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奇扒着车头,看着那个跑没影的人影,耳朵耷拉了下来:“那个人跑了。”
邓砚靠在车门上,递给他一瓶水:“人类和人类也不一样。不是所有人都能把动物当家人,普通人看到宠物突然化人形,肯定吓一大跳。但你们狗不一样,不管平时多有自己的小性子,都不会轻易抛弃同伴。”
他想了想,又举例子:“就说喜欢追着美腿跑的泰迪,看着跳脱,可要是主人真出了事,它才不会再惦记什么美腿,只会守在主人身边。还有藏獒,一生就认一个主人,忠心得很。所以你别看平时喜欢溜他、拆家闹得欢,心里其实很喜欢他吧?”
哈奇拧开瓶盖猛灌了两口,脸颊有点红,却嘴硬道:“喜欢有什么用?”他挠了挠头,声音低了些,“我是雪橇犬阿拉斯加,他们都叫我二哈。可他喜欢的是中华田园犬、中华田园猫那种,要么就是藏獒、边牧——那种骨子里带着霸气,又不失风度的。”
“我呢?”他撇了撇嘴,自嘲似的笑了笑,“骨子里还刻着拉雪橇的劲儿,等下雪天就想往雪地里冲。平时爱拆家,他们总说我傻。”
他忽然梗着脖子补充:“但我们再傻也没有狍子傻!也比驴强!他们就是听不懂我们说话,才总误会我们……”
话没说完,老金从车窗里探出头,举着孙悟空画像喊:“哎!二哈!你要不要当我孙子5号?我罩着你!”
哈奇愣了愣,随即眼睛一亮:“真的?那你得给我找肉吃!”
邓砚看着凑在一起讨价还价的一人一猴一狗,忽然觉得,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心里那点“被喜欢”的盼头,其实都一样简单又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