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人可以被埋进暗无天日的地底,安静地长眠,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但没人告诉珠儿,死亡也可以使他获得新生。当那股甜腥的味道浸入他的嘴唇时,珠儿已经涣散的瞳孔骤然缩小,一股难以忍受的剧痛瞬间侵袭了他的四肢百骸,这种感觉就像是有人活生生地剥下了他的皮肤,将他的四肢砍下,珠儿眼前一黑,在疼痛中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身处一所从未见过的房间,身旁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光是看它光滑的皮毛,就知道主人是如何照顾它的,然后有一个陌生的男人出现,笑着对他说。
“欢迎来到死后的世界。”
男人叫金达莱,身上带着一股冰冷的死亡气息,自称是吸血鬼的始祖,珠儿记得自己从来没见过他,但是看着他的脸,却又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尤其是他混杂着苏格兰还有别的什么地方的口音。他的姓氏是巴弗尔,珠儿略有耳闻,这是一个在西西里的古老的黑手党家族,可是从来没有传言说巴弗尔家族和吸血鬼有关系。
对于变成吸血鬼这件事,珠儿一开始表现得还很抗拒,毕竟萨姆莎就是为了这件事,害死了这么多无辜的人,自己还被折磨了好几年,但是金达莱下一句话就让他产生了动摇。
“我就是为了萨姆莎,为了那些被他害死的人而来。”
见到珠儿惊诧的眼神,男人歪着头,思索了一下,然后微微一笑。
“你知道吗,你从昏迷到醒来的时间是三天,而上一个死去三天又复活的人,是耶稣。”
金达莱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吸血鬼,至少不像萨姆莎研究笔记里记录的吸血鬼,他既不怕阳光,也不怕银制品,眉骨上还钉了一个银制的骨钉,光是看脸的话,可以说是珠儿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他也兑现了承诺,教会珠儿怎么使用他的新身体,怎么使用吸血鬼的能力,甚至如何像蝙蝠一样倒挂着睡觉——这也和人们刻板印象里的吸血鬼不一样,金达莱不喜欢住在棺木里。除去他神神叨叨偶尔还很幼稚的性格,金达莱确实算得上是一个好老师。
他说在珠儿很小的时候两个就见过面,珠儿的母亲也在,可是他也不知道她在这之后就去哪了。珠儿想问他关于母亲的事情,金达莱只是笑着摸摸他的头说等以后你自然会自己找到答案,至于他自己的故事,还有脖子上那块宝石是怎么来的,金达莱对此讳莫如深,要是接着问他,他就问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
“你不懂,有秘密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确实是他能说出来的话,”白皮诗轻哼了一声,“他就是个道貌岸然的老神棍,劝你不要把他的话太当真。”
“您看起来不太喜欢金达莱老爷?”
“何止是不喜欢,我现在就想把他切成八块扔进海里喂鲨鱼,”白皮诗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一提到金达莱,他的火气就压不住地往上冒,“跟你说吧,我也不知到他是怎么混进我家……巴弗尔家的,这个人真是特别招人讨厌,到处给我惹麻烦,我迟早有一天要和他把新账旧账一起算。”
他话还没说完,珠儿突然捂着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这是他这两个小时以来出现的第一个轻松一些的表情,白皮诗见状,原本就黑的脸此时更黑了。
“你笑什么?”
“金达莱老爷之前就跟我说过,他有一个总是很严肃的大哥,看他很不顺眼,”珠儿很快收起了笑容,但是嘴角快要翘到天上去了,“但是他觉得他很可爱,每一次惹他生气的时候就像逗猫一样……”
见白皮诗的脸色黑得像是烧焦的锅底,珠儿也不再揶揄他,而是接着讲述起了他和金达莱那段时间的生活。
虽然他们依旧可以保持昼出夜伏的生活习惯,但是任何一个吸血鬼都无法不进食鲜血以维持自身的血液循环,否则身体就会逐渐腐烂。金达莱说只要这块宝石还在,他就不会死,珠儿不一样,吸血鬼的饥饿感比人类更难熬,不仅胃部会难受得痉挛,血管里也像是有无数虫蚁啃食般难受。可是当金达莱第三次把那瓶装满血液的玻璃瓶放到他面前时,他还是犹豫了。
“老爷……一定要是人类的血液吗。”
“当然,人类的血液对你来说是效果最好的,这瓶也是我一大早从医院买回来的,要是今天不喝掉就坏了。”
金达莱对此完全见怪不怪,人类嘛,刚变成吸血鬼的时候都有点恐惧的,特别是要吸取曾经的同胞的血液时。他咬着吸管,玩味地看着珠儿沉默地凝视着那瓶鲜红的液体,然后慢慢地拔出瓶盖。
在玻璃塞子被拔出来的一瞬间,一股铁锈腥味扑面而来,珠儿立刻后撤,捂住了鼻子,他看着那汪令人不安的红色,身体中的饥饿感与面对人类血液的恐惧不断在他内心交战。过了许久,他才深吸一口气,拿起玻璃瓶,放在唇边抿了一口。
顺滑的液体带着腥味在他的舌尖蔓延开来,珠儿皱了皱眉,捏着鼻子又喝了一小口。勉强适应了味道后,他看了看旁边已经喝完一瓶,玩起吸管的金达莱,终于放下道德观,往嘴里一灌。
“啪。”
玻璃瓶掉落在地上,被摔成几块,猩红的液体瞬间在地毯上染出一片深色。珠儿趴在地上,神情痛苦的干呕着,刚刚喝进去的血液被他全部吐了出来,涎液混杂着鲜血从他的嘴角滴下。
在他喝下血液的那一刻,突如其来的大量腥味带着剧烈的反胃感猝不及防地袭来,胃里霎时间翻江倒海般难受,珠儿捂着腹部,试图平息着场呕吐,他耳边嗡嗡地响,眼前发白,瘫倒在地上。
金达莱见他如此痛苦地进食,而再次之前珠儿因为不愿意接受进食人类鲜血的事实,已经饿了好几天,身体差不多到极限了。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到珠儿旁边蹲下,珠儿还在喘息着,不断咳嗽着,试图将鲜血吐干净。金达莱轻轻地将他抱起,就像他第一次赋予他血液一样。
意识痛苦得模糊的珠儿本能地往金达莱的怀了蹭,嘴角留着水痕,眼眶里蓄满了生理性盐水,脸上因为刚才的咳嗽而展现出病态的潮红。金达莱见他这副痛苦的模样,也不忍再强迫他,于是他捡起地上的一片玻璃碎片,在自己的手腕上,缓缓划出了一道伤口。
鲜血瞬间漫出,顺着他的腕骨,流过他的手掌,最后从他的指尖滑落。金达莱将手指举到他的唇边,在他的嘴唇上抹了一下,用温柔的语气哄诱着说。
“好了,我不会再逼迫你了,来试试这个吧。”
从金达莱割开手腕起,甜美芬芳的气味就充斥了珠儿的鼻腔,与普通血液的铁锈味不同,金达莱的血带着一股馥郁的香气,意识稍微回笼的珠儿下意识地舔了下嘴唇上的血迹,见到眼前血液不断从金达莱苍白的手腕处滴落,他也不再需要对方提醒,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蛊惑,将对方的手腕牵到唇边,伸出舌尖一点一点地将冒出的血珠舔舐掉。
可是光凭一个细小的伤口,出血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金达莱将珠儿抱起,坐到沙发上,抬起头无聊地看着天花板。手腕处传来酥麻和微痛的感觉,珠儿已经无师自通地开始用尖牙刺穿皮肤,吸取血液,这种感觉倒是和喂猫差不多,金达莱看着他殷红的舌尖在自己的皮肤上来回舔舐,无端地想去咬上一口。
本来可以很快就结束的进食却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等到珠儿终于清醒过来,金达莱都要差点睡着了,看到珠儿的眼神恢复清澈,金达莱稍微一用力,伤口便愈合起来。牵着对方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发现两人以相当暧昧的姿势抱在一起的珠儿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的耳朵慢慢泛起红晕,低下眼睛不敢看金达莱那张俊逸但轻浮的脸庞。
“抱歉……老爷,是我失态了……”
金达莱倒是无所谓,但是见对方态度实在有意思,便用拇指将他嘴角残留的血迹抹掉,在珠儿的嘴唇上快速又轻柔地蹭了一下。
“看来你呀,从此以后都摆脱不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