轻人正站在台中央,手里捏着把折扇,唱的是《定军山》里的选段:“这一封书信来得巧,助我黄忠成功劳……”
那声音不似寻常戏子的尖细,反倒带着点清冽的质感,唱到“大丈夫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时,尾音微微发颤,却透着股韧劲儿。韩蒙抬头望去,只见那戏子眉眼清秀,肤白胜雪,眼角点着一点朱砂,明明是男儿身,却生得比女子还俊朗。他唱得专注,目光落在虚空中,仿佛眼前不是喧闹的人群,而是千军万马的战场。
一曲终了,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戏子弯腰谢幕,目光扫过人群时,恰好与韩蒙对上。韩蒙下意识地别过脸,却听见身边有人低声议论:“这是陈伶,戏班的台柱子,上个月才来咱们镇上,听说以前在京城唱过,不知怎么就来了这穷地方。”
韩蒙没再听下去,转身挤出人群。随从见他出来,连忙上前:“将军,回府吗?”他摇了摇头,指了指戏台的方向:“明日此时,我再来。”
第二日,韩蒙换了身便服,没带随从,独自去了戏班。陈伶唱的是《霸王别姬》,他扮的是虞姬,一身红衣,手持双剑,旋身时衣袂翻飞,像团燃烧的火焰。唱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时,他眼底含着泪,却强忍着没掉下来,那模样看得韩蒙心口发紧——像极了雁门关外,那些明知必死却依旧冲锋的弟兄。
戏散后,韩蒙在后台外等他。陈伶卸了妆,穿着件月白色的长衫,头发用木簪束着,少了台上的艳丽,多了几分清雅。他看见韩蒙,愣了一下,随即拱手行礼:“这位公子,可是找我?”
“我叫韩蒙。”他报上名字,没说自己的身份,“昨日听你唱《定军山》,很是喜欢。”
陈伶笑了笑,眼角弯起,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韩公子过奖了,不过是混口饭吃的手艺。”他侧身让开道路,“公子若是不嫌弃,不如进来喝杯茶?”
后台很简陋,一张木桌,两把椅子,桌上放着卸妆的水粉和几件叠好的戏服。陈伶给韩蒙倒了杯热茶,茶叶是最便宜的粗茶,却煮得滚烫。“公子不像本地人?”陈伶捧着茶杯,指尖泛着白。
“刚从北边回来。”韩蒙含糊道,目光落在墙上挂着的一把长剑上——那剑鞘是旧的,却保养得极好,剑柄上缠着深蓝色的布条,像是常年握在手里磨出来的。
“北边?”陈伶的手顿了顿,“是雁门关那边吗?听说……打得很凶。”
韩蒙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不想在陈伶面前提战争的残酷,不想破坏这片刻的安宁。
从那以后,韩蒙几乎每天都来听戏。有时坐在台下,有时在后台等他,两人聊戏,聊镇上的事,却从不提各自的过去。韩蒙渐渐知道,陈伶以前确实在京城唱过,后来因为得罪了权贵,才带着戏班逃到这里;陈伶也隐约猜到,韩蒙身份不一般,他身上的杀伐气,不是普通百姓能有的。
入冬那天,下了场小雪。韩蒙带了坛酒来,是他从雁门关带回来的烈酒。两人在后台围着火炉,你一杯我一杯地喝。酒过三巡,陈伶的脸颊泛起红晕,他拿起桌上的折扇,轻轻敲着桌面,唱了段不成调的小曲:“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
韩蒙看着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递了过去。那匕首是玄铁打造的,柄上刻着虎头纹,是他的贴身之物。“这把刀,你拿着。”他声音有些沙哑,“最近不太平,防身用。”
陈伶愣了一下,没接:“公子的东西,我不能要。”
“拿着。”韩蒙把匕首塞进他手里,“就当是……我听戏的谢礼。”
陈伶握着匕首,指尖传来冰凉的触感。他低头看着匕首上的虎头纹,突然抬头问:“韩公子,你是不是……军人?”
韩蒙沉默了很久,才点了点头:“我是镇国将军,韩蒙。”
陈伶的手猛地一颤,匕首差点掉在地上。他连忙起身,后退了两步,对着韩蒙躬身行礼:“草民陈伶,见过将军。”
“不必多礼。”韩蒙扶住他,“我不是来摆架子的,只是想告诉你我的身份。”
陈伶抬起头,眼底满是复杂的情绪。他想起小时候,父亲也是军人,在战场上战死,母亲带着他流落街头,后来他进了戏班,才勉强活下来。他对军人,既敬畏,又害怕。
“将军以后……还是别来了。”陈伶的声音很轻,“草民只是个戏子,与将军身份悬殊,往来过密,恐对将军不利。”
韩蒙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身份差距是道鸿沟,却没想到陈伶会这么快推开他。“你怕我?”
“不是怕。”陈伶摇了摇头,“是不敢。将军是做大事的人,草民不配与将军为伍。”
那天,韩蒙没再说话,只是喝光了坛子里的酒,然后转身离开。走到门口时,他听见陈伶在身后轻声说:“将军的匕首,草民会好好保管。”
从那以后,韩蒙没再去戏班。但他没走远,只是派了两个随从,暗中保护戏班——最近流寇猖獗,他怕陈伶出事。他知道陈伶是故意疏远他,却也明白,陈伶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他是将军,手握兵权,朝堂上盯着他的人不少,若是让人知道他与一个戏子往来密切,不仅会连累陈伶,还会给对手留下把柄。
腊月二十三,朝廷下了圣旨,召韩蒙回京,另有任用。临行前,他想去见陈伶一面,却又怕被拒绝。犹豫了很久,他还是去了戏班,却得知陈伶病了,卧床不起。
韩蒙急了,不顾随从的阻拦,闯进了陈伶的房间。陈伶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嘴唇干裂,看见他进来,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韩蒙按住。“别动,好好躺着。”他伸手摸了摸陈伶的额头,滚烫。
“将军怎么来了?”陈伶的声音很虚弱。
“我要回京了。”韩蒙说,“来跟你辞行。”
陈伶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暗了下去:“将军一路保重。”
“我会回来的。”韩蒙握着他的手,“等我回来,再听你唱《定军山》。”
陈伶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眼角却滑下一滴泪。韩蒙看着那滴泪,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他想抱抱陈伶,却又怕唐突了他,只能紧紧握着他的手。
韩蒙回京后,才知道朝廷召他回来,是要给他赐婚——赐婚的对象是丞相的女儿。他想拒绝,却被皇帝驳回:“韩将军,你是国之栋梁,当以国事为重。与丞相联姻,既能稳固朝局,也能让你无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
韩蒙沉默了。他知道皇帝的意思,是想通过联姻,把他和丞相绑在一起。他若是拒绝,不仅会得罪丞相,还会让皇帝猜忌。可他不想娶丞相的女儿,他心里装着的,是那个在小镇戏台上唱《定军山》的戏子。
他给陈伶写了封信,告诉陈伶赐婚的事,却没说自己的想法。他怕陈伶误会,更怕陈伶伤心。信寄出去后,他每天都在等回信,却一直没等到。
三个月后,边境告急,匈奴再次入侵雁门关。韩蒙主动请战,皇帝准了。出征前,他收到了陈伶的信,信上只有一句话:“将军保重,草民会在小镇,等将军凯旋,再为将军唱《定军山》。”
韩蒙握着信,心里又酸又涩。他知道陈伶是故意这么说,是想让他安心出征。他把信贴身收好,带着大军,再次踏上了前往雁门关的路。
这次的战事比上次更惨烈。匈奴来势汹汹,韩蒙的大军被困在雁门关外,粮草断绝,援军迟迟不到。他身上多处受伤,肋骨间的旧伤也复发了,每次咳嗽都带着血。但他不敢倒下,他想着陈伶的信,想着等他凯旋后,要去小镇找陈伶,要告诉他,他不想娶丞相的女儿,他想和他一起,在小镇过安稳的日子。
这天夜里,匈奴发动了总攻。韩蒙手持长枪,带头冲锋,身上的甲胄被鲜血染红,像团燃烧的火焰。混战中,一支冷箭射向他的胸口,他没躲开,箭头穿透了甲胄,扎进了他的心脏。
他倒在地上,意识渐渐模糊。他想起了陈伶,想起了小镇的戏台,想起了那杯滚烫的粗茶,想起了那把玄铁匕首。他从怀里掏出陈伶的信,想再看一眼,却发现信纸已经被鲜血浸透,上面的字迹模糊不清。
“陈伶……”他轻声念着这个名字,嘴角露出一抹浅笑,然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雁门关大捷的消息传回京城时,陈伶正在唱《定军山》。戏台下面挤满了人,都在庆祝大捷,只有陈伶知道,那个答应听他唱《定军山》的将军,永远不会回来了。
他是从一个路过的士兵嘴里得知韩蒙战死的消息的。那士兵说,将军战死时,手里还握着一封信,信上的字迹已经看不清了,只知道是一个戏子写的。
陈伶唱完最后一句,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他弯腰谢幕,眼底含着泪,却没掉下来。回到后台,他拿出韩蒙送他的匕首,看着匕首上的虎头纹,突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第二天,戏班的人发现陈伶不见了。有人说,他去了雁门关,去找韩蒙的尸骨;也有人说,他留在了小镇,守着戏台,等着韩蒙回来。
只有陈伶自己知道,他没去雁门关,也没留在小镇。他带着那把匕首,去了韩蒙战死的地方。那里一片荒芜,只有漫天的黄沙和散落的白骨。他找了很久,没找到韩蒙的尸骨,只能在那里,唱了一场《定军山》。
唱到“大丈夫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时,他举起匕首,对着自己的心脏,轻轻刺了下去。鲜血染红了他的长衫,像极了他在戏台上穿的红衣。
风卷起黄沙,掩埋了他的尸体,也掩埋了那段跨越身份的爱恋。只有那把玄铁匕首,还留在原地,柄上的虎头纹,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将军与戏子的悲剧。
后来,有人在雁门关外捡到了那把匕首,刀柄上缠着的深蓝色布条,已经被风沙磨得褪色。人们不知道这把匕首的主人是谁,只知道,它曾见证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一段永远无法圆满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