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透过录音室的百叶窗,在控制台上划出一道道明暗相间的条纹。程煜揉了揉酸胀的眼睛,看着屏幕上刚刚完成的demo文件。它有一个临时名字——《破晓》,齐临起的。
“我得走了,”齐临站起身,抓起椅背上的外套,“九点有个杂志拍摄。”
程煜只是点了点头,注意力仍集中在混音上。直到关门声响起,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是他们第一次没有以争吵结束的会面。
回到自己的工作室,程煜补了几个小时的觉,醒来时已是下午。手机上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全是林姐。他回拨过去。
“你和齐临怎么回事?”林姐的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兴奋,“制作人刚给我打电话,说你们居然一起做出了demo?他还担心你们会打起来!”
程煜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我们没打架。”
“这太好了!平台方非常重视这个项目,打算投入大量宣传资源。不过…”林姐顿了顿,“齐临的经纪人刚联系我,说希望确保作品的‘商业性’。”
程煜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想起齐临那些被公司否定的原创作品,想起他说“宁可违约”时的表情。
“告诉那边,音乐上的事我们自己做主。”
“程煜,这不太现实…”
“这是底线。”程煜打断她,“如果他们想要的是另一首流水线产品,那就找别人合作。”
挂断电话后,程煜重新播放了《破晓》的demo。齐临的旋律在他的电子音效包裹下,既空灵又富有张力。这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好到让他不愿意妥协。
三天后,他们再次在录音室见面。齐临看起来疲惫不堪,眼下的遮瑕膏也盖不住黑眼圈。
“公司不喜欢这个方向。”齐临开门见山地说,声音沙哑,“他们想要更‘齐临风格’的东西。”
程煜的心沉了下去,“你怎么说?”
“我说这就是我的风格。”齐临扯出一个讽刺的笑,“然后他们给我看了下一季度的宣传计划,和我的专辑销量预期。”
录音室陷入沉默。程煜第一次意识到,齐临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承受着怎样的压力。
“所以你要放弃?”程煜问,声音比预期的要轻。
齐临突然站起来,走到钢琴前,用力按下几个音符。“我不知道!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音乐吗?我有团队,有代言,有合约…成千上万的人靠我吃饭!”
“这就是你做音乐的理由?为了养活一群人?”
“不是!”齐临猛地转身,“我做音乐是因为我爱它!但现实不是你在工作室里闭门造车那么简单!”
争吵一触即发。但程煜看着齐临通红的眼眶,突然意识到这不是挑衅,而是绝望。
程煜走到控制台前,调出《破晓》的工程文件。“坐下,”他说,“听听这个。”
音乐响起,齐临的钢琴旋律与程煜设计的电子音景交织,既有流行的感染力,又有实验性的深度。放到一半时,程煜按了暂停。
“这一段,”程煜指着波形图,“你的旋律走向太常规了,如果改成降半音,会更有张力。”
齐临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程煜会提出具体的音乐建议而非单纯的批评。他思考片刻,走到钢琴前试了试程煜说的改动。
“这样?”他弹奏修改后的段落。
程煜点头,在电脑上做出相应调整。“还有这里的编曲,我可以加入更多你的声音特质。”
“我的声音特质?”
“你的嗓音在副歌部分有一种独特的撕裂感,”程煜不带感情地分析,像在讨论一个音频样本,“平时你都在努力掩饰它,但那是你最有辨识度的部分。”
齐临愣住了,半晌才说:“声乐老师一直说那是缺陷。”
“你的声乐老师是白痴。”
齐临突然笑了,是程煜从未听过的、毫无伪装的笑声。“你知道吗,从来没人这么跟我说过。”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们完全沉浸在创作中。程煜惊讶地发现,齐临对和声的理解远超他的想象;而齐临则被程煜对声音细节的执着所震撼。他们仍然会争论,但不再是为了对抗,而是为了作品。
“这里,如果不用传统的鼓点,改用这个采样呢?”程煜播放了一段破碎的电子节奏。
齐临皱眉思考,然后在键盘上试了一段旋律。“可以,但旋律需要相应调整…这样如何?”
“不错。”程煜罕见地给出了肯定。
傍晚时分,新版《破晓》完成了。两人靠在控制台边,一遍遍回放成品。
“我决定了,”齐临突然说,“就发这个版本。”
“你的公司那边…”
“我去处理。”齐临的眼神异常坚定,“这是我十年来第一次为自己做的音乐,我不会妥协。”
程煜注视着这个他曾经鄙视的“流行偶像”,第一次看到了一个真正的艺术家。
“如果需要,”程煜开口,声音有些不自然,“我可以和林姐说,让她在谈判时支持你。”
齐临惊讶地看着他,随后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谢谢。”
一周后,程煜接到齐临的电话。公司最终妥协了,但附加了一个条件——他们需要在发布前做一次小型演出,测试观众反应。
“测试?”程煜冷哼,“就是看数据决定要不要阉割这首歌呗。”
“算是吧,”齐临叹了口气,“但至少他们同意先演出完整的版本。地点定在‘回声’Live House。”
程煜知道那个地方,小而专业,是真正乐迷聚集的地方。这可能是他们唯一的机会,用音乐本身证明自己的选择。
演出前夜,两人在程煜的工作室进行最后排练。齐临的状态出奇地好,他的嗓音在程煜精心设计的音效衬托下,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表现力。
“明天,”排练结束后齐临说,“不论结果如何,谢谢你愿意和我一起冒这个险。”
程煜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但齐临明白,这已经是这个孤僻的音乐人能给出的最大认可。
演出当天,程煜很早就到了现场。他独自调试设备,检查每一个音色,仿佛这不仅是一场演出,而是一场战斗前的最后准备。
齐临到达时,带着两个大箱子。
“这是什么?”程煜问。
“演出服,”齐临打开箱子,里面不是他往常那些闪亮的舞台装,而是简约的黑色服装,“我猜你不会喜欢我平常的打扮。”
程煜看着这些毫无装饰的基本款,难得地没有吐槽。
离演出开始还有一小时,小小的Live House已经排起了长队。程煜从后台缝隙中看了一眼,意外地发现人群中不仅有齐临的粉丝,还有许多电子乐迷——他自己的听众。
“紧张?”齐临走到他身边。
程煜诚实地点头。他习惯了在台上面对几百人,但从未感到如此大的压力——这不只关乎他的音乐,还关乎另一个人的梦想。
“我也是,”齐临深吸一口气,“但无论如何,我们做出了真正想做的音乐。”
程煜看着齐临,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个“流行偶像”能红遍全国——不仅仅是外表或嗓音,而是这种直面压力的勇气,这种近乎愚蠢的坚持。
十五分钟后,他们即将上台。在昏暗的后台通道里,齐临向程煜伸出手。
“为了音乐。”齐临说。
程煜握住他的手:“为了音乐。”
幕布拉开,灯光亮起。面对台下期待的目光,两个曾经的对手并肩走向舞台中央,准备为彼此的信念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