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开娱乐城那扇镀着金纹的玻璃门,暖气混着劣质香水与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烘得人脸颊发烫,却闷得胸口发紧。
震耳的电子乐像无数根针,扎得耳膜嗡嗡作响,与外面雪夜的寂静判若两个世界——这里太亮,太吵,太拥挤,亮得晃眼,吵得心慌,拥挤得让人喘不过气。
“姐姐。”
阿茴的声音从吧台后面钻出来,带着点微不可察的雀跃。
我抬眼望去,她正踮着脚朝我挥手,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制服套在她瘦小的身上,显得空荡荡的。看样子,她已经在这儿等了不少时候。
我刚走过去,她就快步迎上来,目光落在我手上时,眉头轻轻蹙了一下。“天这么冷,怎么出去也不多穿点?”
她没等我回答,就伸手握住我的手。她的掌心带着吧台暖灯烤出的温度,轻轻包裹住我冻得发红发僵的指尖,那点暖意顺着皮肤蔓延上来,竟让我鼻尖微微发酸。
“看你刚才出去那么久,我猜你肯定没吃晚饭。”她献宝似的从身后拎出个油纸包,一股卤香混着热气飘出来,“后厨王师傅偷偷给我留的,刚出锅的卤鸡腿,你快尝尝。”
油纸包还带着余温,烫得她指尖微微发红。我看着那油亮的鸡腿,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软了一下,摇摇头,把纸包推回她手里:“我不饿,你吃吧,看你这几天都没怎么好好吃饭。”
她还想再劝,我已经垂下眼,目光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
就在这时,我的视线顿住了——她手腕内侧的衣袖没捋顺,露出一小片皮肤,上面赫然印着一块青紫色的淤青。
我的眉头瞬间锁紧,没说话,只是轻轻捏住她的手腕,将她的袖子往上撸了撸。
下一秒,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截细细的手腕上,新旧伤痕交叠着——有指甲掐出的月牙形红印,有钝器砸出的青肿,还有几道已经结痂的细小划痕,像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看得人心里发堵。
最显眼的是靠近手肘的地方,有一块硬币大小的烫伤,水泡破了,结着层难看的痂。
“姐姐……”阿茴的声音低了下去,下意识地想把手抽回去,指尖微微发颤,“别看了……”
“又是谁干的?”我的声音有些发紧,指尖触到那些伤痕时,她的胳膊轻轻抖了一下。
她低下头,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睛,声音轻得像蚊子哼:“没什么……都习惯了。”
习惯了…
这三个字像针一样扎进我心里。她才十九岁,比我还小两岁,本该是在学校里穿着校服、抱着课本笑闹的年纪,却在这里把不公平的虐待说成“习惯了”。
我不知道那些狰狞的伤痕下,藏着多少个被强迫、被推搡、被辱骂的夜晚?她该有多疼,多害怕……
我没再追问,只是松开她的手腕,轻轻把她揽进怀里。
她的身体先是猛地一僵,像只受惊的小兽,连呼吸都屏住了。过了几秒,她才慢慢放松下来,小心翼翼地伸出胳膊,环住我的腰,把脸埋进我的肩膀。
她的头发上还沾着点淡淡的烟灰味道,带着点潮湿的凉意。
我们就这么站在嘈杂的吧台角落,被震耳的音乐和鼎沸的人声包围着,却像隔绝出一个安静的小世界。
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她胸腔里传来的微弱心跳,带着点不稳的颤,一下一下,撞在我心口。她的肩膀很瘦,隔着薄薄的布料,能摸到突出的骨头。
谁都没有说话。
可我知道,她在哭。因为我肩膀的布料,正慢慢变得温热、潮湿。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像安抚一只受了伤的小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等。
等警察把宏远这摊烂泥彻底查封,等孙志彪这群人渣得到应有的报应,我一定要带阿茴走。
带她离开这满是烟酒味的房间,离开那些肮脏的手和贪婪的眼睛。带她去一个有阳光的地方,给她买新衣服,让她去读书,去学她喜欢的画画。让她不用再在深夜里抱着膝盖发抖,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讨生活。
我要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伤痛和忍辱,还有别的活法。
怀里的人渐渐不哭了,只是还赖在我身上,像找到了暂时可以停靠的地方。我抬手替她理了理被泪水打湿的刘海,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再等等,很快就好了。
为了阿茴,为了陈煜,为了哥哥,也为了我自己…我必须撑到那一天。