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入狱后的第三个月,城市下起了第一场秋雨。凌默站在警局档案室的窗前,看着雨水冲刷着外墙的爬山虎,手里捏着一枚新的袖扣——是赵野送的,上面没刻字,光可鉴人。
“凌先生,第133案的卷宗归档了。”赵野走进来,把一份厚厚的文件放在桌上,“陈默的精神鉴定出来了,是创伤后应激障碍,从10岁就开始了。”
凌默翻开卷宗,最后一页附着陈默的忏悔书,字迹潦草却用力:“我以为替罪羊是武器,最后才发现,我才是最可悲的那一个。”
他的目光落在卷宗的附录上——是第7个案子重审的结果:院长因挪用公款和包庇罪入狱,陈默的母亲被追认为“被胁迫者”,恢复名誉。而那张四人合影里的陌生男人,被查出是当年的剧院经理,早在20年前就带着剧院的秘密账本自杀了,账本现在成了重审旧案的关键证据。
“账本里记着什么?”凌默问。
“记着当年维修款的真正去向——被经理偷偷捐给了孤儿院,其中就包括苏曼的妹妹和陈默。”赵野的声音有些复杂,“他们都是被剧院养大的孩子,最后却互相伤害。”
凌默想起苏曼,她现在在孤儿院当老师,偶尔会寄来孩子们的画,画上总有一个戴白手套的人,站在阳光下。
“周明呢?”他问。
“他退休了,带着小雅开了家修配店,专门修剧院的旧道具。”赵野笑了笑,“昨天还送了个修好的吊灯模型过来,说要放在档案室,提醒我们‘光明总会照进来’。”
凌默的目光转向窗外,雨停了,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拿起那枚没刻字的袖扣,轻轻别在领口。
“第134个案子,该来了。”他轻声说。
话音刚落,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是城郊派出所打来的,说发现一具女尸,死在废弃的剧院里,胸口插着一枚圆形袖扣,上面刻着“134”。
凌默和赵野赶到现场时,法医正在检查尸体。死者是孤儿院的老院长,手里攥着半张戏票,印着“包厢7排3号”——和陆哲死时手里的戏票一模一样。
“又是这个包厢。”赵野的眉头皱了起来,“难道是模仿作案?”
凌默蹲下身,看着那枚袖扣——上面的刻字手法和陈默的如出一辙,但边缘更锋利,像是女人的手法。他注意到死者的指甲缝里有一点淡粉色的粉末,和苏曼用的国产口红成分一致。
“不是模仿。”凌默站起身,目光扫过剧院的穹顶,“是未完的故事。”
他走到舞台中央,脚下的木板发出“吱呀”的声响,像在诉说什么。抬头望去,那盏修好的吊灯模型在阳光下闪着光,突然掉下来一小块碎片,落在地上,露出里面藏着的一张纸条:
“134,是她的编号。”
凌默捡起纸条,上面的字迹娟秀,是苏曼的笔迹。
远处的孤儿院方向,传来孩子们的笑声,清脆得像风铃。而凌默的白手套上,沾了一点淡粉色的粉末,在阳光下泛着诡异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