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恒回到自己住处的第一个晚上,处理完积压的文件,洗完澡,关了灯,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了那个称呼。
恒哥。
白逊叫他恒哥的时候,语气很轻,像随手扔过来一颗石子,水面上的波纹散了就散了,扔的人大概早就忘了。但沈恒发现,自己居然想了整整一晚上。他翻了个身,看着天花板上路灯映出的模糊光斑,开始在脑子里来回倒带——白逊在楼梯口叫他恒哥,在饭桌上叫他恒哥,在递茶的时候叫他恒哥,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叫他恒哥……每一次都自然得像那个称呼从一开始就存在一样。
沈恒又翻了个身。他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然后低声说了一句:“阿逊……”
声音在空旷的卧室里落下去,没有回应。他试了试那个称呼,发现并不难出口。甚至比想象中要顺口一些,尾音没有黏连,像一条笔直的线。但他没有立刻决定用不用,而是在枕头上转了个方向,重新盯着天花板。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白逊叫自己恒哥,那自己应该叫他什么?叫白总太生分,叫白逊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白逊叫他恒哥的时候,关系看起来比以前近了一些,那他是不是也应该用一个更亲近的称呼来表示回应?如果白逊叫他恒哥,他叫白逊全名,那这段关系好像不太对称。
沈恒在黑暗中坐了起来,拿起手机。屏幕亮光刺了一下眼睛,他眯着眼翻到沈念的对话框,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又打又删,来回了三次。最终他发了一条消息:“念念,你们家那边,平时都怎么称呼你老公?”
过了大约三分钟,沈念回了:“?你大半夜的就在想这个?”
沈恒:“白天没来得及问。”
沈念发了一条语音。他点开,听到沈念带着笑意的声音:“平时家里人叫他逊儿比较多,白刃叫逊哥,我有时候叫逊哥有时候叫老公,你想问哪个?”
沈恒打字:“你叫他阿逊吗?”
沈念回:“我叫过。怎么了?”
沈恒看了那条回复一会儿,然后锁屏,把手机放回床头柜,重新躺下来。他闭上眼,在心里默念了几遍“阿逊”。这个词比“白逊”短一些,发音时上下唇会轻轻闭合,像拆开一枚果核,露出里面的果仁。他试着把这个称呼放进几个不同的句子里:阿逊,这份文件你看一下。阿逊,晚上吃什么。阿逊……他发现自己卡住了,在脑子里预演了几遍,都觉得有些别扭,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那个晚上他睡得很晚,不断翻来覆去,最终决定第二天先试验一下。
第二天下午,沈恒主动拨通了白逊的电话。白逊接起的时候背景音有键盘敲击的声音:“恒哥?”
“嗯。华南那个方案我发你邮箱了,你抽空看一下。”
“好。”白逊停顿了一下,“还有别的事吗?”
“……”沈恒握着手机,沉默了两秒,“……没了。”
“行,我待会儿看。挂了。”
电话挂断了。沈恒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通话时长,十六秒。他整个过程都没找到机会把那句“阿逊”说出来,像卡在喉咙里的果核。
他放下手机,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又拿起来,给沈念发了条消息:“你刚才跟你老公说了什么?”
沈念回得很快:“叫他逊哥。怎么了?”
沈恒:“没什么。”
沈念:“你是不是想叫又不好意思叫?”
沈恒握着手机,目光落在屏幕上那行字上,没有回复。
沈念的下一条消息紧接着跳出来:“你叫吧,他不会介意的。你叫他阿逊他反而会高兴。”
沈恒看了那条消息很久,锁了屏,把手机放在桌面上,但没有放回口袋。他坐在那里,看着窗外下午的阳光从窗帘缝隙里落进来,在地板上铺成一道细细的光带。他开口,声音很低,在安静的房间里响了一下又落下去:“阿逊。”
这一次,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把那个称呼完整地说出来了,比预想的要稳一些。他等了几秒,确认办公室的门关着,走廊里没有脚步声,然后又说了一遍:“阿逊。”
还是可以说的。他点了点头,像是终于确认了某件事,然后伸手拿起桌上的文件夹,开始翻页,像要把刚才那两次练习和这个决定一起收进心里,找一天当面还回去。
他合上文件夹,拿起手机打开和沈念的对话框,打了一行字发了过去:“我试过了。”
沈念秒回:“试什么?”
沈恒:“那个称呼。”
沈念回了一个猫猫探头笑的表情包,然后补了一句:“那你下次当面叫他,他会高兴的。”
沈恒盯着那句“他会高兴的”看了一会儿,然后把手机锁屏,放进口袋,重新拿起文件夹,继续翻页。他翻了两页,又停下来,把文件夹合上,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
阿逊。
他默念了一遍,然后开始思考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应该找个什么样的机会把这两个字自然地说出口。
他想了很久,直到窗外天色暗下来,办公室的灯光自动亮起。
沈恒回过神,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文件夹,发现刚才那两页他其实什么都没看进去。
他把文件夹放下,关了灯,拿起外套走出办公室,决定明天再想那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