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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锈心

太阳落入满天星辰的拥抱,天边的紫红夕阳,让人觉得惬意,一阵不入流的铃声响起。

“不是让你别和她见面吗?”

盛许林无所谓,她停下滑雪,把电话那头的忠告当废话。

“我做不到。”

她做不到,断崖式的分离,无宣告的分手,她怎么也放不下,就算她知道这对自己不利。

那边的人沉默片刻,开口道:“随便你吧,死了我不会帮你收尸的,我这辈子就摊上了你这种人,真倒霉。”

重回寂寞,盛许林放起手机,今天的训练强度应该够了,小腿处还隐隐作痛,晚上还要回去休息,黑尔默以雪山出名,盛许林在雪山附近购买了一间房,离得不远,正好可以滑过去。

寒气划过暴露在外的脸,如同刀割一般,皮肤被撕裂的痛。

灯被打开,打开地暖,泡上热可可的那一刻,盛许林才觉得身体活过来了,就算被踢出队伍,想重回比赛的心还在跳动。

沐浴后的滚烫,盛许林一头扑在床上,入面的柔软的被窝,上面还有着早晨阳光的味道,她想起以前和季初寻聊天,自己说很喜欢被子上的阳光味,结果她不解风情,一本正经解释这是晒死的螨虫味。

结尾当然是两人分床睡,但季初寻半夜偷偷又溜过来。

烦死人了,那个笨蛋。

盛许林越是想起季初寻,就越生气,但一想到今天打了她那么多次,又消气了,打她那么重,她一定很痛,就算之前那些事,自己也不应该拿她当撒气桶。

越是回想,越是惭愧,甚至尴尬的四处逃窜,想让自己忘掉这些不堪回想的记忆。

正当她打开小夜灯准备睡觉,暂时遗忘掉不愉快的一天,电话又响了起来。

盛许林心里憋了一股火,发现还是个陌生号码打来的,更是火上浇油。

“不买没钱不需要!”

她正想挂电话时,另一边开口了。

“是我,季初寻。”

盛许林立马消火,她捺住性子,开始思考季初寻是如何拿到自己的新号码的。

警察果然很讨厌。

“什么事?”

倒是季初寻开始腼腆了,对方支支吾吾半天。

“我……我们可以先去你家,借住几天吗?”

程念初在一旁要笑抽了,眼泪都蹦出来了。

“哈哈哈哈哈哈,去前女友家借住,哈哈哈哈哈哈!”

季初寻一个冷眼警告她,用手比了个筷子,向上一捞,让她自己悟。

哦,原来是去蹭饭,还以为旧情复燃。

程念初瞬间失落,就想当场伴乐唱《太聪明》,警察的心思好难猜。

“来我家干什么?”盛许林皱眉,如果真让季初寻来家里,岂不是又要同床?

“有些事情还想找你问问,我上次说过的,配合我做个调查,我问你答就行。”季初寻脸不红心不跳,撒谎从不打草稿。

盛许林先是质疑,后面又觉得真出什么事了,要不然季初寻被自己打了那么多下,还这样死皮赖脸不走。

“行吧,我微信号换了一个,你直接搜手机号就行。”

应付了几句,盛许林就挂断电话,她要在季初寻来之前好好收拾家里,其实她本身也不久住在这,但都没有正式收拾家里的杂物。

看来今天又得晚睡了。

“你女朋友看起来真有钱。”

程念初想了一下今天见到盛许林的穿搭,全是牌子货,连雪板都是好几万,看上去还是最近刚买不久的,二人下车进小区,规模也还蛮大的。

季初寻不以为然,“能滑雪的一般都有钱。”而且当年请她代言的官方铺天盖地,她现在肯定不缺钱。

“那你们俩,今晚是不是要~”程念初双手的拇指和食指贴在一起,对对碰。

“你滚。”季初寻的耳根子明显红了。

两人一路斗嘴,走到了盛许林的家楼下。

盛许林只一眼,便如同春风撞进季初寻的胸膛,心跳漏了半拍,她只在睡衣外套了件羽绒服,看起来应该下来没多久,她不顾程念初,一路小跑抱住了盛许林。

“抱歉,让你久等了。”

手是凉的,但心不是,季初寻将盛许林的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期间还不忘催促自己的好搭档。

“程念初,你快一点!再不来我们就先上去了。”季初寻早就想窜到楼上了。

盛许林不理她,一副我两不熟的态度,扯开她的手,自己给自己取暖。

指尖早已被冻得通红,却在雪中衬得纤细白嫩,睫毛微颤,似是一只小猫,乖乖站在那边等人。

季初寻记起初遇时的她也是如此。

“你滚,再这么放肆,我把你打进医院。”她恶狠狠竖起中指,“我们现在是分手的关系,别给我扯什么没分手,早几年去哪了?”

如果不是碍于晚上分床问题,她早当场翻脸。

好吧,这个性格也还是没变。

程念初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她撑在膝盖上,真想处理这个见色忘友的家伙:“靠,你跑的也太快了吧。”

季初寻一听就嘚瑟,“那是你总宅在家里,体质这么差。”一个diss的手势过去,十分挑衅。

“咳咳,我们该上去了,还是说你不想来?”

盛许林这句话专门说给季初寻听,没成想程念初却抢先道:“就是就是,你八成想让盛姐姐着凉感冒,”程念初一把拉过盛许林,一脸讨好,凑到她耳边,“那个……晚上有夜宵吗?这里物价好贵,我们有点吃不起饭了。”

“那你还乐于助人自助住院费?”盛许林对这两人无语了,连自己都没照顾好,还想着帮别人减轻负担?

程念初一脸吃惊,墨镜都被吓掉了:“你跟踪我?”

“额……我们今天中午刚碰过面。”

这什么记性?

“这样啊!”

季初寻发现盛许林除了和自己,随便哪个人都能跟她聊起来,她心底有点酸溜溜的,鼻头也隐隐作痛,白挨打了。

她就像两人聊天的跟屁虫,一直黏在后面。

“我告诉你,蜂蜜不会变质,这是因为蜂蜜的含糖量极高、水分极低,且具有天然抗菌性,几乎不会滋生细菌。”

“胃酸可以溶解刀片哦,那种剃须刀片在胃液中浸泡24小时后会失去约63%的重量。”

“还有还有长颈鹿的舌头可以舔到耳朵,据说它们的舌头长约 50 厘米。”

程念初开始分享各种冷知识,盛许林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已经很久没人这样随意和自己聊天了。

“那打火机比火柴先发明也是真的吗?”

“真的,第一只打火机是发明于1823年,而火柴比它晚三年。”程念初侃侃而谈,见盛许林用崇拜的眼神看自己,内心开始膨胀了。

“哦~你懂的好多啊。”

“嘿嘿嘿那必须的,我可是出国深造过的。”程念初的鼻子可以翘起一瓶汽水。

季初寻就沉默跟在两人身后,连进门了都跟着,两人跑去沙发聊,季初寻就坐中间,在餐桌上聊,就自己搬来把板凳坐对面。

终于到拭目以待的分床环节,盛许林当初买房没考虑太多,就一般的一室两厅,足够自己在家里随意发挥,但今天家里客人这么多。

“念初,你睡这间吧。”盛许林专门把房间收拾个遍,这间房间离盛许林的房间比较远。

但程念初并不介意,乐嘿嘿洗漱后就跑上床,盛许林亲眼见她关门,随后就是难搞的季初寻。

“我们同居的时候,没分过床吧。”

“没。”

“现在分了,你就睡沙发,也不用担心冷不冷的问题,地暖很暖和,”盛许林顿了顿,“这些年你也习惯了一个人睡了吧,如果半夜寂寞可以去找你小女友。”

“小女友。”

季初寻懵了,哪来的小女友?

盛许林恨铁不成钢,“我和她说话你还吃醋那么起劲,你还装傻?”,她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间不早了,睡觉吧。”

说完,就离开了季初寻的视线。

是失落,是无奈,是妥协,季初寻想和她好好解释,但每次这根线都会被盛许林亲自切断,如果可以,她希望等江浦案告一段落后,好好和她说清楚。

以及那一次持续多年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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